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樣證明自己是獨生子女
想要證明獨生子女身份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獨生子女父母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2、獨回生子女父答母雙方所在地出具的獨生子女證明材料,分以下幾種情形:
(1)父母屬體制內單位的(各級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中央駐地方企業),由單位出具書面證明材料。(體制內單位由縣級人口計生委確定)
(2)父母屬體制外單位的,由現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的居(村)委會出具書面證明材料(需有經辦人簽字和村居委用印),經鄉級(街道、鄉、鎮)計生辦審核屬實後,由鄉級計生辦負責人在居(村)委會書面證明上簽字和鄉級計生辦用印。
(3)父母一方屬體制內的,另一方屬體制外的,按以上各自屬性出具證明材料。
3、此外,父母是再婚的,還需出具父母離婚判決(協議)書和再婚後生育情況證明。死亡的,由原單位或生前戶籍地出具證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作為單獨夫婦申請再生一胎生育證的唯一依據,而需要提供父母單位(或所在地)的「獨生子女情況證明」。對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提交《光榮證》原件,批准後再生育,予以收回注銷;對未辦《光榮證》或遺失的,可不提供。
⑵ 獨生子女父母婚育情況證明蓋戶籍地章還是現居住地的章
你好!戶籍所在地。辦證中心
⑶ 計劃生育證明怎麼開
計劃生育證明不能開么,應該很簡單的,首先拿著戶口本區街道,看看你家還有哪些條件不符合,然後好像還得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相關資料一定要准備齊全,要不一趟一趟的夠你跑的。對了還有結婚證
⑷ 獨生子女父母婚育情況證明 好造假嗎
不可,造假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⑸ 在外地已婚的獨生子女戶口能調到父母這邊嗎
在外地已婚的獨生子女戶口能調到父母這邊。1、審批條件 (1)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條件限制;(註:如屬政策外生育的,以父母親接受政策外生育處理已滿5年為前提)。 (2)成年子女照顧父(母)親,以父(母)親有自己的產權房屋(包括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邊無子女以及共同生活為條件,允許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戶。 2、申請人持父母、子女《戶口簿》、父母《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生育服務證》,屬獨生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證》,到 人口管理科戶口受理窗口申領申請表,填妥後,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戶的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子女的《戶口簿》(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2]父母的《結婚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4]市外遷入的提交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 [5]市外遷入的提交遷出地鎮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父母《計劃生育服務證》(適用於廣東省內遷入人員)或鎮以上計生管理部門簽發、出具的證明申請人屬政策內生育的有效證件(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證明(適用於廣東省外遷入人員)。不能提供上述證件、證明的,提交手續完備的《佛山市計劃生育情況審核表》; [6]遷入集體戶的提交該集體戶單位同意接收證明及集體戶口簿的地址頁(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2)成年子女照顧父母入戶的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2]《房產證》或單位《房產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與產權單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證明,或房管局發出的非臨時租住的《房屋使用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申請人的《出生醫學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或縣級以上公證機關簽發的《親屬關系公證書》(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或其他證實雙方關系的權威原始憑據(持原件的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或遷出地派出所出具的雙方關系證明。 [4]遷入地派出所或父母、子女工作單位出具的父(母)身邊無子女情況證明,或有效的權威憑證(持原件的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5]配偶隨遷的提供《結婚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未成年子女隨遷的提供《出生醫學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6]18周歲以上的未婚人員提供遷出地民政部門或鎮級管理部門出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7]市外遷入的提交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 [8]市外遷入的49周歲以下已婚育齡人員提交手續完備的《遷入佛山市育齡人員計劃生育情況審核表》。 3、申請人到前台辦理受理手續後,人口管理科3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不批准決定;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審批結果;獲批準的簽發《准遷證》,每證收取工本費4元。 申請人持《准遷證》第二聯回原戶籍地辦理《戶口遷移證》,再持《准遷證》第三聯、戶口遷移證、居民身份證、本市戶口簿到公安 分局人口管理科戶口辦理窗口辦理入戶。
⑹ 獨生子女證明信怎麼寫
我單位(鄉鎮、街道)_______同志,性別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婚姻狀況(未婚、初婚、再婚、離內婚)_______,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與________同志(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結婚,於_____年____月___日生育(收養)一孩(男、女)___,子女姓名_______,系獨生子女。該子女為該同志生育(收養)的唯一子女,且無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特此證明。
