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子女父母 > 父母不是基督徒子女是葬禮

父母不是基督徒子女是葬禮

發布時間:2021-12-17 18:19:34

① 基督徒父母去世不可以跪拜嗎

② 漢族入教後是不是不能參加父母的葬禮不可以披麻戴孝請問那些入教朋友你們是怎麼做的

以前曾有個同事(漢族),要娶一個回族姑娘,他父母去女方家談結婚的事,女方媽媽提出:「男方結婚後加入伊斯蘭教,以後父母死了不準去參加葬禮,不準去上墳」。聽完這些之後男方父母掉頭就走了!
天下女人那麼多,非要娶這種人家的女兒?父母葬禮都不參加,也不上墳,這還是人么?

③ 基督信仰與葬禮禁忌

一、基督信仰

1、基督教所信仰的上帝是宇宙獨一的主宰,忌諱崇拜除上帝以外的偶像。向基督徒贈送禮品,要避免上面有其他宗教的神像或者其他民族所崇拜的圖騰。要尊重基督徒的信仰,不能以上帝起誓,更不能拿上帝耶穌開玩笑。

2、基督教由於教派不同,其各個教派的教條也有所不同,為了避免無意中損傷感情,對一些問題一定要弄清楚。如:神父與牧師是天主教與新教對其神職人員的不同稱呼,不可混為一談。

3、耶穌在被埋葬的第三天從死里復活,可以說沒有耶穌基督的死里復活,就沒有基督教。復活後的耶穌在40天之久向門徒們顯現,講述上帝國度的事物,後來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

4、基督徒相信並盼望耶穌再來,也就是世界的末日的審判與新天新地的降臨。[9]基督教相信上帝一直呵護,領導著人類歷史的進程,他的審判隨時都在進行,只是在歷史結束的時候達到高峰。基督徒要衷心堅守上帝的律法和旨意,完成上帝所交託的傳播福音,治理全地的使命。

5、基督教相信聖靈,認為聖靈是賜生命的主,從父與子而出,與父和子同受敬拜,同受尊榮。 相信被聖靈所賜的新生命,並能因此獲得重生。重生也體現在父上帝的揀選,子基督的救贖,聖靈的更新。

6、基督教不僅關注個人的拯救,更關注群體的發展,基督徒個人是不能與上帝建立完美的關系,只有在愛人如己中才能成全愛神的誡命。

7、基督徒的成長離不開教會,教會被稱為是一切敬誠之人共同的母親,是神聖而聖潔的,也是公義而普世的。教會並不限於某一個地方,而是遍布全球,教會因對上帝及其真道的認信,聯合一致。

二、葬禮禁忌

1、喪事不可摻雜封建迷信,上帝是聖潔,忌邪的,若有拜偶像的事,神必追討其罪,擇時日、看風水、壓路錢。擺祭點香,設案點燭、清茶奠酒、生相沖蛙、焚香燒金、返上引魂、遺像安位均在禁戒之例。喪家應主動制止親朋幫工,不搞上述活動,否則,將視同世俗家。

