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母親早逝,父親生前把夫妻共有房屋已賣,子女還有繼承權嗎
既然房屋已經被父親賣了,父親沒有遺產了,當然就不能繼承了。
只有父母有遺產,子女才能繼承。
Ⅱ 子女繼承過世父母房屋以及出售的問題
一、關於繼承費用
繼承是免稅的,不需繳納任何稅,只有公證費而已,公證費按照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關系收取,配偶間繼承收取公證費為房產評估價的1%,子女繼承公證費是房產評估的2%。
二、評估費的收費標準是:
(1)100萬以下是千分之五
(2)100萬以上 100萬以上部分按千分之三走(例如150萬的房子 評估費= 100萬乘0.5%+50萬乘0.3%)
PS: 評估費用可以協商,一般的最低的是收千分之三到千分之四如果你劃到這價位就行。
三、營業稅的5年限制
繼承後的房屋營業稅從繼承開始後,實際並辦理房屋變更登記之時的次日起開始計算。即你們繼承後5年內該房產上市交易的話需要繳納營業稅。
四、關於個稅
繼承時並不產生個稅,只有在該房產再交易的情況下才會按照差額的20%或房產評估價的1%收取個稅,以上兩種方式是可選的。
五、關於契稅
子女繼承房產並辦理過戶後,再次購買房產則需要繳納契稅,契稅和房屋面積有關最高不超過3%。
六、關於房產繼承
有兩種方案
1.房產證可以有多個產權人,所以你們可以共有房產產權,到房管部門辦理即可。
這個有點麻煩,需要多個產權人共同前往辦理,如果產權不均,還需相關鑒定。
2.或者你們可以寫份「產權繼承協議」,協議內說明先將房產的產權歸於某人名下,然後將其變賣,變賣所得按應得比例共同分割。
協議需多個產權人親手簽名,具法律效力!
Ⅲ 父親去世二年後母親把房子賣了拿父親留下的錢又買了一套房子五年後子女有續承權嗎母親健在
父親在去世時,未留下遺囑的,那麼父母雙方的共同財產中有一半是屬於母親的個人財產,另一半是要作為遺產來進行分配的,有權分配遺產的人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也就是母親和兄弟姐妹,如果爺爺奶奶還在世的,也要參與分配。母親在未取得其他繼承人的同意就賣了老房子,是侵犯了其他繼承人的權利的。至於後面買的房子,子女有無繼承權,要看母親是否留有遺囑,無遺囑的還是由子女繼承,但繼承是人死亡之後才發生的,還健在的,就談不上繼承。但這個房子里可以不可以認為子女本身就享有從父親那裡繼承而來的份額,要看實際情況了,建議當面咨詢律師。
Ⅳ 父母留下的房子賣了,錢打到一個子女的手了,這個子女可以不分給其他的子女嗎
父母留下的房子抄,錢打到一個子女手裡,這個子女可以不分給其他子女嗎,肯定不行啊,打到其中一個人手裡以後,幾個子女平分的的,假如這錢打到別的子女手裡不分給這個子女她願意嗎,將心比心嗎,這錢人家不會買房子的不會一個子女一點分開打的,只能一次性打到一個子女手裡,所以說不可以不分給其他子女。
Ⅳ 兒子的房產父母有繼承權嗎
當然有啊。在財產繼承人的資格順序中,父母或子女是被繼承者除了配偶之外的第二順位繼承人,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父母完全有權繼承其部分甚至全部財產。
Ⅵ 父母的房產子女有繼承權嗎
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父母的房產的繼承人分為兩個順序。第一順位: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位繼承人先繼承,第二順位繼承人不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Ⅶ 父母的房產,所有子女都有繼承權嗎
男女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當然除約定或法定為個人財專產的屬除外,因此,父母的財產與子女是沒有直接關系,無論是父母婚前的財產還是婚後的財產都沒有子女的份額。當然,父母自願贈與給子女的除外。
Ⅷ 父母長期住子女房子,父母有繼承權嗎
如果這個房子是子女的房產證也是子女的,雖然父母長期住,但是他也沒有繼承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