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成都,父母通過投靠子女落戶後新購買住房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父母通過投靠子女落戶的,不能作為單獨的一個家庭申請購房,應作為其子女的家庭成員審查住房限購資格,但本次限購政策實施前父母已購買的住房不計入自有產權住房套數。父母通過投靠子女落戶的,不改變其子女家庭類型。
比如張三父母通過投靠張三將戶籍遷入我市,只能作為張三的家庭成員購房,但張三父母在本次限購政策實施前已購買的住房不計入自有產權住房套數。
比如張三是成年單身居民家庭,張三父母通過投靠張三將戶籍遷入我市後,張三仍算作成年單身居民家庭,名下無自有產權住房的,張三或其父母才能在限購區域新購買住房;比如李四的父母不是通過投靠的方式將戶籍遷入我市,其父母可以作為單獨的家庭申請購房。
(1)成都市父母投靠子女入戶條件擴展閱讀
成都市戶籍居民家庭以購房人是否具備成都市戶籍作為界定標准。家庭成員共同購房的,其中至少1人具有我市戶籍可認定為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購房所需材料:
各家庭成員身份證明、婚姻證明、戶籍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有效暫住證,擬購房人簽字的《家庭購房申請表》、《購房承諾書》。
⑵ 父母是村鎮戶口,子女在成都,如要投靠子女,其戶口該如何辦理
這個網址有詳細辦理流程和注意事項:
http://www.cheng.gov.cn/pub_service/detail.jsp?id=1047
農村居民戶口轉為城鎮居民戶口
1、本市五城區及高新區的農村居民在本市的城區或城鎮具有固定住所,登記為城鎮居民;其餘區(市)縣的農村居民在其餘區(市)縣的城區或城鎮具有固定住所,登記為城鎮居民。
所需材料:本人申請、住房證明、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2、本市農村居民從事非農業生產,有穩定生活來源,登記為城鎮居民。
所需材料:本人申請、住房證明、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穩定生活來源證明。
3、對人均耕地不足0.3畝的本市農村居民,應登記為城鎮居民。
所需材料:鄉政府登記的花名冊、居民戶口簿。
4、因人才引進、投資、納稅、引資、投靠、聘用、錄用、招工遷入本市的人員,在遷入戶口的同時登記為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之間的婚遷和其它政策規定應當登記為農村居民的除外)。
投靠人員入戶的條件及所需材料
(1)凡結婚滿 5周年、夫妻雙方均年滿 30周歲、被投靠方的常住戶口在五城區及高新區滿5周年,可投靠配偶遷入。
所需材料:入戶申請、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結婚證、住房證明、具有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的證明。
(2)非本市五城區及高新區范圍內的離(退)休人員要求投靠戶籍在本市的配偶,可將戶口遷入。
所需材料:入戶申請、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結婚證、住房證明、離(退)休證。
(3)非本市五城區及高新區范圍內的未成年人投靠戶籍在本市的父親或者母親(含因工作調動遷入人員),可將戶口遷入。
所需材料:入戶申請、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住房證明。
(4)孤寡老人和父母雙亡的未成年人,近親屬經公證願意贍養或撫養的,可將戶口遷入。
所需材料:入戶申請、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公證書、住房證明、贍養或撫養人具有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的證明。
⑶ 成都父母投靠獨生子女,一定需要子女在成都滿5年戶口嗎
不需要等五年,沒有這個規定,父母的戶口是可以上到子女名下的,就像子女可以上到父母名下
⑷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你好!
