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夫妻離婚後可以辦獨生子女證嗎
夫妻離婚後以下兩種情況是可以辦獨生子女證的
1.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1)離婚後對方不借獨生子女證擴展閱讀: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網路
② 離婚後獨生子女證歸誰
離婚以後,獨生子女證雙方都有使用的權利,應該是孩子判給誰撫養,這個獨生子女證就在誰的手裡,但是另一方如果沒有繼續結婚生子的話,他也可以享有這個權利。
③ 離婚後再婚以前的獨生子女證還有效嗎
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離異或喪偶後,在育齡期內再婚,新組合家庭子女數累計超過一個的,持證人應當在當月到原發證機關繳銷《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否則原《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仍然有效。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
第四條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自願終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包括雖然離異或喪偶,但其獨生子女是在婚姻存續期間生育或收養的);
(二)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山西省境內戶籍;
(三)女方年齡在20周歲至49周歲之間。
第五條具備第四條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亦列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發放(或換發、補發)范圍:
(一)未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生育一個子女的家庭,男女雙方按有關規定繳清社會撫養費,且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的;
(二)只有一個子女,該子女死亡之後,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過一個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
(四)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離異或喪偶又再婚,其現配偶未生育或收養過子女且不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
(五)《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遺失、損毀的。
本條第(四)、第(五)項可不受年齡限制。
第十二條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離異或喪偶後,在育齡期內再婚,新組合家庭子女數累計超過一個的,持證人應當在當月到原發證機關繳銷《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發證機關應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從當月起停止對原持證人的獎勵優待。持證人不按規定交回的,由原發證機關予以注銷,並書面通知原持證人所在單位或村(居、社區),追回原持證人不應享受的獎勵費。
④ 離婚後獨生子女證咋辦
這個來說還是繼續生效的,一般的這個昨天侄女侄女這在很多地方是可以進行使用的。
⑤ 離婚雙方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法律已修改,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不再辦理獨生子女證
人口與計劃專生屬育法
第十八條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⑥ 離婚後還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兩個人離婚與自己的子女無關,在離婚之後當然能夠辦理獨生子女證。對於孩子而言,該有的權利應該繼續享有,獨生子女待遇當然是不會因為離婚而得到改變。
一、合法的權利
雖然國家現在已經提倡二孩三孩的政策,鼓勵大家能夠多生孩子,但是很多家庭依然選擇只生一個孩子。在過去的時候,獨生子女家庭能夠享有每個月的政府補貼,現在這個補貼雖然沒有了,但是依然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能夠證明孩子是獨生子女。
對於我而言,離婚家庭辦理獨生子女證是可以辦理的,但是我希望所有的家長在面臨離婚的時候應該好好的處理孩子的問題,不要讓孩子成為離婚的犧牲者,讓他走不出婚姻的陰影。婚姻應該帶給孩子是美好的回憶,父母即使離婚也應該對孩子負責,讓他感受到完整的愛。
⑦ 夫妻離婚後獨生子女證需要重新辦理嗎
不需要。
但這里有一種情況,夫妻離婚後如果重組建家庭,男女再生孩子後需要撤銷獨生子女證。有可能會罰款
⑧ 離婚後雙方都可以辦獨生子女證嗎
具體應當咨詢當地計劃生育部門。以山西省為例,離婚後,符合規定的雙方都可以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根據《山西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
第四條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自願終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包括雖然離異或喪偶,但其獨生子女是在婚姻存續期間生育或收養的);
(二)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山西省境內戶籍;
(三)女方年齡在20周歲至49周歲之間。
第五條具備第四條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亦列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發放(或換發、補發)范圍:
(一)未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生育一個子女的家庭,男女雙方按有關規定繳清社會撫養費,且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的;
(二)只有一個子女,該子女死亡之後,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過一個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
(四)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離異或喪偶又再婚,其現配偶未生育或收養過子女且不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
(五)《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遺失、損毀的。
本條第(四)、第(五)項可不受年齡限制。
⑨ 夫妻離婚後獨生子女證還有效嗎
獨生子女證其實是一本有時效,有條件才成立的證。和結婚證身份證之類不大相同。它僅僅表示在辦證的當時,夫妻或者單人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孩子,對較遠的後期是沒有大的效力的。換句話說,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不就說明該夫婦只生育一個。
離婚後,獨生子女證理論上無效。或者說需要變更信息才行。因為這牽涉到再辦理或者變更時候,自己的新配偶是否有要撫養的子女,自己是否再次生育,自己的原配偶是否再次生育等,所以,需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新情況,重新審核登記。
⑩ 離婚後!怎麼辦獨生子女證
離婚對象領證程序:
(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內(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容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