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離婚了,父母雙方好能享受獨生子女補貼嗎
離異夫妻重新組建家庭後,如果雙方都帶有子女,則不能享受獨生子女費。如果父母雙方離異後沒有再婚,可以享受獨生子女補貼。
⑵ 離婚後獨生子女費怎麼發放法律依據是什麼
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撫養子女,且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直接撫養子女方可以單方申領。.
⑶ 為什麼離婚家庭不能享受農村獨生女家庭獎勵扶助制度
安徽省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發布日期:2008-01-28根據各地在實施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中存在的遺留政策問題,經研究,對我省獎勵扶助對象確認條件作出以下補充解釋: 一、關於戶口界定 1、離異後現無配偶的,以本人戶口是否為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進行界定,符合條件的可以納入獎勵扶助范圍。一方為農業戶口,另一方為非農業戶口的夫婦離異後,現無配偶的農業戶口一方可以作為獎勵扶助對象。 2、農村村民委員會成建制改為城鎮居民委員會,居民由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 自本人戶口性質改變之日起三年內,符合條件的可以作為獎勵扶助對象。已經確認為獎勵扶助對象的,自本人戶口性質改變之日起滿三年後退出。 3、國有農林場職工、聘用或合同制人員中仍為農業戶口或農村居民戶口的,符合條件的可以作為獎勵扶助對象。 二、關於子女數的計算 4、經民政部門安排寄養的子女,或因父母雙亡經當地政府安排寄養在親屬家的子女,可不計算為獎勵扶助對象申報家庭的子女數。但已確定為收養關系的除外。 5、經公安部門確認被拐賣、且未返家的子女,不計入現存子女數。經公安部門確認被拐賣解救回鄉的婦女,被拐賣期間生育的子女不計入現家庭子女數。 6、收養的子女與親生子女結婚的,被收養的子女不計入其子女數,符合條件的可以作為獎勵扶助對象。 三、關於再生育間隔 7、1973年12月31日前再生育的,不受生育間隔限制,符合條件的可以作為獎勵扶助對象。 8、1982年3月31日前再生育、且達到生育間隔要求的,視為合法生育。 9、婚後不孕,依法收養一個孩子後又懷孕生育的,不受生育間隔限制,符合條件的可以作為獎勵扶助對象。 四、關於生育行為的認定 10、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再婚前生育過子女,再婚後雙方未生育,不論再婚前生育子女是否在現家庭,符合條件的均可作為獎勵扶助對象。 11、曾生育子女是指出生時有生命體征的活產子女,不包括流產、死胎或死產。 五、關於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或來歷不明 12、經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公安部門證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4年以上,符合獎勵扶助條件的一方可以作為獎勵扶助對象。下落不明的一方出現後,應對雙方資格條件進行重新審核確認。 13、夫妻一方或雙方從外地遷入,遷入前的婚育史難以查清的,應由遷入者提供原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材料,經現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口計生部門核實後,符合條件的可以作為獎勵扶助對象。其中,從外省嫁入的聾啞、智障等人員,原居住地不清或自身無力與原居住地聯系出具證明材料,遷入現居住地已10年以上,無確切證據證明其遷入前有過婚育史的,視為遷入前無婚育史。 14、生育子女後,自行解除婚姻關系,又建立新的家庭,婚育史清楚,符合條件的一方或雙方可以作為獎勵扶助對象。 六、關於相關證明材料 15、1992年4月1日《收養法》實施後與收養子女解除收養關系的,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解除收養關系的證明。在此之前自行解除收養關系的,需有相關書面協議或得到周圍群眾認可。 16、子女死亡的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1)死亡子女曾辦理戶籍登記的,應提供注銷戶籍證明;(2)死亡子女未辦理戶籍登記的,應提供醫院或村委會出具的死亡證明;(3)子女非正常死亡的,以公安部門的證明為准。 七、關於獨女戶對象確認標准 17、「只生育過一個獨生女或獨生女死亡現無子女」提高獎勵扶助金標准對象僅指,一對夫妻一生中只生育過一個女孩,且此女孩現存活或死亡。其他各種情況均不屬於此項政策范圍。 八、其他情況 18、已享受「五保」、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等其他惠民政策的群眾中,符合獎勵扶助條件的,應該納入獎勵扶助范圍。按照國家規定所獲得的計劃生育獎勵與扶助金,在開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時不計入家庭收入,享受獎勵扶助金不影響其享受其他各項普惠政策. 另外參考: 重慶雙橋關於獨生子女的政策可以看到各個地方都有這個規定。 凡農村獨生女在年滿50歲前(1949年1月1日至1958年12月31日出生的人員在2009年1月1日前)不符合雙橋區農村獨生女家庭獎勵扶助對象確認條件,以後因離婚或者再婚後符合條件的,不再納入農村獨生女家庭獎勵扶助對象范圍。
⑷ 夫妻離婚後,獨生子女費單位如何發放
若之前獨生子女費是按照夫妻各自單位各分攤發放50%的話,那麼離婚後,雙方仍然各自在單內位上領取容.若當時核准時,是以其中一方的單位全部分攤發放的話(因為是屬於國家福利,財政撥款,為了手續上的重復,因此這種情況其實也很多),則需要在離婚後重新分割為各單位發放50%.不過幾塊錢的權益,我覺得似乎沒必要這么計較.別的不說,看孩子面上,即使以後漲到100,200,又如何呢?為了孩子,就把它給孩子撫養方吧.這個雙方可以自己協商解決,在離婚財產協議上寫明,即使要分得湯清水利,也可以在協議上寫,省得重新辦手續.