1、投靠人女性滿55歲,男性60歲。
2、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出具回身邊無子女照顧證明答。
3、個人落戶申請。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戶籍證明。
5、被投靠人單位證明或辦事處證明。
6、被投靠人身份證復印件。
7、離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⑸ 父母戶口投靠子女需要哪些條件
父母投靠子女審批條件:
1、男性60周歲以上,女性55周歲以上,或夫回妻雙方退休,一方年齡達答到標準的;
2、對因工作調動等原因在其他地區離(退)休的人員需回我市投靠子女的。
需提交的材料:
1、被投靠人申請及單位或街道證明;
2、戶口簿、身份證(含復印件);
3、投靠人戶籍證明;
4、投靠人離、退休證明(件)、結婚證。
⑹ 父母戶口投靠子女需要哪些條件
父母戶口投靠子女 ,需要老人的身份證 戶口本,先去當地居委會開證明, 然後去當地派出所 辦理上戶口。
⑺ 成都人才落戶及父母投靠落戶
一般落戶有三種:
1、夫妻相互投靠;
2、子女投靠父母;
3、老人投靠子女(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
1、審批條件
(1)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條件限制;(註:如屬政策外生育的,以父母親接受政策外生育處理已滿5年為前提)。(2)成年子女照顧父(母)親,以父(母)親有自己的產權房屋(包括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邊無子女以及共同生活為條件,允許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戶。
2、申請人持父母、子女《戶口簿》、父母《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生育服務證》,屬獨生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證》,到 人口管理科戶口受理窗口申領申請表,填妥後,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戶的提供以下材料:[1]父(母)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子女的《戶口簿》(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2]父母的《結婚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3]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4]市外遷入的提交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5]市外遷入的提交遷出地鎮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父母《計劃生育服務證》(適用於廣東省內遷入人員)或鎮以上計生管理部門簽發、出具的證明申請人屬政策內生育的有效證件(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證明(適用於廣東省外遷入人員)。不能提供上述證件、證明的,提交手續完備的《佛山市計劃生育情況審核表》; [6]遷入集體戶的提交該集體戶單位同意接收證明及集體戶口簿的地址頁(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2)成年子女照顧父母入戶的提供以下材料:[1]父(母)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2]《房產證》或單位《房產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與產權單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證明,或房管局發出的非臨時租住的《房屋使用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3]申請人的《出生醫學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或縣級以上公證機關簽發的《親屬關系公證書》(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或其他證實雙方關系的權威原始憑據(持原件的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或遷出地派出所出具的雙方關系證明。[4]遷入地派出所或父母、子女工作單位出具的父(母)身邊無子女情況證明,或有效的權威憑證(持原件的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5]配偶隨遷的提供《結婚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未成年子女隨遷的提供《出生醫學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6]18周歲以上的未婚人員提供遷出地民政部門或鎮級管理部門出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7]市外遷入的提交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8]市外遷入的49周歲以下已婚育齡人員提交手續完備的《遷入佛山市育齡人員計劃生育情況審核表》。
⑻ 父母隨子女遷入戶條件
父母隨子女遷
入戶條件
申報材料 1、 申請人申請、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 被申請人退休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無業的由街道辦事處 或鎮政府出具無業證明證明其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戶籍地 址、無業) 3、 被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戶籍證明(需證明戶口性質、夫妻 關系)(一方去世的由注銷戶口的派出所出具死亡證明)(若戶籍證明 中出現婚姻狀況、應將婚姻狀況變更為現在實際的婚姻狀況。) 4、 被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當地無子女證明。 5、 被申請人雙方單位證明(證明夫妻兩人姓名、出生日期、一生 中共有幾個子女、都在哪裡居住工作,戶口在哪裡)(無業的由街道 辦事處或鎮政府出具證明)(夫妻中一方去世的寫明死亡日期) 6、 申請人單位證明(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從人事檔案 中證實共有幾位兄弟姊妹,都在哪裡居住工作、戶口在哪裡、父母的 情況)、人事檔案復印件蓋單位章(需證明檔案的年代) 7、 申請人的其他兄弟姊妹戶籍證明、單位證明(姓名、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碼、從人事檔案中證實共有幾位兄弟姊妹、都在哪裡居住工 作,戶口在哪裡,父母的情況) 8、 若申請人非戶主,需戶主寫同意其何種關系人落戶於其戶口 內,戶主身份證 9、 父母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若實在無法辦理結婚證的鄉鎮級婚 姻登記處出具婚姻狀況證明) 10、 材料中的檔案復印件,均需註明檔案的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