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資條上寫著獨生子女費5 什麼意思 是說明已經結婚有孩子了嗎
獨生子女費就是你孩子是獨生子女, 每月就有5塊錢的。 你不知道是什麼嘛?
㈡ 為什麼獨生子女費有領五元,和領10元的呀,這還分檔呀
不是分檔,是看單位,最早是5元,兩個人每人2.5元,後來長了,每人5塊了
㈢ 獨生子女證到現在還能領取每月5元錢么
你問的正確說法應是: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黑龍江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暫行辦法
2008-12-25
前略
第三章 獎勵費的發放
第十三條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按下列規定支付:
(一)夫妻雙方為職工的,由雙方所在單位各承擔百分之五十;
(二)一方為職工,另一方無工作單位,或者喪偶的,由職工所在單位全部承擔;
(三)城鎮其他人員,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解決;
(四)離開原工作單位的人員,有聘用單位的由聘用單位承擔;沒有聘用單位但尚未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由原單位承擔;沒有聘用單位且已經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按照第(二)項和第(三)項之規定處理;
(五)雙方均為農村居民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承擔;其中一方因婚姻關系而形成事實遷入的,由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承擔;
(六)一方為農村居民,另一方為城鎮居民,且無工作單位的,由各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承擔百分之五十;另一方為職工的,由職工所在單位全部承擔;
(七)流動人口由戶籍所在地承擔。
第十四條 農村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村民委員會代為領取。享受獎勵的父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到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或村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後略)
黑龍江省按目前規定是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每個月10元,雙方都有工作單位的,各承擔50%,就是說你們夫妻兩人每個月應各領5元,一般單位都是快年底才發,發一整年的。不知你屬於哪種情況(雙方都有工作單位,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無,雙方均無工作單位,),領取處請參照上面黑龍江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暫行辦法。
第四十三條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退休時享受
以下優待:
(一)國家機關和未實行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職工,按規定年齡
退休後,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各加發退休費標准5%的退休金;
(二)企業和實行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職工,在本《條例》實施前領
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退休時按本人工資總額的3%分別增
加養老金(或退休費);在本《條例》實施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
榮證》的,分別由所在單位為其一次性辦理相當於本人1個月工資額
的獨生子女父母補充養老保險;
(三)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農民夫妻,在年老喪失勞
動能力時,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給予適當的經濟補
助和生活上的照顧。
㈣ 獨生子女費是什麼時候從5元調整到10元
從2003年5月1日起,全市獨生子女獎勵費由每月5元調整為每月10元
㈤ 我是城鎮居民獨生子為什麼每月領5元錢
國家有政策,獨生子女的父母每月每人能領5元的獨生子女費,如果離婚,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領雙份的,一直領到18周歲。
㈥ 每人五塊錢的獨生子女補貼在個人所得稅那個減免中怎麼應該應該怎麼填
每人五塊錢的獨生子女補貼在個人所得稅那個減免中怎麼應該應該怎麼填?
㈦ 請問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是什麼
㈧ 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是多少
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
1.屬於城鎮居民的獨生子女從領證開始每個月有10塊錢的內保健費容。
2.在職職工的單位負責發放保健費,如果無職業則由當地政府發放。
3.獨生子女的父母男的滿了60周歲女的滿了55周歲可以領取計劃生育獎勵金。
4.農村戶籍獨生子女一次性獲得補助金,由當地政府發放。
5.獨生子女如果發生亡故,而父母未再生育的可以申請扶助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㈨ 獨生子女費一年多少錢
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且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的,可以向雙方任意一方單位(無單位的向戶籍地)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夫妻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終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三)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養兩個以上子女,只存活一個未超過18周歲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但都未直接撫養,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單方申領,用各自對方小孩的名字。
(五)非婚生育一個子女後,已承擔了相應的計劃生育法律責任,辦理了結婚證,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9)獨生子女費五塊錢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第二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第二十九條本章規定的獎勵措施,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