2、反對講排場,反對鋪張浪費。柴腳戲,跳舞,舞獅、舞龍、裝戲遊行、開路鼓與喪事極不相宜。當謝絕辭退。反對大擺筵席,招待主內送葬的信徒以便飯為宜。

3、勿以聖經、聖詩等屬靈書籍物品作隨葬品。親人最好親自扶遺體入殮,盡最後孝心。

4、不可跪拜遺像,遺體。經上說:「當拜你的神,單要事奉他」。

④ 宗教里有的一段話,好像是主說的,他來到人間,信他的,就是讓子女與父母疏遠,。。。。之類的

耶穌說:【因為復我來制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馬太福音10章35-37節)】。

這兩節經文是說:一旦成為跟隨主的人,信徒的家人便會反對他們。不信的兒子會反對得救的父親;未得救的女兒會反對成了基督徒的母親;未重生的媳婦會憎惡重生得救的婆婆。所以,基督徒便往往要在基督和家庭之間作選擇。基督徒不應容讓任何親屬關系影響他們對神的忠心。他們必須先考慮救主的因素,才顧及父親、母親、兒子或女兒。門徒要付的其中一個代價是經歷壓力緊張、沖突爭吵和與家人疏離。事實上,沒有任何事比面對家人的憎恨更痛苦。可是,有一樣東西比家庭更容易使基督徒隨流失去──愛自己的生命。故此,耶穌再說,「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當然,十字架是極刑的一種。背起十字架跟從基督是指願意放棄一切而愛主,即使是死,也視之如歸,在所不計。並不是所有的門徒都要為主犧牲性命,但卻要看重神,不再看自己的生命為寶貴。

⑤ 如何組持葬禮

基督教的葬禮越樸素越好。
基督教本來不講求儀式。聖經里從來沒有關於葬禮的復雜描述。很多的葬禮儀式是後人加上去的。
要辦好基督教的葬禮,就要明白『死亡』對基督徒的意義。
聖經新約的《帖撒羅尼迦前書》中,保羅提醒信徒,哪些已經離開的弟兄是睡了。因為我們相信將來耶穌基督再來的時候,信他的要復活,得到一個新的身體(不是住在地球上,有更豐富的地方供我們居住)。所以基督徒有永生的盼望,不再懼怕死亡。死亡只是一個變化的門檻,跨過那道黑暗的門,將進入另一個光明的世界。所以,我們活著的時候善待生命,要離開的時候從容不迫,又滿有喜樂。
親人的離去,會讓人暫時的憂傷。就好比兒女要離開父母,出國三、五年,甚至更長的時間,父母也會憂傷。但這不是永別,而是暫時的分別。
為此我們要帶著喜樂的盼望送別親人。因為知道,他走到是世人都要走的路,我們也必到那裡去。
只要靜靜的,追念親人的一生所留給我們的榜樣,並且靜靜的表達我們的思念。
切忌,不要跪拜,不要燒那些不必要的紙錢,那些毫無意義。基督徒在天上不靠那些養生,乃是靠天父無盡的恩典。

⑥ 一直都按照基督儀式料理爸爸後事,近期才知道爸爸直到去世都沒洗禮

洗禮不是基督徒的確據,也不是得救的確據,所以洗禮不洗禮根本與她爸爸是不是基督徒沒有關系。除非她爸爸還沒有信主。

從基督教的角度來看,宗教信仰不是分割的,不是基督徒就行基督教儀式,佛教徒行佛教儀式,道教徒行道教徒儀式。基督教認為,人死後什麼儀式都不重要,要行什麼禮都很好,因為這跟得救沒有關系,跟死者沒有關系。葬禮與活人有關系,因為葬禮本身有心理治療的功效~~

基督教相信,人死了就上天堂或下地獄,絕對不會在人間干擾人類。那麼,在這種情況之下,只有兩種可能性。第一,她想太多了,日有所思,夜有所夢。第二,魔鬼撒旦裝作她爸爸來干擾她,讓她相信這是世界上她爸爸是可以回來的~~

