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領房產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寫在前面和後面有沒有區別
沒有區別,名字寫在前面或後面,並不影響各人所佔有的房產份額,這是真正的排名不分先後。各人所佔有的房產份額,可以以協議的形式進行約定,如果沒有約定,且達不成一致,則一般應各共有人均分。
Ⅱ 想在父母的房產證上加自己子女名字需要哪些手續和費用
辦理房屋產權過戶主要有三種方法:
一、按房屋產權贈與辦理房屋產權過戶:
1、所需材料:
父母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父子關系證明》和子女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一同到當地公證處辦理《房屋產權贈與合同》公證,然後再帶上述手續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將該房屋產權過戶到子女名下即可。
2、過戶所需費用:
(1)公證費:按房價2%繳納,
(2)評估費:按房價0.5%繳納。
(3)契稅:按房價3%繳納
(4)土地增值稅:按房價1%繳納。
(5)所得稅:按房價1%繳納
(6)房屋產權登記費:100.00元。
二、按房屋買賣辦理過戶:
1、所需材料:
父母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子女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一同到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交易過戶手續,將該房屋產權過戶到子女名下即可。
2、過戶所需費用:
(1)契稅:90平方米以下首次購房的按1%繳納:90—140平方米按房價1.5%繳納:140平方米以上按房價3%繳納
(2)營業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5.5%繳納。
(3)土地增值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繳納。
(4)所得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稅完稅額計算)
(5)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屋建築面積6元/平方米交納
(6)房屋產權登記費:100.00元。
(7)房屋評估費:按評估額0.5%繳納
三、按繼承房產辦理過戶:
1、所需材料:
(一)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四)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2、過戶所需費用:
(1)公證費:按房價2%繳納,
(2)評估費:按房價0.5%繳納
(3)印花稅:按房屋評估價的0.05%繳納
(4)土地增值稅:按房價1%繳納
(5)房屋產權登記費:100.00元
備註:選擇哪種方式過戶最省錢還是要看房屋的情況,對於購買超過五年的房子,轉賣時免徵營業稅,如果這套房又是家裡唯一房產,不但免營業稅,還免個人所得稅。如果是五年以內的房子還是選擇贈與過戶比較省錢,父母在辦理過戶時可以咨詢一下房產管理部門,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將房屋過戶給子女。
Ⅲ 房產證上寫了父母和子女的名字以後要不要過戶
一般是需要的。
過戶的手續:
1、簽約。簽約是指賣方夫妻雙方和買入方同時到房屋產權監理部門簽置《房地產買賣契約》,房屋成交價格需由房屋產權監理部門工作人員認定或根據評估報告確定;
2、交稅。交稅是指買賣雙方按國家規定交納相關稅費,目前主要包括:契稅、房屋交易管理費、產權登記費;
3、登記。登記指買賣雙方交納相關稅費後,買入方填寫房屋所有權登記表,按照要求提交所有資料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取證。取證是最後一個環節,買入方到產權監理部門領取過戶完畢的新《房屋所有權證》,這時整個過戶手續全部結束。
Ⅳ 房產證上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父母去世後房產已經過戶到子女名下,若子女要賣房子,是否要交遺產稅
截止到目前,中國還沒有開始徵收遺產稅。
房屋交易費用
一、交易過程中需交費用
印花稅:房價款的萬分之五
二、申辦產權證過程中需交費用
登記費、房屋所有權證工本費、印花稅、契稅、住宅公用部分共有設備維修基金等
三、入住過程中需交費用
物業管理費及供暖費
四、辦理按揭須繳納的費用
保險費:財險保險費=總房款*年費率*年限系數。保費一次性交。
五、辦理公積金需繳納費用
1、評估費:評估價格100萬以下部分收取評估結果的0.5%,以上部分0.25%。
2、保險費:財險:保險費=貸款額*年費率*年限系數
綜合險:保險費=貸款人年限對應系數*貸款額。
(4)房產證上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擴展閱讀:
賣方:①印花稅--0.05%,②營業稅--5.5%(個人購買住房不滿2年的普通住房),③個人所得稅(轉讓收入-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合理費用)×20%
買方:①契稅--1.5%(普通住宅享受1.5%的優惠稅率,即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這3個條件的住房為普通住房)--3%(非普通住宅按3%稅率徵收契稅),②印花稅--0.05%
為讓大家更清楚所需交納的稅費情況,特舉例說明:
第一類:二手商品房
