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子女多長時間不回家探望父母是犯罪
《老抄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八條 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
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如果子女長時間不回家或拒絕回家看望的,老年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子女回家看看。
㈡ 兒女不回家看老人就犯法,那父母不照看小孩算犯法嗎
也是算違法的,而且這個是早就被列為違法的,是父母未履行撫養義務
㈢ 子女不經常回家看望老人會犯法請問是真的嗎
加大打擊「三非」外國人力度、不常看望老人將屬違法、勞務派遣公司准入「門檻」提高……進入7月,《出境入境管理法》、修改後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勞動合同法》連同《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等一批新法律法規開始正式施行。
子女「常回家看看」寫入法律
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今日起正式實施。新法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這也被媒體解讀為「常回家看看寫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將屬違法。該法同時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該法明確,國家建立健全家庭養老支持政策,鼓勵家庭成員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為老年人隨配偶或者贍養人遷徙提供條件,為家庭成員照料老年人提供幫助。同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實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或者進行危舊房屋改造時,應當優先照顧符合條件的老年人。
此外,該法還提出,國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會福利。
另外,由民政部制定的《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和《養老機構管理辦法》也將自今日起實施。兩部新規對養老機構的設立許可、法律責任、服務內容等作出明確規定。
針對此前有媒體報道的入住養老機構的老人被故意虐待事件,《養老機構管理辦法》明確,養老機構出現歧視、侮辱、虐待或遺棄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行為,或未與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簽訂服務協議,或者協議不符合規定等情況的,民政部門將責令其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㈣ 子女不常回家看望父母,立法了,你怎麼看
這個立法有用嗎?不孝順就算看了又怎麼樣,孝順的話你不立法人家也會去看父母,這就要看個人心意了,除非說有這個立法出來了,然後每個單位每個月都有一個假期用於探親,否則的話起不到作用呀
㈤ 關於兒女回家看父母的法律規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2、 《廣東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3、 《廣專東省養老機構規范屬化建設指引》 4、 《廣東省民辦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3號) 5、 《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令第48號) 6、 《廣東省民政廳關於養老機構設立許可的實施細則》(粵民發〔2014〕164號) 7、 《民政部 公安部關於印發<社會福利機構消防安全管理十項規定>》的通知(民函〔2015〕280號) 8、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令第49號) 9、 《養老機構護理站基本標准》(試行) 10、《養老機構醫務室基本標准》(試行)
㈥ 法律有沒有規定,成年人每年不回家看父母是不是犯法
沒有,但道義上如有條件最好回去,條件萬一不允許,說明情況,以求諒解。
㈦ 為什麼子女長期不回家看望,就直接說人家對父母不孝
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感情是相互在生活中建立起來的,父母雖然生了孩子,但沒有撫養,這樣,實際是沒有感情的,談不上什麼孝不孝的。但孝敬父母是中華傳統的美德,這是社會的需要,可以提倡。
㈧ 子女多長時間不回家看老人算違法
新老復年法對此並沒有具體規定,制可能要等以後出台實施細則。
在國外就有不少老人把不去看望自己的孩子送上法庭,由法院要求子女定期去看望父母,如果不履行,將記入其信用體系,直接影響其生活。我國還沒有這么健全的信用體系,但是現在把看望老人等精神慰藉列入法律條款,是一種進步。
相關報道可以看看:http://zj.sina.com.cn/news/m/2013-07-01/071198135.html 裡面有比較詳細的解說。
㈨ 子女不常看望老人違法
華商網訊 7月1日起,一批法律和部門規章正式施行。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不常看望老人屬於將屬於違法。這條法律剛一實施就引起了不少爭議,一方面的確現在很多年輕人不常回家,導致老人缺少家庭關愛,而另一方面,工作族想回家卻受請假難、回家開銷大所困擾,這就讓這條法律看起來有點「不近人情」。不過也有些人自己寧願和朋友聚會,噴伯徠適特和女友約會卻沒空回家看父母。對這個來說有必要強化他們的意識。
「80後」、「90後」普遍很少回家:在新頒布的法律中並未明確規定探望時間、次數,這就可以讓子女根據不用情況安排回家探望的時間,而不常回家的這一群體集中於工作或上學的「80後」「90後」,而關於原因,他們普遍表示:「自己的事情忙不過來。」
沒錢、沒時間怎麼回家:法律頒布後,網路上立馬引起質疑聲一片,覺得用法律規定看望老人太缺乏人情味,更多市民表示用來規定本地孩子還可以,但是如果對於限制外地打工一族來說,是否太牽強了。之前有網友就算過這樣一筆賬,回家一次來回車費就是五六百,如果在帶上男女朋友,那就得快一千,回家一次得帶禮物,給父母帶也得給親戚帶點,才能有面子,再加上請假的誤工費,而且有的時候根本請不了假,所以回家一次的開銷至少得在兩千到三千元,相當於一個打工族一個月的工資,實在回不起家。所以大部分在外的打工族表示一年回一次是能接受的,但是多了也吃不消。
「回家」只為增加感情:有網友稱,大家不要對新法律看太過認真,其實仔細分析新頒發的老年法,它最終目的不是讓你人在父母身邊,而是要讓更多孩子學會與父母精神交流,也就是「精神贍養」,大多數父母對孩子是無欲無求的,他們所期待的不過是「孩子們健康、快樂」。所以,為人子女,我們在精神上可以為他們做的或許不過就是一個電話,一個安慰……
㈩ 為什麼現在人和媒體一旦發現某些老人的子女,長期不回家看望,就說人家對父母不孝而不去想想原因!
我覺得你說的挺有道理的,
如果我從小被虐待的話,
那我寧願逃的遠遠的。
但是,內一般新聞里的老人,容
貌似都是記者取證以後才說子女不孝吧。
一般都是向鄰居了解情況什麼的。
如果真是家暴虐待什麼的,
這種不積極健康的內容不會放鬆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