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過繼出去的子女是否享有親生父母的房產繼承權
律師解釋:如果子女過繼給他人已形成事實上的收養關系,則他不能享受生父的繼承權版。但是,如果子女權在沒過繼之前,生父母在房產證上寫有過繼子女的名字,因而生父母留下來的房子,過繼子女也享有1/3的份額,但沒有其他財產的繼承權。
B. 過繼父母有子女有繼承權嗎
過繼子女是有繼承權的,但僅限於與繼父母之間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法定繼承人的第一順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前述的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C. 過繼子女是否享有親生父母的繼承權
子女過繼之後,與生父母的權利義務關系消除,不可以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
第二十三條 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D. 過繼出去的子女是否有繼承權
過繼出去的子女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享有養父母的繼承權,並不享有生父母的繼承權,但生父母立有遺囑則可按照遺囑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
第二十三條 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二十六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4)生父母享有已過繼子女的繼承權嗎擴展閱讀
《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三十八條「過繼」子女與「過繼」父母形成撫養關系的,既為養子女,互有繼承權;如系封建性的「過繼」、「立嗣」,沒有形成撫養關系的,不能享有繼承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二十條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准。
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第二十一條 遺囑繼承或者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遺產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E. 被過繼的兒女有對生母的繼承權嘛
律師解釋:
如果子女過繼給他人已形成事實上的收養關系,則他不能享受生父的繼承權。但是,如果子女在沒過繼之前,生父母在房產證上寫有過繼子女的名字,因而生父母留下來的房子,過繼子女也享有1/3的份額,但沒有其他財產的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