1. 父母能和子女斷絕關系嗎需要什麼手續
父母和子女是無法斷絕關系的,因為根本就沒有這樣的手續,所以我覺得還是算了吧,因為遲早還是會在一起的。
2. 子女與父母斷絕關系需要辦哪些手續
屬一種血親關系,按法律規定不能斷決的,如進行了公證,也屬無效公證。
3. 經過什麼法律程序,子女才能與父母斷絕關系
根據我國目前的法律規定,父母子女這一類血親關系,當事人只有一種情況可以變動,即根據我國《收養法》的規定,子女被合法的由他人收養。
按照《收養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除此之外,父母子女關系不得因當事人的意願隨意解除,如什麼登報脫離關系這一類做法,我國法律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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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子女的權利義務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父母子女關系又稱親子關系,父母與子女之間具有廣泛、深刻的權利義務關系。
(1)父母對子女有撫養和教育的義務。撫養,是指父母為子女的生活、學習等提供物質條件。這種義務對未成年子女是無條件的,對成年子女則是有條件的,即當其不能獨立生活時,父母仍應承擔撫養義務。
如果子女已年滿18 周歲,能夠獨立生活,父母就不再承擔相應的撫養義務了。撫養義務是父母最重要的義務,即使父母已經離婚,撫養義務也不會隨之消失。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只要要求合法,法院就會根據子女的需要和父母的撫養能力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
如果父母拒不給付,惡意遺棄未成年子女已經構成犯罪的,還應該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教育,是父母從思想文化、科學知識上給予子女一定的指導和幫助。
(2)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贍養父母,為父母提供物質上、經濟上的幫助是子女不可推卸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扶助」強調子女還應該在精神上、感情上給予父母關心和體貼。
(3)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與義務。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4)父母子女互有繼承遺產的權利,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5)非婚生子女與父母的關系、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同樣受保護。
4. 父母要跟子女斷絕關系,需到公正處公正需要什麼手續
父母跟子女斷絕關系,起草的協議無效,公證處拒絕公證,子女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不盡義務屬於違法行為,與父母斷絕關系與法律相抵觸。所以父母與子女簽訂的協議無效。任何手續到公證處公證會被拒。
5.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可以斷絕嗎法律有認可手續嗎
合法的斷絕親子關系只有一條:收養。
除了收養別無他法,除非雙方都不是中國公民,只要一方是中國公民那麼都適用我國法律。
如果一定要斷絕,那隻能是實際上的斷絕而不是法律上的斷絕。
也就是子女不再盡贍養義務,父母也不再要求子女履行贍養義務。
但是實際上的斷絕比較懸,父母一旦反悔,要求履行贍養義務,法院還是100%支持的。
6. 子女和母親斷絕關系,需要辦什麼手續
子女和母親斷絕關系,需要辦什麼手續,那可能是要到公證處去公證才能確定。你們是斷絕父母,母女關系。
7. 和孩子斷絕親子關系需要什麼手續
1、這種想法是極端錯誤的,理由如下:
(1)我國法律是不允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及相關的法律、 法規都沒有對聲明斷絕父母子女關系作出具體的規定,因此,聲明斷絕父母子女關系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依法不受法律保護;
(2)親子關系屬血親關系,血親有兩種分類其解除方法也有區別:自然血親的親屬關系和擬制血親的親屬關系。A、自然血親的親屬關系是基於血緣誕生而產生的,它不能通過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為地解除的,只能因血緣誕生當事人一方的死亡而終止。如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因而有關脫離自然血親關系的聲明當然也是無效的。 B、擬制血親的親屬關系是基於收養或再婚的法律行為以及事實上的撫養關系的形成,由法律認可而人為設定的,如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關系。這種擬制血親的親屬關系,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終止,也可以因所擬制的親屬關系依法解除而終止。如收養關系解除後,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父母子女關系自然解除。顯然親子關系不是抑制血親關系不能解除;
2、想解除親子關系一定是因為孩子惹大人生氣了,而且一定是讓大人很生氣了才會講這樣的氣話。建議冷靜一下,好好調節一下情緒,待氣頭過了再想法好好教育孩子;
3、古話說「家雞打團團轉,野雞打滿天飛」、虎毒不食子等都說明親情的無法割捨,人為地割斷親情也為社會道德所不容。
8. 父母想和子女斷絕子女關系,請問有何法律支持,怎麼辦理
現在的法來律體系中都沒有對聲源明斷絕父母子女關系作出具體的規定,因此,
聲明斷絕父母子女關系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依法不受法律保護。
但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狀告她不盡孝和虐待老人,終止雙方的法律關系,甚至可以取消其繼承權,這樣就可以要求其搬出家去。
現在法律是「誰主張,誰取證」,所以在起訴時要有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