若離婚後,再婚,並因為再婚對象婚前無子女,而與再婚對象生育子女,則獨生子女費停發.假如無再婚現象,則獨生子女費發放到子女年滿18周歲後停發.
若雙方均無工作,則由所居住的鎮以上人民政府發放.發放條件和停發條件不變.
PS:你說的具體情況,男方的獨生子女費在所居住地的人民政府領取,女方仍在單位領取.如果之前就是由各自的單位獨立核發,則現在男方需向所居住地的人民政府提供離職、獨生子女證明等相關材料,辦一個轉移手續.具體情況,要向人事、民政或計生部門咨詢.
⑸ 離婚了,我還能享受獨生子女待遇嗎
只要你還沒有有其他小孩,都是享受這一政策待遇的。
希望得到你的滿意哦
⑹ 有獨生子女證父母離婚了父母戶口都不在村裡的能享受拆遷待遇嗎
拆遷待遇是看戶主也就是房屋的主人的,不是看結婚證離婚證獨生子女證以及村戶口等其他的,是看房子主人是誰以及戶口本上有誰
⑺ 離婚後獨生子女費怎麼發放依據是什麼
離婚後獨生子女費發放方式:
獨生子女費是國家對響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給予的生活上的補貼,孩子歸誰應該就由誰去領取。
夫妻雙方有單位的,由雙方單位各發放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無工工作單位,由有工作單位的一方工作單位發放全部。單位聘用一個月以上的臨時工,有單位按月發放一半。
下崗未再就業職工由原單位發放。解除人事關系的職工,其獨生保健費由原單位發放到子女十四周歲止。勞動合同未到期的職工,單位提前解除關系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發放到合同期止。夫妻雙方為農村居民或城鎮未從業.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放。
單方領證的對象獨生子女保健費由持證人單位發放,無單位的由戶籍所在:(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放。
獨生子女費發放依據::
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
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且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的,可以向雙方任意一方單位(無單位的向戶籍地)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夫妻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終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2、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3、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養兩個以上子女,只存活一個未超過18周歲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
4、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但都未直接撫養,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5、非婚生育一個子女後,已承擔了相應的計劃生育法律責任,辦理了結婚證,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育齡人員(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單方可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沒有結婚的公民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2、離婚或喪偶前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依法收養一個子女且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離婚或喪偶後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3、一方再婚前有一個子女,但沒有直接撫養,另一方無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個子女後,初育一方可申領;
4、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撫養子女,且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直接撫養子女方可以單方申領。
(7)離婚獨生子女村民待遇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的補助政策
妻雙方再生育一個子女以後不能在生育第二個,而子女在是十八周歲以內的時候,首先是夫妻二人申請經所在的單位或者村委會、街道辦事處核實,最後有女方的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和城鎮人民政府給家庭發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第一點:每個月的時候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十元錢的補助,只要在你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後開始領取一直到領取到你的子女十八歲的時候。
第二點:還享受產假的增加,在經單位的批准後,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增加三個月的產假,但是在享受這三個月的產假的時候,要減少三年的是、獨生子女獎勵費的發送。
第三點:獨生子女上幼兒園和十八歲之前的醫葯費,可以在相關的單位進行報銷。
第四點:獲得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歲的時候和男方在六十周歲的時候,兩個人要享受過不少於一次性獎勵的一千元整。
第五點:當前的養老制度已經推往農村,辦理養老保險的時候應該獨生子女父母的優先辦理。
參考資料:網路-獨生子女
⑻ 離婚啦退休領獨生子女補貼是怎樣辦的
退休時可以領取獨生子女一次性獎勵,依據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一次性獎勵。具體金額各地不同,一般不少於每人1000元。
(一)領取條件:獨生子女父母憑《光榮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和雙方單位證明(無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證明)領取。
(二)發放辦法:獨生子女的母親年滿五十五周歲時領取;獨生子女的父親年滿六十周歲時領取。
(三)發放渠道:
1、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發給。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職業介紹中心存檔的人員,單位委託存檔者,由委託存檔單位發給;個人委託存檔者,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3、檔案關系在街道辦事處的無業人員,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4、農村居民,由鄉鎮人民政府發給。
⑼ 獨生子女證有什麼補貼和待遇了離婚了再婚能不能領到錢
這位朋友你好,根據國家政策呢,獨生子女是屬於一種光榮的,而且呢國家政府會給一定的。補助。
⑽ 離婚後,去領獨生子女補貼的時候,村上說,我只能領一半,孩子一直都由我一個人在帶 請問村上這樣做對嗎
1、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增加的產假和護理假視為出勤。