我建議可以這樣做的就是,禱告讓聖靈保守他,用耶穌基督的寶血遮蓋她,讓魔鬼撒旦無法進入她的夢鄉。讓平安的靈臨到她,讓她有一個很好的睡眠。可以叫牧師為她禱告。

如果是想太多的,就叫他不要想太多,免得夜長夢多。

⑦ 基都徒死後子女戴白色花孝章表現哀傷可以嗎

以下是基督教的喪葬習俗,對於你的問題我是這樣看的,本來就是為了祭拜逝者戴白花也是內心崇敬的表現,有何不可?況且基督教中國化也應該適當的結合中國的國情。
但基督教對死者的看法與上面所講的頗有不同之處。人是上帝所造,人之死去,或因年邁力衰,或因其它原因,所以既不會再來世間作祟,也不會陰魂不敬。一般來說,無論是基督徒或非基督徒,一旦死去後,只待主耶穌末日再來,施行拯救或審判。死者的靈已與活人之間隔絕,絕不會再對活人發生任何瓜葛或影響。基督教否定死人還會有何活動能予活人或禍或福,聖經說:「百姓不當求問自己的上帝么,豈可為活人求問死人呢?」(賽八 19)十條誡中極明白的規定:「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上帝。」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享奉他。」(出二 3~5)既然如此,基督教不拜死人,因他不是上帝。聖經又說:「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 12)又說:「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里。」(西一 13)「上帝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羅八 31)死人或祖宗不是我們的救主,故無需跪拜祈求他們,上帝既然幫助支持我們,死人還能真的加害我們嗎?

但基督徒並無忘本,對已死去的父母、親人或祖先仍存敬愛追慕之心,當主耶穌死去後,便有他的門徒按照猶太人的當時習慣,用上好的貴重香料前往墳墓為主耶穌殮屍,便是一個好例證(約十九 39~42)。基督徒對死者的喪葬以及舉行追思禮拜,都甚鄭重其事,毫不馬虎。在每年死者的「冥日」(死去那天),基督徒在家中都舉行特別聚會以紀念追思死者,再如每年清明也去墳墓(俗稱上墳)紀念死者。基督徒與佛教徒或一般未信者所不同的,只是不拜死人,不把他當「神」一般來看待。其它慎終追遠方面,基督徒都一一做到,並無絲毫不孝順或輕視祖先之處。

⑧ 媽媽去世了,想媽媽怎麼辦

時至今日,我媽媽走了七個月零15天。也是因為癌症。才48歲,未過半百,也都沒有看到我成家立業,我都沒來得及孝敬她,就這么走了。每每想起,痛心疾首,我媽她心地善良,一輩子從沒做過任何傷天害理之事,去世前一年,路過菜地看見一隻小狗,我媽很喜歡狗,於是把它抱回家養了,在救狗狗的前天晚上我媽就做夢說撿了一個女兒,結果第二天就撿了小狗,養了大半年,狗是黑色的,叫小黑,半年以後我媽病復發了,起初以為只是感冒,後來去省里檢查才知道已經轉移到了腦部,慢慢意識模糊,都看不清了,我跟我媽說,一定沒事的,媽,能夠治療好的,我找了表姐那邊的教授。我媽媽就恩了一聲,因為說話都很費力了,連遺言也沒來得及說,竟然打鼾睡著就再也沒有醒來了。我也不知道我前世是有多麼不孝順父母,今生我有這么善良的母親,有這么為我遮風擋雨的爸爸,竟然要讓我們父子兩與她天人相隔。太不公平了,老天真的很不公平。壓根就沒有開窗,就更別提關掉一扇窗,就會打開另一扇窗了。小黑在我媽媽走的那天,它都流淚了,僅僅是一個狗啊。它知道救活它的主人走了,一直躲在床底不出來,眼角還有淚水,第二天小黑也走了,失蹤了,找不到了,說起來很奇怪,但都是真人真事,說謊我變成狗。 我真的覺得這個世界上有太多的不公平了,善良卻沒有得到好報。如果時間能夠倒流,我一定好好讀書,考個醫科大學,做個好醫生,把所有可能發生的病都扼殺在搖籃里!造福家人,造福社會!說得有點多了,好受了些,男人一定要頂天立地,要堅強振作,其實我偶爾會很累,很心累,我漸漸變得不溢於言表,表面看起來很冷靜,從容,我暗地裡,每天都在想我媽,我也知道想也沒用回不來了,但這個控制不住的,沒經歷的人不會懂。不說了,有點困了。沒有媽媽了,我還有爸爸,我得加油努力賺錢,好好保護他,就算是對媽媽最好的交代。願天下所有的父母都長命百歲,福壽安康!

