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和父母分戶有什麼好處
與父母分戶意味著當事人年滿18周歲、經濟獨立、並有單獨的門牌號。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分戶需滿足以下條件:
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
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戶;
3、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4、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
二、如確實需要分戶,手續可以參照如下辦理:
1、鄉村組同意分戶的三級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公章,加簽經辦人姓名;
2、以本人名義提出分戶申請,並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戶申請書;
3、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產證);
4、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1)父母與子女分戶的利弊擴展閱讀:
立戶分戶須知
一、當前的戶口類別,公安機關的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分為家庭戶和集體戶。一套產權住房只能立一戶,公民有多套產權住房的,應在經常居住生活的合法住所地立戶。
二、主戶主的確認。家庭戶戶主一般由戶內常住人口中房屋產權所有人或公房租人擔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一般不能擔任戶立。
三、家庭戶立戶辦理手續
(一)立戶申請
(二)家庭成員身份及相關系證明
(三)私有房屋產權證或者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
四、申請分戶的條件及辦理手續。
2. 戶口和父母分開的利弊
遇拆遷和賣房以及繼承遺產等要證明你是你父母的子女,好處是你是戶主有對自己房產的處置權!
3. 父親和兒子的戶口合在一起和分開有什麼利和弊
當子女成年之後,很多都會選擇與父母分戶。那麼,戶口和父母分開的利弊是什麼呢?2020年的分戶政策又有哪些新規定呢?沒想到農村分戶也有這么多講究,下面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了解吧。
戶口和父母分開的利弊有哪些?
利處:
1、如果是按戶口本的份數來分拆遷款,那多一個戶口本,就多一個名額(一般都會以戶為單位,再和具體的人口數結合來分)。
2、現在農村的村書記選舉,村民代表選舉,都要進行戶推,有單獨的戶口本,可以多一張推舉的票。
3、自己單獨立戶以後,如果辦事需要帶戶口的話,只要帶自己的那一本就可以了,比較方便。
4、村裡進行分配一些集體物資時,如果以戶為單位,多個戶口本,可以多分一份。
弊端:
1、土地問題很難解決
由於一個農村戶口「一分為二」,國家是不會再給你土地的,分戶之後,只能自行分割過去原來的土地,但是一旦分配不均衡,很容易導致矛盾。
2、分戶口後會影響農業補貼收益
因為有不少的農業補貼都是按照承包的土地面積大小來進行發放的。在分戶之後,大家的土地面積也大不如從前,所領到的補貼則也相應少了許多。
3、分戶條件嚴格
按有關的戶籍管理規定,全國對於農村戶口分戶規定的極為嚴格,農村分戶基本上要求只有婚姻關系變動以及擁有獨立房產或者土地者才能分戶,其他人一律不準分戶。
2020年分戶政策是什麼?
1、獨生子女禁止分戶
農村獨生子女是可以繼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的,如果分戶了就不符合現在宅基地一戶一宅的最新政策了,所以獨生子女是禁止分戶的。但是如果家庭裡面有兩個及以上的子女,其中有子女已經成家了,原來的住房居住不了那麼多人的,是可以申請分戶的。
2、拆遷地區禁止分戶
在農村經常會出現提前知道他們那要實行拆遷,夫妻就會假離婚的情況,然後騙取征地的補償款,因此國家規定了,凡是要拆遷的地區,不能通過各種的理由來實行強制的分戶。
3、年滿18周歲禁止分戶
我國規定了年滿18周歲才算是成年人,才具備了民事行為的能力,能夠為自己所做的事情負責任,所以年滿18周歲是分戶的必須要具備的一個條件。
4、當事人沒有完全獨立禁止分戶
如果申請分戶口的人沒有經濟獨立和生活獨立的能力是禁止分戶的,生活獨立指的是跟父母分開居住能夠生活自理,經濟獨立指的就是有穩定的收入來源,不需要向父母要錢了。
4. 戶口和父母分開好還是不分好有哪些利弊
如果自己已經結婚,最好是戶口和父母分開。因為戶口在父母那兒沒有什麼好處,自己的孩子上學,其實是需要戶口的。
5. 從父母家另立戶口的利弊。
(1)可以立戶口,需要去新房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收納證明。
(2)利弊關系不大。比如利,和父母同時需要用戶口本辦事時不會沖突了。其它情況下沒有任何利弊。
(3)原戶口本註明:遷出。無地址。
(4)身份證未到使用年限,不需要改。戶口遷了多個地方,身份證地址未變,無任何影響。
1、一般另立戶需要立戶本人寫申請且另立戶的戶主必須年滿18周歲,戶口本戶主簽字同意,所在村委或者居委會提供證明,最重要的是必須提供房產證或者農村宅基地使用證書去戶籍派出所辦理。
2、分戶,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後,從父母戶口裡面獨立出去,自立一戶。戶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戶,是指公民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開生活或有工作證明的,可以申請分戶,另立戶籍檔案。
3、分戶標准:公民因房屋析產、婚姻關系變更等原因,且生活獨立,有居住條件的。
(5)父母與子女分戶的利弊擴展閱讀:
分戶條件: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工作、結婚,經濟獨立,無法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6)家中有其他無法在一起生產生活的情況。
網路-分戶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6. 父母和兒子是分戶好還是不分好
最近聽說老家家家戶戶都在忙著辦理分戶,起因是前段時間我們老家開展了宅基地確權工作,大家了解到「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所以大家都覺得分戶後就可以多佔一處宅基地了。
其實,如果是由於這個原因申請分戶的話,到底是分戶好還是不分戶好,個人覺得,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分戶後不一定能多佔一處宅基地
雖然我國實行的是「一戶一宅」政策,但分戶後就一定能申請到另一處宅基地嗎?這個是不一定的。
像河南省就規定,農村居民戶除身邊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確需另立門戶而已有的宅基地低於分戶標準的可以申請宅基地。也就是說,如果已有的宅基地能達到分戶標準的話,那是不能另申請一處宅基地的。
2、兩處宅基地不一定比一處宅基地好
地理位置好的宅基地都是特別受歡迎的,現在很多地區剩下的都是一些地理位置不是特別好的宅基地。所以,兒子跟父母分戶後,就算能另申請一處宅基地,也很可能出現新宅基地的地理位置不如已有宅基地地理位置的情況。
如果兒子未分戶出去,那根據「一戶一宅」原則,只要戶內還有成員在,該農戶家就可以世代擁有原來那塊好位置宅基地的使用權。
如果兒子分戶出去,另申請了一處宅基地,那在父母百年後,兒子不能繼承父母所使用的宅基地,待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後,好位置的宅基地就會被村/組里收回,那麼,這個家庭也就永遠失去那塊好位置宅基地的使用權了,後代只能使用新申請的那塊位置差的宅基地了。
綜上,如果農戶家已有的宅基地位置很好,從長遠來看,不分戶可能更好些。當然,如果分戶會有其它方面的好處,那就另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