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子女對父母的道德責任與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第三款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版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權的義務。第四款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四條 婚姻、家庭、老人、母親和兒童受法律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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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子女對父母有哪些贍養義務
1、贍養是指子女在物質上和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扶助則是指子女對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關心、幫助和照料。
2、子女對父母履行贍養扶助義務,是對家庭和社會應盡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的第十條規定,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員應當關心和照料老人。
3、子女作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兒子和女兒都有義務贍養父母,已婚婦女也有贍養其父母的義務和權利。
4、有經濟能力的子女,對喪失勞動能力,無法維持生活的父母,都應予以贍養。
對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應根據父母的實際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負擔能力,給付一定的贍養費用。贍養費用一般不低於子女本人或當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兩個以上子女的,可依據不同的經濟條件,共同負擔贍養費用。經濟條件較好的子女應當自覺、主動地承擔較大的責任。贍養人之間也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並徵得老年人的同意。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贍養人所在單位監督協議的履行。
3. 子女對父母的責任和義務在法律上是怎麼樣明文規定的
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義務。
具體參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專的義務;子女對屬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注意,是父母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4. 憲法是怎樣規定子女對家庭的責任和義務的
《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不能作為處理糾紛的依據適用。父母子女關系可以適用《版民法總則》第二十六條和權《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的有關規定。
依據:
《憲法》第四十九條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民法總則》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5. 作為子女對父母的責任和義務的句子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百善孝為先,羔羊跪乳,烏鴉反哺。你陪我長大,我陪你變老。
6. 父母與子女的義務
法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釋義:本條是關於家庭中父母與子女之間撫養和贍養義務的規定。
根據本條第一款的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一、撫養子女是父母應盡的義務。
1、撫養是指父母撫育子女的成長,並為他們的生活、學習提供一定的物質條件。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是無條件的,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免除;即使父母已經離婚,對未成年的子女仍應依法履行撫養的義務。對成年子女的撫養是有條件的,在成年子女沒有勞動能力或出於某種原因不能維持生活時,父母也要根據需要和可能,負擔其生活費用或給予一定的幫助。
2、父母對子女有教育義務。父母子女間的親密關系,為教育子女提供了有利的條件。因此,教育好子女是父母雙方在法律上應盡的義務,也是社會道德的必然要求。父母不但要對未成年子女從政治上、思想上關心教育,同時為子女,尤其是未成年子女的學習和受教育提供應有的物質條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一條規定,父母必須使適齡的子女按時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九條規定,父母應當尊重未成年子女接受教育的權利,必須使適齡的未成年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子女輟學。那種對子女只撫養不教育,或者只顧眼前利益讓子女「棄學務農」、「棄學從商」的做法,是不符合婚姻法的精神的,同時也是違反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教育義務,是父母雙方的共同義務和共同責任,而非一方的單方的義務和責任。即使夫妻離異,也不能免除該義務。
4、因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而引起的糾紛,可由有關部門調解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追索撫養費的訴訟。人民法院應根據子女的需要和父母的撫養能力,通過調解或判決,確定撫養費的數額、給付的期限和方法。對拒不履行撫養義務,惡意遺棄未成年子女已構成犯罪的,應根據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二、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義務。
1、贍養是指子女在物質上和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扶助則是指子女對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關心、幫助和照料。