⑨ 如果死的是孩子喪禮怎麼辦(現代也行,最好古代)

靈薄獄(拉丁語:limbus;英語:limbo),解作「地獄的邊緣」。根據一些羅馬天主教神學家解釋,靈薄獄是用來安置耶穌基督出生前逝去的好人和耶穌基督出生後從未接觸過福音之逝者。另外,靈薄獄安置了未受洗禮而夭折的嬰兒靈魂(包括未成形的胚胎,他們本身不可能犯罪,但卻有與生俱來的原罪)。

靈薄獄之詞源來自拉丁語單詞limbus,意思為邊緣或界限。靈薄獄普遍地認為是靈魂將要去的地方,反映神學的不確定性。靈薄獄不為天主教和東正教的正式教條部分(比較起煉獄,它是天主教教條的一部份)。正式教會教學依然是,這些靈魂(不論他們生前為善為惡)都是在靈薄獄中。換句話說,他們的命運無法確定,只有上帝才能定斷。

天主教神學中,此學說仍在爭論。由於《聖經》沒有直接論述和沒有充分根據,基督新教不接受靈薄獄的概念。

靈薄獄之說出自猶太教,說明是彌賽亞降生之前的眾猶太教先知死後所處地方,等待救世主的救贖。但此說有別於古代猶太教所信仰的陰間。其後基督教興起成為主流宗教,將此學說收納並引申來解讀為罪不致落地獄,又沒有資格進入天堂的靈魂安息地。
在初期教父的觀點中靈簿獄之說的正統性並未確認。如天主教著名的神學家聖奧古斯丁在著作中,將此學說重新納入神學(。
另一位希臘教父聖額我略·納西盎也同意聖奧古斯丁的學說,曾表示:「它(靈薄獄)將發生,我相信那些未受洗禮的嬰兒靈魂,不能上天堂接受榮耀,但亦不該被譴責和遭受處罰,因為他們並非邪惡。」他認為這些靈魂處於一處中立地帶中。
由於聖奧古斯丁學說深深影響天主教,靈薄獄之說再興起。教宗英諾森三世(Innocent III)在書信中提到:「這些靈魂,除了痛苦地永遠被剝奪觀看上帝的權利之外,他們的靈魂不會遭受『其它痛苦』(包括受永刑)。」這暗示了靈薄獄的存在。到中世紀的經院哲學時期,聖托馬斯·阿奎納將此學說加以充實化。
另一群反對聖奧古斯丁學說的神學家,如聖羅拔·巴拉米爾、丹尼斯·帕魯和加高斯-波根·波士力,表示聖奧古斯丁學說僅僅是聖奧古斯丁的私人觀點,而不是天主教教義,他們甚至譴責為異端邪說,催促教會放棄此學說。他們認為此類靈魂死後該立即落地獄,但所受的懲罰與惡人的不同。
聖奧古斯丁學說一派卻認為他們太過苛刻,兩派神學家一直爭論靈薄獄之存在,爭論延續至今。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請求國際神學委員會考慮未來得及受洗禮而夭折嬰兒的命運問題。當時的國際神學委員會之議長約瑟夫·拉青格(即本篤十六世)厭惡靈薄獄的想法。1984年,他曾經表示:「對於信仰而言,靈薄獄並非肯定的真理。個人來說,我寧願取消它,因為它只不過是一個神學假設。」

洗禮是天主教教義之中是否有資格進入天堂的重要儀式。但天主教神學家認為人類有與生俱來的原罪,須要受洗禮而蒙福,純凈靈魂打開進入天堂之大門。但嬰兒沒有宣稱他們的信念或執行基督徒善行之智力,嬰孩依靠他們的父母(或其它照料者)帶信念給他們。如果,為任何原因,未來得及受洗禮的嬰兒夭折,他們就會被打入靈薄獄。許多突出的神學家爭辯,仁慈和正義的上帝不會把無犯過罪的嬰兒打入地獄。

