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離婚,孩子能分財產嗎
一、法律明文規定的離婚分配財產是夫妻共有的財產由夫妻雙方平均分配。
二、離婚並不必然導致子女獲得財產,你們可以要求父親將其財產轉到你們名下,如果他答應,這是一種贈予行為,而不是因離婚導致的分配財產行為。
三、即使父母離婚,孩子並不喪失對任何一方的繼承權,即在父母任一方辭世後,子女均享有法定繼承權,但死者留有遺囑的應當按照遺囑處理。
可能你的母親是考慮到你們將來的生活,但是這樣的要求並不能得到更多的利益。因為你母親可以支配的只是夫妻共有財產的一半,另一半由你父親支配,他有權不同意將這一半給你們。
2. 父母離婚成年子女是否可以分割財產
父母離婚,成年子女可以接受父母協商一致後的贈與,但是不能和父母一起分財產。根據法律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3. 父母離婚子女可以分財產嗎
如果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可將財產分割給子女,否則子女無權要求分割。
離婚時,夫妻的專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屬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4. 父母離婚,孩子可以分財產嗎
父母僅僅是離婚,孩子不可以分財產。財產是夫妻雙方共有的,這與孩子無關。當然,如果雙方均同意,無償贈予財產給孩子那是可以的。
離婚時,夫妻財產的處理可以分為兩個方面:
(1)夫妻一方特有財產的處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財產,歸個人所有。
(2)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5. 父母離婚,子女可以分財產嗎
父母離婚,子女沒有權利分財產,除非子女已經成年,能夠證明家庭財產由自己創造的一部分可以參與分財產。
6. 父母離婚子女有權分割財產嗎
無權。父母離婚只會導致父母的共同共有財產的分割和共同債務的分擔。因為父母之間的婚姻關系解除後,共同共有的基礎喪失,所以財產的分割只會在二者之間進行。子女和父母之間的關系不會發生改變,前述財產的分割與子女沒有法律上的必然聯系。對於父母的財產,只有在父母去世後,子女才有權通過繼承的方式取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 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7. 父母離婚後,成年子女有權分得財產嗎
離婚是離婚,繼承是繼承,雖然兩者都是家務事兒,但還是有很大不同的。
離婚時需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財產,而且只能分割夫妻名下的財產,案外第三人名下的財產不能在離婚糾紛中參與分配。
父母離婚時,他們是當事人,不可以將子女追加到離婚糾紛中,處理的僅是父母名下的財產。如果父母認為子女名下的財產也屬於他們的夫妻共同財產的,需要另案解決。
比如,父母出資購買房產,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的,如果父母認為是借名買房想要分割該房屋的,必須先通過訴訟將房屋登記在父母的名下,再進行分割。
父母一方死亡後,才會發生子女繼承的問題。子女的繼承權不因父母離婚而消滅。換句話說,父母離婚後,子女仍然是父母的第一順位繼承人。
當然,實踐中會存在父母的財產與成年子女的財產混同的問題,比如他們一起經營做生意,收入是混在一起的。如果此時父母要離婚,必須先起訴分家析產糾紛,將父母的財產與成年子女的財產區分開來,如果再進行離婚分割。
8. 父母離婚,子女是否有權分配到財產
夫妻離婚涉及的財產分配問題,一般不涉及到子女,子女不會在財產分割中獲得版具體財產。
婚姻權法 第39條第(一)款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婚姻法 第37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不管怎樣,父母離婚,子女都不會從父母共有財產中分到財產。
9. 父母離婚子女能否分割財產
不能,父母的財產屬於他們的夫妻共有財產,與他人沒有關系。父母離婚的,由父母之間協商處理或通過訴訟解決,子女成年與否都無權參與分割。如果在婚姻期間父母贈與兒女財產,那麼離婚時此財產不作為夫妻共有財產進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_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