甲購買了一套70平米的房子,假設房屋原值為48萬,以65萬元出售給乙。那麼
(一)甲轉讓房屋需要交納的稅費為:
印花稅=成交額×0.05%=65萬×0.05%=325元
增值稅=成交額×5.5%=65萬×5.5%=35750元
根據規定:如果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的,將按納稅人住房轉讓收入的1%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能提供完整資料的,按應繳個稅額的20%計算。那麼,就該套房屋而言,其個稅將會有兩種演算法:
①按照20%征稅:(商品房及其他住房合理費用為:最高扣除限額為房屋原值的10%。)
個稅=(轉讓收入-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合理費用)×20% =(65-48-3.575-0.0325-4.8)×20%萬=17185元
②按照1%征稅:
個稅=住房轉讓收入×1%=65萬×1%=6500元
如果按20%徵收個稅,那麼,甲所需交納的稅費總額為53260元;如果按1%徵收個稅,那麼,甲所需交納的稅費總額為42575元。
(二)乙購買房屋需要交納的稅費為:
由於該套房屋符合普通住宅條件,因此其契稅按1.5%的優惠稅率徵收。
契稅=成交額×1.5%=65萬×1.5%=9750元
印花稅=成交額×0.05%=65萬×0.05%=325元
乙所需交納的稅費總額為10075元。
第二類:二手公租房
甲購買了一套60平米的房子,假設房屋原值為30萬,以50萬元出售給乙。由於該套房屋已滿五年並且屬於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因此甲出售時無需交納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其它稅費為:
(一)甲轉讓房屋需要交納的稅費為:
印花稅=成交額×0.05%=50萬×0.05%=250元
甲所需交納的稅費總額為250元。
(一)乙轉讓房屋需要交納的稅費為:
由於該套房屋符合普通住宅條件.因此其契稅按1.5%的優惠稅率徵收。
契稅=成交額×1.5%=50萬×1.5%=7500元
印花稅=成交額×0.05%=50萬×0.05%=250元
乙所需交納的稅費總額為7750元。
第三:二手經濟適用房
甲購買了一套120平米的房子,假設房屋原值為36萬,以54萬元出售給乙。根據政策規定,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出售時不用交納個稅。其稅費具體為:
(一)甲轉讓房屋需要交納的稅費為:
印花稅=成交額×0.05%=54萬×0.05%=270元
增值稅=成交額×5.5%=54萬×5.5%=29700元
甲所需交納的稅費總額為29970元。
(二)乙轉讓房屋需要交納的稅費為:
由於該套房屋符合普通住宅條件,因此契稅按1.5%的優惠稅率徵收。
契稅=成交額×1.5%=54萬×1.5%=8100元
印花稅=成交額×0.05%=54萬×0.05%=270元
乙所需交納的稅費總額為8370元。
Ⅳ 父母房產證上加子女名字需要多少費和手續
無貸房子房產證上加子女的名字:如果房產證原本就有夫妻兩個人的名字,需要加進子女名字時,應先到房地產交易中心對房子進行價格評估,因為這相當為房屋買賣的形式。
在辦理加名字時,要根據房屋評估的價格,交相應的契稅。具體的演算法是,評估價剩以契稅稅率,再除以3就是應該交的稅費。
一般估價100萬左右的房子,稅費在200元左右。
手續:房產證、戶口本、身份證、婚姻證明(結婚證或單身證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戶口本或出生證明。除了帶足證件,還需准備好各類證本的復印件。
(5)房產證上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擴展閱讀:
在房產證上加上子女名字只能通過贈與或交易的形式。
如以贈與的手續來添加子女姓名,假定子女的受益額為房屋評估價值的1/3,其中所需公證費用契稅都相應按照評估價值1/3計算。
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將不動產贈與自家兒孫,免徵營業稅與個人所得稅,但《贈與協議》必須經過公證機關的公證。贈予還涉及到以後房產出售時要上交房產評估值20%的個稅,銀行貸款有監護人進行償還;
如果用「交易」方式來處理,就不需要進行公證,可省去公證費用,但要增加一筆交易費用,採取交易形式需要你先還清貸款,但是最大的好處是自己申報交易價格,也不用支付房產評估費。
辦理房產證上加上子女名字有兩種流程情況,一種有房無貸,正常辦理;第二種有房有貸,先在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後,再去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整個費用也就是不足幾百元的工本費而已了。
Ⅵ 房產證上寫兒子的名字和父母有什麼關系
建議你們辦理好復婚手續後再簽合同買房,房產證上寫你們夫妻倆的名字,盡量不要寫兒子的名字。
因為計劃生育,現在的父母大多都只能擁有一個孩子,所以現在的年輕父母什麼都是為了孩子。要知道,中國年輕父母對孩子的百依百順、什麼都想為孩子代勞,也是造成現在孩子無能的罪魁禍首。從提的問題來看,你們是剛有了孩子,還在喜悅的時期,並沒有考慮到孩子長大以後的問題。孩子千萬不能溺愛,前幾年南京就有一案例:父母早早就把房屋過戶到兒子的名下,後來被兒子有次無意中發現了,兒子上大學時結識了女朋友,為了炫耀說是暑假陪女朋友一起去外地旅遊,可沒有錢又不可能問父母要那麼多的錢去旅遊,想起家裡看房屋的產權證是自己名字的,就瞞著父母自己找中介公司將房屋賣了,等買主上門要裝修房屋時可憐的父母才知道房子給兒子賣了,後來跟買主協商又出錢將房子買了回來才避免無家可歸的日子。當然,這樣的例子並不一定會出現了每個孩子的身上,但從小就給孩子安排得順風順水的,對孩子是不利的,其中的利弊還是請你們三思!
