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與子女能否解除關系
這里有兩種情況
㈡ 父母可以和子女脫離關系嗎
日常生活中,時常能夠聽到這樣的事情:父親從小溺愛子女,缺乏管教,致使子女染上惡習,甚至無惡不作。父親悲憤難忍,訴請法院斷絕父子的關系。許多人也認為可以斷絕這種父子之情,這種說法對嗎? 由於父母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親,其親屬關系是基於血緣形成的。自然血親的親屬關系因出生而產生,因死亡而消滅。所謂消滅,是指法律上終止了權利、義務關系。既然在父母離婚的情況下都不能消除與子女的關系,那麼,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也就自然不能通過法律手段人為地予以解除,也不能通過登報聲明或雙方協議而消滅。 但是,現實中的確存在著所謂斷絕父子關系的情況,對此,只能說明父子關系惡化到了極端嚴重的地步,但這種行為並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㈢ 法律允許父母與子女脫離父母關系嗎
您好,在中國大陸,關於父母子女之間關系解除的規定,可以歸結為如下三點:
1、生父母與生子女,不能脫離父母子女的關系。
2、繼父母與繼子女,如果沒有形成撫養關系,不屬於父母子女關系,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解除父母子女關。
3、養父母與養子女,一定條件下可以協議解除父母子女關系。
㈣ 父母能跟子女脫離關系嗎
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不能解除。
按照法律規定,父母子女關系除了子女在未成年時被送養會被解除這種關系外,在其他任何情況下都無法解除。
㈤ 子女和父母之間的不合,可以脫離關系么
當然不能,父母與子女之間是親權關系,是根據血緣來定的,這種關系是不能
脫離的,法律是不支持的,
㈥ 在法律上父母和子女可以脫離親屬關系的嗎
樓上不要亂說!
我國法律沒有規定父母與子女可以脫離親屬關系,除非將子女送給他回人收養,並辦理了合答法的收養手續,否則,如果僅僅是雙方簽一份脫離關系的協議,這個不僅沒有法律效力,且子女照樣有權利繼承父母的遺產。
㈦ 父母可以和子女脫離關系嗎
日常生活中,時常能夠聽到這樣的事情:父親從小溺愛子女,缺乏管教,致使子女染上惡習,甚至無惡不作。父親悲憤難忍,訴請法院斷絕父子的關系。許多人也認為可以斷絕這種父子之情,這種說法對嗎? 由於父母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親,其親屬關系是基於血緣形成的。自然血親的親屬關系因出生而產生,因死亡而消滅。所謂消滅,是指法律上終止了權利、義務關系。既然在父母離婚的情況下都不能消除與子女的關系,那麼,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也就自然不能通過法律手段人為地予以解除,也不能通過登報聲明或雙方協議而消滅。 但是,現實中的確存在著所謂斷絕父子關系的情況,對此,只能說明父子關系惡化到了極端嚴重的地步,但這種行為並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㈧ 怎麼才能脫離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關系
血親不可分割,但你說的問題,只要兒女已經成年,父母就不再承擔民事責任
㈨ 父母要跟子女脫離關系手續怎麼辦
沒有這樣的法律依據
是不可以脫離關系的
這些東西以後也不要多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