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土地徵收後對獨生子女證有何優惠政策
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根據2007年9月29日湖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修正)第四章 獎勵與社會保障的第二十五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經本人申請,由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核實,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優待:
(一)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一方的工作單位支付;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所需費用由各級計劃生育經費分擔。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集體經濟收益、征地補償費時,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在劃分宅基地、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家庭給予照顧。
㈡ 徵收田地時獨生子女證有什麼代入
各地政策不一樣。在我們這邊,南通,土地劃分是沒什麼優待,但是父母年滿60歲,就可以,每人每月150元補貼,打到一折通上的。這樣也合算的,老兩口每個月300元,吃飯能解決了。父母另外有土地上的收入和補貼,加上300元補貼,活得蠻滋潤的。
南通獨生子女多,已實行好多年了。拿到的人也蠻高興的,實際上在農村,子女給父母錢的很少的。誰家子女每月給父母300元,一年下來3600?對不,一般都是父母貼補兒女,有多少兒女反哺父母的?
㈢ 農村征地父母是否有一次性獨生子女補助
農村被征地的父母是否有一次性獨生子女補助呢?只要看你們當地的那個政策是怎麼樣的,如果當地的政策有的話呢,肯定是為這份補助的。
㈣ 土地徵收獨生子女證享受政策補貼嗎
目前的土地徵收政策法規中,獨生子女證沒有單獨的補貼。建議向當地內市、縣人民政府容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咨詢。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徵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㈤ 農村 要有獨生子女證 是不是還給土地 或其他…
農村是按人口劃分口糧田,你多了一個人口,當然應當多分一個人的口糧田。這個政策與沒有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是一樣的。但國家對於農村獨生子女的家庭有獎勵,獨生子女的父母到了60歲以後,國家對獨生子女的父母每人每年補助500元人民幣,父母兩人都有(必須是60歲),兩人每年可獲得1000元國家政策獎勵。
㈥ 農村獨生子女證,要求分農村征地款加一人的可以嗎
你說的這種情況是出現在八幾年代吧,現在都全面實行二孩政策了,國家鼓勵生育兩個孩子,就是說獨生子女家庭不會考慮分地加人的事了。
㈦ 獨生子女證可以享受農村征地雙倍賠款嗎急!加急!!!
我國在征地補償方面對獨生子女家庭是否給予優惠補償,在有關征地的法律、法規、規章方面都沒有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第二十九條:「本章規定的獎勵措施,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從該法可以看出對獨生子女家庭的優惠政策由各地自行制定。
例如《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經本人申請,由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核實,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7)農村征地為什麼要獨生子女證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證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㈧ 獨生子女證和征地拆遷補償有什麼關系嗎
沒有必然聯系,各地政策不同,有的地方可能在安置補償方案中有對獨生子女獎勵性補助
㈨ 現在的拆遷政策中,有獨生子女證的有何優惠政策
目前沒有獨生子女證拆遷方面的政策,但是各地都有其他方面的政策,以北京為例:
根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九條已經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三)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五)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第一胎生育雙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享受前款第(三)項規定以外的獎勵和優待,但只享受一份獨生子女獎勵待遇。
第二十條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致使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所在區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每人不少於5000元的一次性經濟幫助。
第二十一條本市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應當制定和完善有利於獨生子女父母的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本市有條件的鄉鎮,可以根據政府引導、農民自願的原則,實行多種形式的養老保障辦法。
(9)農村征地為什麼要獨生子女證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5)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再辦理此證。
㈩ 農村征地有獨生子女這個征地補償金有多少
農村征地有獨生子女一般會獲得額外補償,具體根據當地的政策決定。夫妻雙方均為征地在冊居民且持有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發放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在征地拆遷公告發布之日子女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可以申請按照增加一人額外補償30_的建築面積進行補償安置。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