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滿18周歲以後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
現在已經不辦理獨生子女證了
國家從今年已經放開二胎生育了
就不再提倡獨生子女了
⑵ 孩子滿18周歲以後還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可以補辦的,你,你到那個社區去開證明,告訴社區你的獨生子女證當時沒有辦理或者是補辦,他們現在還是給你辦的。
⑶ 請問獨生子女年滿十八周歲還享受國家優待政策嗎比如土地分雙份和宅基地
1、該項優惠政策屬於地方性規定:獨生子女是否能享受到雙份子女的待遇,應根據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相應政策(如:宅基地、集體土地使用權等)而定;
2、在當事人的戶口所在地有相應政策的前提下,獨生子女在未單獨立戶之前(不管是否已經年滿18周歲),都是可以享受到該優惠政策的;
3、戶主可以帶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等,具體咨詢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工作人員(如:村主任等)明確。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第二十九條本章規定的獎勵措施,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⑷ 獨生子女的土地年滿18歲村裡可以收回嗎
你好,為什麼要收回呢?當初是有什麼約定的嗎?這個還是要看具體情況的哦!
⑸ 我問一下獨生子女分地到18歲以後要收承包費有這政策嗎
我問一下,獨生子女分地到18歲以後要收承包費,有這政策嗎?這項政策還真就沒聽說過,但是你要到關於這方面的權威機構或者網站去詳細的查詢一下即可
⑹ 我家是獨生子,我們家是農村戶口,我兒子現在十八歲了沒有地咋辦呢
你說這個農村孩子沒有土地這個情況還普遍存在的,好多孩子都是因為土地承包分割是還沒有出生,現在過去十幾二十幾年,孩子都成年人了,還是沒有土地,只能等待二次分配的時候再看了。
⑺ 獨生子女多分半人土地,過了18周歲之後要想繼續使用得交錢!這樣的問題咨詢什麼部門求助!!!!
雖然不是你們那裡的,但我記得我們這曾經有過30年土地使用權不變的文件,不知道你們那裡上次分土地的時候是怎麼回事,去問問村裡老人就知道啊!或者可以查閱下海峽法治在線,上面有很多的案例可以了解。
⑻ 獨生子女證,18周歲以後還能不能領取補貼
獨生子女證是享受獨生子女國家補貼的憑證,沒證應該不可以的,不過可以去申請,條件是你一個小孩。還有40歲還沒到年齡吧。 獨生子女的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 (第二十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手機網路『網路現金貸』,隨時滿足您的消費需求!)
⑼ 土地法: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後耕地收回嗎
不收回各地都沒有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後收回土地政策規定,所以不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