很多寬宏的天主教徒高度懷疑靈薄獄的存在。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曾在教宗通諭(Papal Encyclical)Evangelium Vitae(生活之福音)觸及墮胎的「受害者」,信中表示,教會不知道未受洗禮嬰兒靈魂的命運,但勸告天主教徒信任上帝的慈悲和愛。但多數傳統天主教徒仍然相信靈薄獄是存在的。

在《神曲》中,但丁描述靈薄獄是地獄的第一圈,位於冥河之外,但在邁諾斯審判席前。古代歷史和神話中最貞潔的異教徒居住在明亮美麗的表面,越過冥河之後,則是靈薄獄通向地獄之門,為地獄的前庭,居住了所謂的「中立主義者」或「機會主義者」,他們生前的生活說不上有罪,也說不上好;靈薄獄的居民包括天堂中路西法作亂時,作壁上觀,沒有加入路西法作亂,又沒有加入追隨上帝與路西法大軍作戰的天使,他們被去除榮光,打入靈薄獄。靈薄獄還有一位被封為聖人的特別住客,教宗雷定五世,他是梵蒂岡歷史上第一位自願遜位的教宗。

瓮葬
一種意見是,夭折兒童被裝入瓮棺而不是直接埋入黃土中,是希望給其一定的空間,瓮棺蓋或底部上的小孔則是希望他(她)能恢復呼吸,得以復生。郭沫若參觀半坡遺址時有詩雲:"半坡小兒冢,瓮棺盛屍骸;瓮蓋有圓孔,氣可通內外。"(《訪半坡遺址四首》)似乎也是同類意見的藝術性表達。既然人已經死了,何以又望其"通氣"呢?有人推測這可能與當時的診斷技術落後、幼兒常出現"假死"的現象有關系,所以大人存此僥幸念頭。
靈魂的信仰
另一種意見是,這與當時人們對靈魂的信仰有關,盆、缽底部的小孔當是供靈魂出入的通道。如此葬俗,與近代某些地區小孩死後並不埋葬,而葬於樹杈上,以為小孩的靈魂弱小,埋在地下便出不來的意識是一致的(宋兆麟等《中國原始社會史》,文物出版社,1983年出版)。
生殖崇拜觀念
還有一種意見是,支配兒童瓮棺葬儀的是遠古人類的生殖崇拜觀念,在這種葬法中,瓮棺象徵女性的子宮,覆蓋棺孔的陶片塗紅是象徵經血,瓮棺內小兒屍體的下肢或作蜷曲狀,則是恢復人居母胎時的狀態。故以瓮棺葬小兒的目的,其實是祈望他(她)的復生和再生。
據說,在西歐、南亞和遠東的一些古代石墓遺存中,也發現有類似中國瓮棺的鑿孔現象。看起來這個謎底的揭示,還可以從多元比較的角度展開。

喪服,為哀悼死者而穿的服裝。中國古代喪服自周代已用素服(素衣、素裳、素冠等),均取白色,並有五服制度,即按服喪重輕、做工粗細、周期長短,分為5等: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
斬衰,最重的喪服。用最粗的生麻布製做,斷處外露不緝邊,喪服上衣叫「衰」,因稱「斬衰」。表示毫不修飾以盡哀痛。洪武七年(1374)立為定製,子為父母皆斬衰三年。清制同。
齊衰,亦作「齊縗」。「五服」中列位二等,次於斬衰。其服以粗疏的麻布製成,衣裳分制,緣邊部分縫緝整齊,故名。有別於斬衰的毛邊。具體服制及穿著時間視與死者關系親疏而定。適用於為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未嫁之姐妹。
大功,其服用熟麻布做成,較齊衰稍細。為堂兄弟、未婚的堂姊妹、已婚的姑、已婚的姊妹。已婚女為伯父、叔父、兄弟、侄、未婚姑、姊妹、侄女等服喪。
小功,其服以熟麻布製成,視大功為細。為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祖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之妻,從堂兄弟及未嫁從堂姊妹;外親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均服之。
緦麻,「五服」中最輕的一種。用較細熟麻布製成,為本宗之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為外孫、外甥、婿、妻之父母、表兄、姨兄弟等。
大殮:當著家屬的面,將死者移入鋪有褥子的棺材,蓋上被子,釘上釘子封棺。富裕的人家可能用內棺和放置隨葬品的外棺兩層。
出殯和下葬:把棺材送到墓地埋葬。出殯開始的標志是孝子將一個瓦盆摔碎,稱為「摔盆兒」。由孝子執「引魂幡」帶隊,有樂隊吹打,沿途散發紙錢到墓地。下葬儀式有道士、風水師協助。

