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獨生子女繼承父母財產有什麼規定
參考我國 繼承法 相關規定。
繼承法沒有針對獨生子女繼承部分進行特別約定。法專律規定只有法定繼承人和屬非法定繼承人的區分,不涉及是不是非獨。
參考:北京大學法學院民訴法專家劉哲瑋認為,盡管「獨生子女無法繼承」顯然誇大事實,但之所以會在證明材料上「卡殼」,也反映出房屋登記機關存在的行政不作為問題。我國房屋登記機關強制要求在房屋過戶時提供繼承公證書或者法院判決書,這樣就推卸了自己在實質審查方面的責任。因此,即使無法完成繼承公證,房屋登記機關也應在審查合格後讓房屋順利過戶。
⑵ 獨生子女和家長分家該如何分家產
如果已經成人,確要分家,可雙方協商,但一般情況下,是父母說了算,因為財產多屬父母財產,再說,獨生子女,父母就算不分給你,到時也都是你的。
⑶ 獨生子女如何繼承父母財產
看父母的意思,如果父母願意讓獨生子女全部繼承的話,主張子女就能夠全部
⑷ 獨生子女財產繼承法
規定死者有遺囑的,需按遺囑指定執行繼承。
無遺囑前提,是有死者第一專序繼承人,死者配偶,子女屬,父母,三方平分繼承遺產。
所以,孩子父母無遺囑指定孩子單獨繼承前提,這個獨生子女不能全部一人繼承父母遺產。
《繼承法》: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⑸ 獨生子女繼承父母財產正常嗎
這個問題本身就存在問題,只要是子女,繼承父母的財產,合法、合理、合內情,與是否獨生無關。容針對財產繼承權,在法理上多子女與獨生子女沒有區別。從何說起是否正常呢?
話又說回來,假如雖然是獨生子女,但是,還存在其他第一順序的繼承人,譬如:父親去世,但母親還在,或者爺爺奶奶還在,或者說,母親去世,爸爸還在,外公外婆還在,那麼,在這種情況下,獨生子女將遺產獨吞,那麼就不正常了。
這種情況下,父親的遺產將由所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同時繼承。
法律依據: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相關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