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移具體流程是什麼
一、申報材料;入戶申請,子女戶口證明,父、母親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父、母親結婚證。派出所審核後加蓋戶口專用章。
二、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區政務中心公安分局窗口提出申請,由窗口工作人員初審後受理。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遷戶規定的當場辦理戶口《准遷證》。申請人持《准遷證》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遷移證》,後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1、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審批手續和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簽發《准遷證》,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申請人憑《准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證》並注銷戶口。
3、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中隊或派出所戶籍窗口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1)父母投奔子女戶口辦理流程擴展閱讀;
親屬投靠
新生嬰兒入戶的: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書;嬰兒父母身份證或戶口簿;嬰兒父母的結婚證書;准生證或生育證(其中: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應出具徵收社會撫養費憑證)。
夫妻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結婚證書;夫妻雙方身份證或戶口薄;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隨遷人員的戶或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
父母子女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近親屬投靠:出具法定監護(撫養)人喪失撫養能力或病故傷亡證明和與被投靠人確立監護(撫養)關系的公證書。
有合法固定住所類居民
遷移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及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申請人和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留存復印件);房產證原件(留存復印件)。
此外,還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證;土地、規劃部門批准建房的有關材料。
購買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購銷上稅發票原件(留存復印件)。
單位租賃給本單位職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單位證明;收取房屋租金發票或有關憑證。
㈡ 父母戶口遷到子女戶口怎麼辦理流程
申請人至遷入地派出所申報,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申請;
(二)投靠回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答份證、居民戶口簿;
(三)投靠人與被投靠人之間關系證明;
(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權證和同意投靠遷入聲明。
同時提交遷入地村(居)委會同意入戶證明。
㈢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的如何辦理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的方法:
1、辦理條件:
(1)、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及子女有自己的產權房屋、與子女共同生活為條件,不受父母戶口所在地有無子女的限制。
(2)、凡是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人員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從計生部門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五年內不予辦理遷入。
2、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寫的《入戶申請審批表》和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均收原件)。
(2)、被投靠人和申請人的《戶口簿》(申請人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常住戶口登記卡》)、《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籍證明收原件,《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被投靠人的《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或縣級以上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公證書》,或其他證實雙方關系的原始、權威憑據,或權威機構出具的雙方關系證明。(關系證明收原件,《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親屬關系公證書》及原始、權威憑據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4)、個人《房產證》。《房產證》所登記的產權人為配偶的,應同時提供《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夫妻)關系證明》。(《房產證》、《結婚證》、《婚姻(夫妻)關系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辦理流程:
(1)、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審批手續和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簽發《准遷證》,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申請人憑《准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證》並注銷戶口。
(3)、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中隊或派出所戶籍窗口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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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具體規定:
1、未婚子女可選擇投靠隨父隨母遷移落戶,但已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或村居委會出具的未婚證明。
2、未滿18周歲的孫子女或外孫子女,已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區域內的學校就讀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戶。
3、父母在城市市區、縣城區范圍內無子女照顧的,其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請其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並辦理隨父母落戶。
4、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身邊有否子女限制,根據本人意願,可投靠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落戶。
5、祖父母、外祖父母確與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共同居住生活,要求投靠孫子女、外孫子女的,其孫子女或外孫子女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投靠落戶。
6、夫妻一方死亡、失蹤、出國定居、服兵役的,兒媳確與公婆、女婿確與岳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公婆、岳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並同意其投靠的,可辦理兒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遷移落戶。
7、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隨父或隨母部隊駐地申報出生並在集體戶內落戶(在部隊駐地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單獨立家庭戶),也可隨祖父母、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
夫妻一方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隨父母中非軍人一方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在部隊駐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隨現役軍人一方部隊駐地申報出生落戶。
㈣ 可否辦理父母投靠子女,需要什麼流程及准備哪些材料
可以辦理父母投靠子女,需要流程及准備的材料,各地有所不同。下面是深圳市的做法:
事項內容
老人投靠子女隨遷入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