冥婚又稱配骨、陰婚、鬼婚、靈婚,是一種東亞文化圈的民間習俗。訂婚後的男女雙亡,或者訂婚前就已夭折的兒女,父母處於疼愛和思念的心情,要為他們完婚,就是冥婚。冥婚又分為「死人與死人」和「死人與活人」兩種。另外,過去認為祖墳中有一座孤墳會影響後代的昌盛,不吉利,所以要替死者舉辦冥婚。
從前在民間冥婚多出現在富戶,貧寒人家很少有冥婚。近年來中國北方冥婚現象的繁盛,加上男多女少,女屍奇貨可居,發生多起盜竊女屍案和殺女賣屍案[1][2][3],多位女子成為冥婚習俗的受害者。

冥婚流傳於周代,《周禮·地官》載:「禁遷葬者與嫁殤者。」但此風氣,始終沒有杜絕,一直延續至民國初期,現在亦偶然出現。史載,建安十三年(208年)曹操的兒子曹沖13歲夭折,曹操出於對兒子的喜愛,便下聘已死的甄氏小姐作為曹沖的妻子,把他們合葬在一起[4]。宋人周去非寫書斥責曹操實行冥婚陋俗。宋代時冥婚風氣最盛,幾乎未婚先死者家人都要為其進行冥婚。南宋人康叔聞《昨夢錄》載「年當嫁娶未婚而死者,兩家令媒互求之,謂之鬼媒人。通家狀細帖,各以父母命禱而卜之。得卜,即制服冥衣,男帶女裙帔等畢備,媒者就墓備酒果,祭以合婚。」
敦煌出土的《大唐吉凶書儀》有夭殤男女之家長的冥婚書、答冥婚書、冥婚祭文等,說明了唐朝當時社會的現象。
民國初年,冥婚風氣仍盛,但名目不一,如:廣東翁源縣有「討鬼妻」之俗,河北定縣有「結陰親」之俗,浙江定海有「陰配」之俗,河北滄縣有「娶干骨」之俗,廣西隆安縣有「鬼婚」之俗。民初的北京辦死人與死人結婚的「喜事」,謂之「搭骨屍」,男、女兩家親家,謂之「骨屍親」。其他如山西、安徽、江蘇等地皆有冥婚習俗,見諸於各朝文人筆記。蔣介石的弟弟蔣瑞青死後也曾辦過冥婚。據悉1976年中國發生唐山大地震之後,該地的「鬼婚」儀式就相當盛行。
1968年5月29日,前台北市長高玉樹為自殺身亡的長子高成器與吳家小姐吳純純完成「冥婚」,是台灣最有名的「冥婚」案例。台灣過去的習俗中,往生的女方家屬會把生辰八字放在一個紅包里,再把紅包放到路邊等有緣人來撿。額額是以長輩會告誡小孩,路邊的紅包袋別亂撿,否則會娶到鬼新娘。嘉義縣東石鄉民陳平曾因三度撿到冥婚女的生辰八字,不得不冥婚三次。

