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有銀行借款 子女需要償還嗎
父母正常償還是不需要子女承擔的,若子女為共同借款人或利益享用人是需要償還的。
2. 父母找子女借錢法律怎麼規定
和普通借錢一樣,但是畢竟牽扯親情,為了避免以後的糾紛,建議還是正式的出具借條為好
3. 父母向子女借款的借條有法律效力嗎
有
4. 民事糾紛:子女的債務,會牽扯到父母麽
復在民事糾紛中,子女的債制務是否會牽扯到父母,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1、如果該子女是未成年人的,則父母作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要承擔法律責任。
2、如果是在該子女成年後形成的債務,如果沒有這逃避債務而將資產轉移給父母的情形的,則應該由子女自行承擔責任,父母沒有責任,不會牽扯到父母。
5. 父母到法院要求兒子及兒媳還借款是否有效
有效。夫妻雙方償還,因為是購房款,並非男方一人使用,而是夫妻雙方共同使用,為共同受益人,所以債務也必須是雙方償還,當然如果夫妻雙方達成償還協議,可以按照協議執行。
6. 子女借的錢父母有義務還嗎
子女自己還,父母不承擔償還責任,
7. 父親欠債被起訴,對子女有影響嗎
如果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了,對子女是會有影響的,具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費後,不得有以下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限制高消費後,禁止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財產實施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行為。
(7)父母能告子女借款嗎擴展閱讀:
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8. 父母借款子女沒借據有證據能討回嗎
這好像不行~不過在你父母借款的時候沒有第三方在場么?如果有可以做為人證。還是沒有的話銀行方面應該有相關的資金轉匯方面的資料。多收集。找律師咨詢下~
9. 父母的債務子女有責任承擔嗎
您好,我國法律並沒有 「父債子還」的規定,即子女對於父母的債務並沒有清償的義務,但也有例外情形,下面分情況分析:
(一)子女並不負擔償還父母債務的義務
父母在世,子女有自己獨立的經濟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財產,子女無需負擔償還父母債務的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對於合同的規定,合同具有相對性,只對借款合同雙方具有約束力。除非在債權債務雙方變更了協議或者是他們之間的債務與子女有關系,否則父母債務只屬於個人債務,子女並沒有償還的義務。
(二)子女可能承擔父母的債務
在父母死亡發生遺產繼承的情況下,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子女繼承父母的財產則需要承擔相應的還款義務。子女需要以所得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清償債務與繳納稅款,超過的部分子女自願償還的不限。如果子女放棄繼承,則無需對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承擔法定償還責任。
子女接受了父母的饋贈導致父母無法償還債務,也須代替父母償還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
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