經辦人簽字:
單位(鄉鎮或街道計生辦)聯系電話:
⑺ 獨生子女的身份如何證明
想要證明獨生子女身份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獨生子女父母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2、獨生子女父母雙方所在地出具的獨生子女證明材料,分以下幾種情形:
(1)父母屬體制內單位的(各級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中央駐地方企業),由單位出具書面證明材料。(體制內單位由縣級人口計生委確定)
(2)父母屬體制外單位的,由現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的居(村)委會出具書面證明材料(需有經辦人簽字和村居委用印),經鄉級(街道、鄉、鎮)計生辦審核屬實後,由鄉級計生辦負責人在居(村)委會書面證明上簽字和鄉級計生辦用印。
(3)父母一方屬體制內的,另一方屬體制外的,按以上各自屬性出具證明材料。
3、此外,父母是再婚的,還需出具父母離婚判決(協議)書和再婚後生育情況證明。死亡的,由原單位或生前戶籍地出具證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作為單獨夫婦申請再生一胎生育證的唯一依據,而需要提供父母單位(或所在地)的「獨生子女情況證明」。對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提交《光榮證》原件,批准後再生育,予以收回注銷;對未辦《光榮證》或遺失的,可不提供。
⑻ 獨生子女證明在什麼地方可以開
獨生子女證明需要在當地社區居委會開。
獨生子女證明模板:
我單位XX(鄉鎮、街道) 同志,性別X ,身份證號 XXXXXXXX,婚姻狀況(未婚、初婚、再婚、離 婚 ) ,於XX 年XX 月 XX日與XX 同志(身 份證號 )結婚,於 XX年 XX月 XX日 生育(收養)一孩(男、女) ,子女姓名 XXX,系獨生子女。
該子女為該同志生育(收養)的唯一子女,且無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特此證明。
經辦人簽字:XXX
單位聯系電話:XXXXXXXXXX
單位蓋章:
XX年 XX月XX 日
(8)外省市獨生子女父母生育情況證明擴展閱讀:
辦證程序及所需材料(以蘭州市為例):
1.正常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獨生子女十六周歲以內)的:獨生子女父母雙方戶籍(或一方戶籍)在蘭州市行政區域內,且婚姻未有變動史的,由獨生子女父母任一方戶籍所在地街道計生部門辦理;需提供雙方身份證、戶口本、 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兩寸合影照片一張。
2.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獨生子女父母雙方戶籍在蘭州市行政區域內的,由獨生子女父母任一方戶籍所在地街道計生部門辦理;需提供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兩寸合影照片一張,夫婦雙方單位或現居住地街道(鄉鎮)、社區(村)出具的婚育證明。
(2)獨生子女父母一方戶籍在蘭州市行政區域內,另一方戶籍不在蘭州市行政區域內的,由戶籍所在地一方街道計生部門辦理;需提供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兩寸合影照片一張;
戶籍在蘭州市一方的出具單位或現居住地街道(鄉鎮)、社區(村)出具的婚育證明(戶籍在現居住地的、且能查實婚育情況的,不出具婚育證明材料);戶籍不在蘭州市一方的,需出具(區)、街道(鄉鎮)、社區(村)三級婚育證明。
(3)獨生子女父母雙方曾經在蘭州市工作,現已退休、不在蘭州市長期居住且戶籍均不在蘭州市行政區域內的, 根據其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由其原單位或原戶籍所在地社區(村)、街道(鄉鎮)、縣區衛計生部門出具婚育證明。
3.獨生子女父母離異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
(1)獨生子女父母離異且雙方戶籍在蘭州市行政區域內的, 未領或曾經領取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現已丟失的,由獨生子女父母任一方戶籍所在地街道計生部門辦理;需提供雙方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補辦方兩寸照片一張;
雙方出具單位或現居住地社區(村)、街道(鄉鎮)出具的婚育證明(戶籍在現居住地的、且能查實婚育情況的,不出具婚育證明材料);同時,作出書面承諾,如以後再生育,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辦證機構負責注銷並收回,不再享受相關獎勵政策。
(2)獨生子女父母離異一方戶籍在蘭州市的,未領或曾經領取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現已丟失的,由戶籍在蘭州市一方所在地街道計生部門辦理;需提供雙方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補辦方兩寸照片一張;
補 辦方出具單位或現居住地社區(村)、街道(鄉鎮)出具的婚育證明(戶籍在現居住地的、且能查實婚育情況的,不出具婚育證明材料);戶籍不在蘭州市一方的,需出具縣(區)、街道(鄉鎮)、社區(村)三級婚育證明。
同時,作出書面承諾,如以後再生育,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辦證機構負責注銷並收回,不再享受相關獎勵政策。
4.獨生子女父母一方死亡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戶籍在蘭州市的,未領或曾經領取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現已丟失的,由戶籍一方所在地街道計生部門辦理;需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補辦方兩寸照片一張;
出具單位或現居住地社區(村)、街道(鄉鎮)出具的婚育證明(戶籍在現居住地的、 且能查實婚育情況的,不出具婚育證明材料),另一方死亡證明;同時,作出書面承諾,如以後再生育,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辦證機構負責注銷並收回,不再享受相關獎勵政策。
⑼ 獨生子女父母生育證明母親單位蓋章了,還需要居委會蓋章嗎
母親單位證明已經有單位蓋章的情況下,是不需要居委會的蓋章的,居委會蓋章是相對於沒有工作單位的情況下代替公司公章的位置,所以有單位蓋章了居委會可以不用蓋章的。
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程序
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獨生子女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