冥婚的儀式混雜了紅、白兩事的禮儀,依當事人的主張不同,形式出入很大。一般來說,冥婚要通過媒人介紹,雙方過門戶帖,命關和婚後取得龍鳳帖。男方放定也是要進行的,一半是真的綾羅金銀,一半是紙糊的各種衣飾,最後在女方家門口或墳上焚化。
迎娶儀式是冥婚中不可少的,也要搭棚宴請,門前亮轎。「新娘」的照片或牌位由送親太太捧出交給娶親太太,放入喜轎。到男方家後由娶親太太把「新娘」牌位或照片取出放入喜房的供桌與「新郎」的並列,再由娶親太太代為給全神上香叩拜,就算拜天地了。「合杯酒」「子孫餃子」「長壽面」也要供於「新婚夫婦」的牌位或照片前。以後再選個宜破土安葬的好日子,女方起靈按指定的時辰葬入男方墳的旁邊,並且兩個棺柩要挨上槽幫,才算「夫妻」並骨合葬。葬罷祭祀後,男女雙方的家屬邊哭邊道「大喜」,此後作為親家來往。

⑩ 杭州地區喪事風俗

1、送終

杭俗:當病人彌留之際,應力求全家人全體趕齊「送終」,諸如子女、兄弟姐妹遠在異鄉,怕趕不上,家裡人總要想方設法,讓病人喝參湯「吊命」。

在外的親人聞訊後,心急如火, 日夜兼程,盡可能趕回家「送終」。當病人喘大氣,快要斷氣時,「送終」的親人抓緊為垂死者洗手腳、揩臉面,並取出早已准備好的壽衣給他(她)換上。



2、厝柩

舊時杭俗通行「厝柩」,就是將死者棺木停放一至三年後才下葬。清末城區厝柩之所,清波門外有疊疊山莊,錢塘門外有迎暉山莊,民國時以鳳山門的南山會館,專門停放靈柩。

3、其他

杭城有不少同鄉會館,亦專門為各地外鄉人客死杭州而厝柩的,以便外鄉人扶柩歸葬家鄉。郊區農村都將死者棺木,停放在自己菜地竹園或山上,簡單的蓋以茅草、稻草,講究的四周砌以磚牆,蓋以灰瓦,好似小房屋一座。天長日久,日曬雨淋,污水四溢,極不衛生。此俗民國時即有法令制止,但令行不止。

4、磕孝頭

親友靈前吊喪,孝子磕孝頭。意為老人死亡,晚輩有罪,以磕頭來向親友謝罪。

5、批榜

死者家中掛命紙殃榜於門側,男左女右。父亡,殃榜上書「故先考享年月日,壽終正寢」;母亡殃榜上書「故先妣,享年月日,壽終正寢」。

閱讀全文

與父母不是基督徒子女是葬禮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養老金持股股票名單 瀏覽:29
社工養老方向怎麼寫 瀏覽:354
做父母的智慧怎麼寫 瀏覽:456
養老金自己怎麼理財 瀏覽:964
公司體檢發現前列腺炎會怎麼樣 瀏覽:382
婦科能做什麼體檢 瀏覽:183
養老金哪些城市高 瀏覽:41
老年人得哪些病最花錢 瀏覽:536
中建三局武漢退休金 瀏覽:380
給父母買什麼百萬醫療保險最好 瀏覽:60
我國老年公寓發展狀況分析 瀏覽:704
杭州市養老金交多少錢 瀏覽:235
很孝敬 瀏覽:189
杭州富陽瑞豐老年公寓資料 瀏覽:531
養老保險計稅依據 瀏覽:580
職稱養老金 瀏覽:500
上職工保險需要什麼體檢項目 瀏覽:535
上班要做哪些體檢 瀏覽:320
嫁女給男方父母買什麼禮物好 瀏覽:838
一般老年公寓有幾個區 瀏覽: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