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兩年之前的獨生子女費錯發了還需要退回嗎
這個是不受訴訟時效限制的,如果要求退那就退了吧。
⑵ 退休拿獨生子女費是否要交獨生子女退
不用,退休拿了就是你的了,其他不用管。
⑶ 獨生子女費的二孩退費
2014年以來,不少省區市的地方人大在修訂「計生條例」時增加了「單獨」可以生育二胎的條款。作為最後一個放開「雙獨二胎」的省份,河南省在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規定:批准生育的簽訂計劃生育合同書,退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已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和其他獎勵,發給生育證。
然而對比國家的相關規定,河南的「退費」規定明顯「打架」。在《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見〉的通知》第四條,可以找到明確要求:「單獨夫婦申請再生育的,應當注銷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停止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已經享受的不再退還。」
河南省衛計委相關人員回應稱,國家衛計委的通知,是面向全國、全局的指導性意見,而每個省份情況不同。
「二孩先退獨生子女費」的規定,並非河南獨有。按照山東省衛計委的相關政策,符合二孩政策的夫妻,在辦理生育證時,此前已經享受的獨生子女費不再收回,但要求退還自2014年7月政策落地至發放生育證期間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⑷ 獨生子女費一定要從退休單位領取么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規定退休時享受以下優待:
(一)未實行養老保險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各加發退休費標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二)企業和實行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2000年2月1日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本條例實施後退休的,由其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三千元的一次性補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由所在單位在領證時為其一次性辦理相當於本人一個月工資額的獨生子女父母補充養老保險。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獨生子女死亡後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規定的獎勵外,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五千元的一次性補助;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適當幫助。
⑸ 國家給職工的獨生子女費退回要什麼收據嗎企業
按規定因違規享受獨生子女費的必須退回當地財政,因為獨生子女費是當地財政拔的專項資金,所以應該退回財政局。
按規定單位計生辦或街道辦事處計生辦、村計生辦收回退費的獨生子女費必須為當事人出具收據,所以你單位計生辦應該為你出具收據。
⑹ 國家都說不用退獨生子女費,為什麼計生辦非得要,不給退錢就不給辦證。
那個計生辦要求退費請他們拿出相關文件!拍照作為證據!向上級部門投訴
⑺ 獨生子女費應該退給誰
當初是誰發就退給誰,這里說的水當然是單位.
一般是工作單位按國家(地方)政策發放回的.
不過, 不是你想答再生一個就把獨生子女獎勵退了就可以的.
再生必須符合再生育的政策才行.當計劃生育辦公室給你生育指標時,一切都辦好了,包括退費.
⑻ 生二孩需退回已領取的獨生子女獎勵費嗎
單獨夫婦生兩孩不需退獨生子女費,非單獨夫婦就需要退回獨生子女獎勵了。 可以參考江西省的新聞報道: 根據報道,領獨生子女證不影響二孩申請。,要符合單獨二孩的申請條件,即使現在領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以後仍然可以申請生二孩,申請不受影響。按照《江西省單獨兩孩政策實施方案》規定,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單獨夫婦申請再生育的,從領取《再生育一胎生育證》之日起停止享受獎勵和優待,此前已經享受的不需要退還。」省衛計委工作人員稱,對不屬於獨生子女情況的家庭,不能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已發給的應當收回或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