《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於處理戶口遷移的規定的通知》
《關於隨遷入戶受理審批有關事項的通知》
《關於恢復隨遷入戶受理及修改補充相關入戶條件工作的通知》
數量及方式
有數量限制。受市政府當年計劃指標限制,符合條件按申請時間先後審批。
條件
1、老人雙方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必須雙方同時符合條件一並提出申請(特殊情況如老人離異或一方配偶去世,則不受「一並申請」限制);
2、老人雙方身邊均無子女;
3、凡多子女的申請人,根據其子女戶籍地的情況,按「就近不就遠、就小不就大」的戶口遷移原則處理;
4、老人或被投靠子女在深圳有房屋產權。
申請材料
1、《入戶申請審批表》(原件一式2份);
2、老人及其全部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復印件1份,驗原件);
3、老人及其全部子女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4、老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原件1份);
5、老人或被投靠子女名下的本市住宅用途房產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6、老人離婚後一方申請的提供有關離婚的法律文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
7、老人配偶已死亡的提供其死亡證明文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
申請表格
入戶申請審批表
申請受理機關
符合隨遷入戶條件的,到擬入戶地派出所申請。
決定機關
深圳市公安局。
程序
各派出所接到隨遷入戶申請時,需詳細核對證明材料。對符合申請條件的予以受理並開具回執;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並告知理由;對提供虛假材料的,不予受理並沒收申請材料。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統一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審批,市公安局按申請時間統一排隊審批,如當年入戶指標用完的順延至下一年。隨遷入戶已獲批準的,特區內申請人接到通知後持申請回執和有關證明材料到各區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領取《准予遷入證明》,寶安、龍崗、光明三區直接到派出所領取《准予遷入證明》。申請人持准遷證在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後到擬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時限
根據市政府每年下達的指標數,按受理入戶申請的時間順序統一安排審批。如當年入戶指標用完的順延至下一年審批。
證件名稱及有效期限
審批同意遷入的,簽發《准予遷入證明》,一次性40天內有效。
法律效力
申請人取得《准予遷入證明》後方可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收費
收取《准予遷入證明》工本費人民幣4元,收費依據是:粵價費(1)函(1994)57號、粵價(1996)238號。
㈤ 父母隨子女遷戶口需要什麼流程 清楚點 謝謝
離休、退休人員投靠子女進京入非農業戶口
(一)受理條件:
1.夫妻均達到離、退休年齡並同時提出申請(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
2.申請人已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並辦理離、退休手續;
3.申請人外省、市、(縣)無子女;
(二)審批程序:
申請人應持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縣)局審核,市局批准後辦理。
(三)須提供的證件證明:
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共同簽名);
2.申請人的《(離)退休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單位人事部門查檔證明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及子女情況證明;
4.被投靠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5.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
6.子、女因大學畢業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戶籍政策戶口進京的,須提供審批單位批準的進京批件復印件並加蓋單位人事部門或勞資部門公章;
7.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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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是公安局說明的受理條件和材料清單。下面我來具體說明
關於受理條件:
父母申請的時候首先要滿足年齡和離退休這兩個條件,
其次,獨生子女 或者 非獨生子女但是其他子女是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戶口 再或者 其他子女已過世的,可以申請。
另外父母兩個人必須一起提出投靠申請,如果一方已經過世,需要提供死亡證明。
——
關於審批程序:
我是海淀區戶口,海淀區的投靠申請受理統一在西釣魚台中關村科技園區行政服務大廳(也就是海淀區辦護照的那個大樓)4層405房間,工作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其他城區的同志可以給自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打電話問一下具體的受理地點。
申請材料齊全,受理點受理材料以後會報給市局審批, 50個工作日內會把批準的材料返回到你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派出所通知取材料後要求在40個工作日內完成從原籍到北京的派出所的戶口遷移手續。
其實交完材料以後自己就不用操心安心等待派出所通知就可以了,50個工作日正好是2個半月的時間。我的材料已經受理,但是還沒有批完返回來,我問了受理點的民警,說一般都沒有問題,攢rp了,呵呵
——
關於申請材料: 所有的復印材料都要求A4紙大小
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共同簽名);--收原件。我把我寫的模板敲在後面了,大家可以參考。
2.申請人的《(離)退休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驗原件收復印件
3.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單位人事部門查檔證明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及子女情況證明; --收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我提交的是我和父母各自在工作單位的幹部履歷表。三個人的幹部履歷表在各自原單位A4紙復印,然後加蓋單位或者單位人事部門的公章。最後只要履歷
表裡自己寫明家庭成員關系的那幾頁,但是為了保險起見還是都復印,受理處最後會把不需要的頁給挑出來還給你。
4.被投靠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驗原件收復印件
5.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 --驗原件收復印件。署有子女、子女配偶或者父母名字的購房合同、產權證都可以。還有一個說法是租房合同也可以,這個到底可不可行最好問一下轄區的受理點。
6.子、女因大學畢業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戶籍政策戶口進京的,須提供審批單位批準的進京批件復印件並加蓋單位人事部門或勞資部門公章;--收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畢業後在北京工作的同學,找單位人事部門,在你的人事檔案里有一份畢業當年的派遣證。這個派遣證復印以後
加蓋單位或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7.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這一部分海淀區要求提交的包括:
父母的結婚證--驗原件收復印件。如果已經丟失的,原籍居委會或者婚姻機關出證明,總之就是要證明父母兩個人的夫妻關系。
㈥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你好!
1、投靠人女性滿55歲,男性60歲。
2、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出具回身邊無子女照顧證明答。
3、個人落戶申請。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戶籍證明。
5、被投靠人單位證明或辦事處證明。
6、被投靠人身份證復印件。
7、離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㈦ 子女投靠父母落戶的辦理流程是什麼
1、申請人持需提供的材料,並填寫《申報戶口登記表》,向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
2、派出所對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戶口材料補正告知書》;提交材料齊全的,經調查核實後,對不符合條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對符合條件的出具《申報戶口受理單》並向分局呈報;
3、分局經審查,對不符合條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書》,對符合條件的開具《准予遷入證明》。
註:辦理地址: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監督電話:85399110
辦理結果網上查詢地址:http//www.whga.gov.cn
㈧ 子女投靠父母 戶口遷移具體流程
㈨ 父母戶口投靠子女需要哪些條件
父母戶口投靠子女 ,需要老人的身份證 戶口本,先去當地居委會開證明, 然後去當地派出所 辦理上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