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離異後,我算不算獨生子女。
應該算獨生子女的。因為你父親是再婚後生育。獨生子女的判定標准:
(1)夫妻內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容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獨生子女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㈡ 單親家庭的獨生子女該怎樣生存
自立自強,復使自己變得強大制,然後才能不被欺負。
媽媽的壓力大,難以得到疏解,所以變得暴躁,要多理解多體諒,學習之餘多幫助媽媽做些家務,為媽媽解解心寬;學習上也努力不讓家裡操心,想到要幫助媽媽自己內心也會變得強大而不再害怕。
另外關於一個人在家裡害怕的事,我的意見是遠親不如近鄰,可以在白天多和熱心的鄰居(比如老大爺老大媽,還有有孩子的的大姐姐)交交心,平時多和他人溝通,也多給他們幫些力所能及的小忙,相信他們會理解你的難處,體諒你的懂事。需要時也讓他們多幫忙,遇有事情好有個照應,如果有事怎麼應對,求助。包括社區的警察也多多的交流,請多照應。家裡沒兄弟姐妹,沒有爸爸就要發動熱心的人民群眾,把他們都變成你的親人。當然也要學會保護自己,小心區分一些別有用心的好心人,最好多個群眾一起幫忙。
㈢ 離婚的單親家庭怎麼申請獨生子女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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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後生育一個孩子,離婚後,沒有再婚的一方可以領取獨生子女證;在孩子的戶籍地鄉鎮街道計生辦申請辦理;需要填寫申請表,需要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申領人一寸照片、孩子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㈣ 離異家庭什麼情況算獨生子女
【1】沒有兄弟姐妹的孩子是獨生子女。
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具有同樣版的身心發展規律。但兄權弟姐妹關系會在兒童社會化過程中產生作 用。獨生子女 除了與父母之間的親子關系外,沒有兄弟姐妹這層關系,因此其社會化帶有自身的特點。
【2】父母如果離異後,父親或者母親有再生育子女,那麼那個小孩就不是獨生子女。
因為那個小孩就有了異父同母的兄弟姐妹,或者有了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
參考資料:網路
㈤ 單親家庭就不能享受獨生子女的政策嗎
不是啊,可以享受,但必須符合"一對夫婦一個孩子"的獨生子女的定義,如果生育過一個以上子女的,必須子女間沒有見過面。
㈥ 父母離異 獨生子女證
申辦對象資格: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不予發證。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㈦ 離異家庭獨生子女
這種情況應抄該不算是獨生子女襲,因為計算獨生子女是按照夫妻雙方的親生子女算的,也就是這兩個人離異前後都是有兩個孩子,這個不會因為離婚而改變,同樣道理,如果這兩個人離婚後子女都歸一個人撫養,另一人也不是無子女。所以這兩個人按現有政策都不能再生育的。
這二個孩子都不能算獨生子女,他們分別結婚後能不能生育二胎要看各自的配偶是不是獨生子女,他們的配偶如果是獨生子女就可以,否則就不可以!
㈧ 對再婚家庭獨生子女的界定
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4修訂)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專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屬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
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
㈨ 離異家庭的孩子算不算獨生子女,可否享受單獨二胎政策
界定獨生子女的最基本的標准之一是:本人為父母唯一子女,即沒有同父同母、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
離異家庭的孩子算不算獨生子女,看其原父母是否再婚、且再婚後是否生育子女。
至於「單獨兩孩政策」你無需再去考慮,因為隨著「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的兩孩生育政策的全面實施,「單獨兩孩」已成為歷史。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