2、子女對父母履行贍養扶助義務,是對家庭和社會應盡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的第十條規定,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員應當關心和照料老人。
3、子女作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兒子和女兒都有義務贍養父母,已婚婦女也有贍養其父母的義務和權利。
4、有經濟能力的子女,對喪失勞動能力,無法維持生活的父母,都應予以贍養。
對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應根據父母的實際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負擔能力,給付一定的贍養費用。贍養費用一般不低於子女本人或當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兩個以上子女的,可依據不同的經濟條件,共同負擔贍養費用。經濟條件較好的子女應當自覺、主動地承擔較大的責任。贍養人之間也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並徵得老年人的同意。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贍養人所在單位監督協議的履行。
6、贍養人的義務具體表現為幾個方面:
一是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或者租賃關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二是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三是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生活。贍養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變化而消除。
四是子女不僅要贍養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關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給予扶助。當年老、體弱、病殘時,更應妥善加以照顧,使他們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7、如何追究子女不履行贍養父母的法律責任,需要贍養的父母可以通過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在處理贍養糾紛時,應當堅持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的原則,通過調解或者判決使子女依法履行贍養義務。對負有贍養義務而拒絕贍養,情節惡劣構成遺棄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三、本條第四款特別規定了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溺嬰不僅僅指父母用水溺殺自己的嬰兒,父母殺死自己的嬰兒的行為都屬於溺嬰,包括將嬰兒用手扼死、用繩索勒死、活埋、悶死、餓死或凍死等行為。棄嬰是指父母對自己的嬰兒負有撫養義務而拒絕撫養的行為。
父母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子女;禁止溺嬰和棄嬰。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從子女出生之時開始,不論男嬰、女嬰,不論是否患有重病、是否有殘疾,父母都有義務予以撫養,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應當承擔法律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溺嬰屬於殺人罪,應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棄嬰構成遺棄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如屬於虐待,構成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嬰兒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參考內容:法律界網站法務通VV
7. 父母的責任和義務有哪些
一、對孩子進行成人教育
關於對孩子進行成人教育,李開復定義為品德、人格、愛心、接受挫折能力的教育。培養良好的人格,再通過講述國內外有所建樹的優秀人物的事跡,進行成才和理想教育。如此日久天長的教育,能使孩子在父母的言傳身教、潛移默化中學到很多做人的道理,有利於培養孩子品學兼優的品質。
二、養成孩子良好的學習習慣和生活習慣
對於培養孩子的良好習慣,李開復認為應在孩子幼年時期就開始。因為,一個人形成良好的人格在早期進行教育,從孩子會說話後,我們就開始有意識地進行正面引導,先從使用文明用語開始,然後循序漸進,到上小學時主要是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其中包括上課認真、專心聽講、主動完成作業、不依賴父母等。
如果發現孩子在學習上、生活上有什麼不足之處,及時矯正,效果較好。經過小學階段的培養,養成勤奮學習、吃苦耐勞、認真主動做作業、不讓父母為他學習操心的好習慣,可以為中學階段繁重的學習打下堅實的基礎。
三、對中學時期的孩子應懂得抓人格,進行成材教育
很多父母覺得青春期的孩子最難管理,李開復也有此感慨,但是他指出,這個時期的孩子雖然難管,但是孩子出現問題往往是在這個階段。從成長過程來看,在這一階段他們由兒童變成了少年,大多已進入青春期,這個期間的孩子容易與家長逆反,對許多事既感到新奇又覺得朦朧,家長對孩子更應加倍關愛。良好的家庭環境能給孩子心靈一個安全的港灣,如果家長忽視、大意,就會出問題。
對此,李開復建議:對於常見的三口之家,可以逢周末,吃過午飯,爸爸陪伴孩子在操場上玩耍,母親收拾家務,球打完,家收好,一家三口可以去商場,或去公園散步,其樂融融。這樣的家庭環境能提供給孩子一個很好的交流方式。
四、發揮愛的偉大力量有些父母因工作比較繁忙,將幼兒時期的孩子送到鄉下培養。等孩子長大後再接回自己的身邊。可是,等孩子回到自己的身邊才發現,孩子身上有了很多的問題。有些孩子在農村長大,因條件差,沒有矯生慣養,整天和農村孩子在一起,到了學校後常常一身灰泥,也許正是這樣的環境,才培養了他朴實的好品質。而另一個方面父母或許發現孩子某些方面被寵壞了,此時父母應肯定孩子好的一面,對於孩子不良的行為和習慣應及時給予改正。
同時,父母應做好孩子的榜樣。人們都說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父母就是孩子的榜樣,父母的人格魅力、敬業精神就是孩子無聲的老師。一個人格平等的家庭,凡屬家中的事,孩子都有權力和父母一道商量解決,家庭成員中哪個做得不對,孩子可以提出批評。家庭成員之間相互尊重,互相學習,父母既是孩子的家長又是孩子的知心朋友,還是傾聽孩子喜怒哀樂的首選聽眾。
8. 子女對父母有什麼義務
贍養義務。子女的生命是父母給的,是父母養大的,法律上和道義上都要求子女善待和贍養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