Ⅶ 房產證上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能反悔嗎
房產有父母的名字,則去世後,房產中父母相應的份額是父母的遺產,應該由其繼承人來繼承。相關繼承人包括父母的配偶、父母、子女,如仍健在就屬於繼承人,如只有子女仍健在,則子女是繼承人。應該辦相關繼承的過戶手續,目前的子女繼承遺產不收稅,去當地不動產登記中心按規定提供相關材料就可辦理過戶手續。相關法律: 《物權法》第十四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Ⅷ 房產證上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父母過世了,子女是否需要辦理過戶
如果你只是想把房子的名字只寫子女一個人的名字的話!辦理繼承就可以了,你要先去公證處做一個繼承公證,然後再去房管辦理繼承!房管基本不收錢,就是一些手術費,但是公證費比較多!不懂再問我
Ⅸ 房產證上寫子女的名字有什麼好處和風險
原標題:房產證上寫子女名字 「中國式買房」靠譜么
很多父母出於對子女的愛,即使孩子未成年,也想在房產證上加上子女名字。房產證上加子女的名字有什麼好處?又面臨什麼風險?如何規避這種風險?
一、把房產登記在子女的名下有什麼好處?
把房產登記在子女有以下好處:
1、把房子直接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即方便又省錢,還能減少稅費;
2、房子可以作為婚前財產,不用擔心子女離婚時房子遭分割;
3、能給子女提供一定的經濟保障;
4、如果父母的生意失敗,還能給父母留下一筆東山再起的資本。
二、房產證上寫子女的名字會有什麼風險?
雖說把房產登記在孩子名下,一來可以體現對孩子的愛,二來也給自己帶來了以上所說的好處,但是把房產登記在孩子名下的風險也同樣不少。
1、父母不能隨意處置房產
加名容易去名難。按照法律規定,房產證上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名字,父母不能隨意轉讓、抵押,父母只有在證明是為了子女的利益時,才能處置孩子名下的財產。比如證明是為了未成年子女治病、出國留學等。子女長大成人後,父母想變賣、贈與、抵押房產,也只有在兒女委託的情況下,父母才有權處理。
2、子女購買新房需遵守二套房政策
如果房產證上有子女名字,孩子成年後買婚房,孩子可能面對二套房政策——婚後購買家庭第二套房要交房產稅;如果房子的貸款還沒有還清,首付需按二套房標准,貸款利率也可能上浮,買房的成本增多不少。
3、夫妻關系破裂,房產歸屬惹糾紛
如果夫妻關系破裂,而房產證上有子女的名字,房產歸屬往往容易引來糾紛。例如,曾有一例,某夫妻共同出資購房,房產有自己、妻子和女兒名字,後來協議離婚,男方請求法院判令自己對這套房屋有二分之一的產權。經審理,法院認為,婚生子女作為房屋共有人,應占房產一半份額。另一半房產份額為夫妻二人共有,最後判決原告擁有四分之一產權。
4、以後子女不盡贍養父母的義務房子也不能被收回
父母出資購房,把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就意味著父母把這套房贈與了子女,只有子女才對這套房子擁有所有權。
2007年10月1日《物權法》正式實施,《物權法》對房屋產權做了明確的保護。假如父母你那老之後,子女不盡贍養父母的義務,就算父母想收回房子,也會遇到很大的法律障礙。
5、房子可能被孩子配偶繼承
如果孩子在婚後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都有權繼承逝者的所有財產,包括婚前財產。這意味著什麼?就算房子是孩子的婚前財產,但是根據繼承順序的規定,孩子名下的房產也將被其配偶優先繼承。
三、如何規避風險
可以有三種辦法:
一是可以作公證
約定子女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的房產,在父母生前,權益屬於父母所有。這種辦法可以同時讓孩子擁有房產,又不至於在遇到意外情況時被作為遺產分割。
二是進行房產份額變更
直接到房產交易中心做房產份額變更,減少子女名下的房產份額,最少可變更為1%。這種方法主要是應對房產稅,即使子女成年後以自己名義所購房產超標,需要徵收房產稅時,至少和父母共有的房產部分,計稅量將極其有限。
三是從房產證上去名
這個辦法比較簡單粗暴,但是可以說也是最實用的辦法。增減產權共有人,等同於買賣,即把一半的產權份額轉讓給你,繳納稅費按照這個份額來交就可以。
房產證上減子女名字,視為買賣,要收取契稅。去掉名字類似於份額轉讓,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類似,只需繳納所佔份額的契稅,從1%—3%不等。去當地交易中心過戶,產證上面所有的共有人都帶好身份證件辦理即可。
當然也可以以贈與的方式去名,但同樣要交手續費、登記費、契稅等一系列費用。(來源: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1-1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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