農村居民晚育的,減免本人當年村內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籌資金;城鎮無業居民晚育的,由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2、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經本人申請,由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核實,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優待:
(1)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一方的工作單位支付;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所需費用由各級計劃生育經費分擔。
(2)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包括農村土地徵用後,土地補償費分配中對獨生子女家庭應當增加一人份額);在劃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遷安置中,對農村獨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價的70%加房屋層次調整系數每人優惠購買40平方米)、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給予照顧。
(3)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以對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就學、就醫給予補助。農村貧困家庭獨生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期間,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減免雜費。
(4)各級人民政府和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規定的其他獎勵與優待。
3、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是農村居民的按照不低於所在鄉(鎮)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標准發給獎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於所在市、縣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標准發給獎金。具體辦法按長沙市人民政府規定執行。
4、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齡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資百分之五的標准增發退休金。已建立了社會養老保險的單位,這項獎勵仍由原單位發放。
改制企業的職工原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未滿14周歲,獨生子女的保健費按標准計提到子女14周歲。職工實行社會就業的,可一次性發放到個人。原已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改制企業人員,在2003年4月1日後辦理正式退休手續的,根據本人基本工資5%的標准增發補貼,按15年計算一次性提取,由改制後企業逐年發放。破產、關門走人企業所提補貼經協調可一次性發放到個人。上列費用經審核後一次性提取納入改製成本。
5、獨生子女父母是農村居民的,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採取政府、集體、個人共同出資的形式,為其辦理養老保險。
6、終身未生育或者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可以享受第4、5項規定的待遇。農村生育兩個女孩的夫妻落實絕育措施後,可以享受第5項規定的待遇。
夫妻只生育一胎系雙胞胎或者多胞胎的,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與優待。
7、流動人口中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由用人單位支付;無用人單位的,由戶籍地按本地規定落實。流動人口從業人員晚婚晚育的,依法享有增加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從業婦女在經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待遇。已婚育齡流動人口的節育手術費,有用工單位的,由用人單位負擔。無用人單位,屬於跨省的流動人口,先由本人支付,回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報銷。無用人單位,屬於省內的流動人口,由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
8、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再生育子女的,收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停止享受有關規定的優待,已領取的獎金、獨生子女保健費、增發的退休金、政府和集體投入的保險費必須全部退還。
9、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免費享受下列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一)發放避孕葯具和孕情環情監測;(二)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及其技術常規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三)輸卵(精)管結扎術及其技術常規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四)人工終止妊娠術及其技術常規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五)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的診斷和治療。
10、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在開展小額貸款、項目開發、科技扶持、以工代賑、扶貧助教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待。
11、經縣級以上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專家委員會鑒定為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需要治療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督促施術單位安排治療。
單位職工治療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住院期間,以及實行計劃生育手術按規定休假期間,視為出勤。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照顧。
違反規定,拒絕採取避孕節育措施導致不符合法定生育條件懷孕的終止妊娠費用,由受術者承擔,不享受前款規定的待遇。
這個是長沙的,從上面看,不能享受獨生子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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