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隨子女遷移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孩子遷戶口的手續:
1、把落戶申請(派出所有統一的格式,只要填入簡單的幾項即可)交入轉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開具接納證明;
2、等待轉入地戶籍警察調查,符合轉入條件派出所開出接納證明;
3、將接納證明交給轉出派出所;轉出派出所開出准遷證明同時消戶;
4、將准遷證明交給轉入派出所並辦相應手續(准備好相片);
B. 外地父母可以投靠落戶嗎
投靠親友,原則上可以,但必須符合相應的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夫妻投靠:外地居民與本市常住戶口居民依法登記結婚,需投靠夫(妻)生活的,不受婚齡、年齡限制,准許來章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在章一方系外地新遷入的,需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後申請辦理夫妻投靠(符合隨遷准入條件但未同期辦理遷入的除外)。
2、子女投靠父母:未婚子女可自願選擇隨父或隨母落戶;獨生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人員不受年齡限制;非獨生子女家庭,除未成年子女外,可以照顧1名未婚成年子女來章投靠(在職職工按調動辦理)。未婚子女不含離婚和喪偶者。
3、父母投靠子女: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不受身邊有無子女限制,且在章子女在章有固定住所,允許來章投靠子女落戶;屬父母投靠在章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的名義辦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隨遷或連環遷入。固定住所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權或租用單位分配的住房且擁有房屋使用權。
4、因父母雙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5、經民政部門批準的符合《收養法》規定條件的被收養人員,社會福利機構依據法律規定程序收養的棄兒和孤兒。
二、申辦手續:
符合條件第1、2、3、4項所需手續:
1、被投靠人(在章一方)申請;
2、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3、投靠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註明家庭成員關系、婚姻狀況的《戶籍證明》;
4、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1)家庭成員關系證明(僅限於父母與子女相互投靠的);
(2)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情況證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證明(僅限於達到法定婚齡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及夫妻投靠隨遷子女);
(3)再婚夫妻投靠的隨遷未成年子女需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撫養證明;
(4)父母雙亡證明、祖孫或外祖孫關系證明(僅限因父母雙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5)《獨生子女證》(僅限獨生子女投靠父母)。
符合條件第5項所需手續:
1、縣(市)區民政局頒發的《收養證》原件及復印件、《收養兒童證明》;
2、收養人申請;
3、收養人夫妻雙方《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收養人《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5、撿拾地派出所出具的棄嬰或兒童報案證明第三聯或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關系證明或公證書;
6、收養人單位出具的《收養人有關情況證明》;
7、被收養人員《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戶籍證明(僅限有常住戶口的被收養人員);
8、收養子女計劃生育證明;
9、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C. 父母親戶口可否隨遷到子女戶口上
父母戶口能隨子女遷
申報材料 1、 申請人申請、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 被申請人退休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無業的由街道辦事處 或鎮政府出具無業證明證明其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戶籍地 址、無業) 3、 被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戶籍證明(需證明戶口性質、夫妻 關系)(一方去世的由注銷戶口的派出所出具死亡證明)(若戶籍證明 中出現婚姻狀況、應將婚姻狀況變更為現在實際的婚姻狀況。) 4、 被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當地無子女證明。 5、 被申請人雙方單位證明(證明夫妻兩人姓名、出生日期、一生 中共有幾個子女、都在哪裡居住工作,戶口在哪裡)(無業的由街道 辦事處或鎮政府出具證明)(夫妻中一方去世的寫明死亡日期) 6、 申請人單位證明(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從人事檔案 中證實共有幾位兄弟姊妹,都在哪裡居住工作、戶口在哪裡、父母的 情況)、人事檔案復印件蓋單位章(需證明檔案的年代) 7、 申請人的其他兄弟姊妹戶籍證明、單位證明(姓名、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碼、從人事檔案中證實共有幾位兄弟姊妹、都在哪裡居住工 作,戶口在哪裡,父母的情況) 8、 若申請人非戶主,需戶主寫同意其何種關系人落戶於其戶口 內,戶主身份證 9、 父母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若實在無法辦理結婚證的鄉鎮級婚 姻登記處出具婚姻狀況證明) 10、 材料中的檔案復印件,均需註明檔案的年代。
D. 父母的戶口可以隨子女隨遷嗎
一般情況下,父母的戶口可以隨子女隨遷,具體應當咨詢當地派出所。以河南省為例。
《河南省公安機關戶政服務管理工作規范》
二、父母投靠子女入戶
(一)需要提供的審核證明材料
1. 申請人的書面申請;
2. 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 可證明雙方關系啟畝的有關材料
(二)辦理步驟
遷入地公安派出喚脊所受理申請後,責任區民警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調查核實並提出意見,由主管所領導簽署意見,報縣(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和旁滲戶政部門審批。
E. 父母可以隨兒子的戶口落戶嗎
可以,各地要求不一樣,成都是凡男性年滿60周歲以上、女性年滿55周歲以上,身邊無子女(農村指同村同社、),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實際居住,均可申請投靠子女;離退休及主城區(錦江區、青羊區、武侯區、金牛區、成華區、)內投靠入戶不受年齡和身邊有無子女的條件限制,但需實際居住。
F.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你好!
1、投靠人女性滿55歲,男性60歲。
2、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出具回身邊無子女照顧證明答。
3、個人落戶申請。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戶籍證明。
5、被投靠人單位證明或辦事處證明。
6、被投靠人身份證復印件。
7、離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G. 父母戶口能隨子女遷嗎
可以。
老人投靠子女申請入戶應向其子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材料:
(1)入戶申請書;
(2)入戶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3)入戶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5)其他相關證明。
(7)廣西父母可以隨子女落戶嗎擴展閱讀:
1、凡老人申請來時投靠子女的,需向本市子女戶口所在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未設辦證中心的到派出所)提出入戶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材料(屬證件的,可經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驗核後,提供復印件)交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辦理審核。
2、凡被批准來廣州市落戶的,由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通知被批准入戶人員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領取《准予遷入證明》後,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手續,再持《准予遷入證明》第三聯、《戶口遷移證》、被投靠人的戶口本,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辦理入戶手續。
H.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的如何辦理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的方法:
1、辦理條件:
(1)、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及子女有自己的產權房屋、與子女共同生活為條件,不受父母戶口所在地有無子女的限制。
(2)、凡是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人員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從計生部門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五年內不予辦理遷入。
2、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寫的《入戶申請審批表》和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均收原件)。
(2)、被投靠人和申請人的《戶口簿》(申請人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常住戶口登記卡》)、《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籍證明收原件,《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被投靠人的《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或縣級以上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公證書》,或其他證實雙方關系的原始、權威憑據,或權威機構出具的雙方關系證明。(關系證明收原件,《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親屬關系公證書》及原始、權威憑據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4)、個人《房產證》。《房產證》所登記的產權人為配偶的,應同時提供《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夫妻)關系證明》。(《房產證》、《結婚證》、《婚姻(夫妻)關系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辦理流程:
(1)、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審批手續和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簽發《准遷證》,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申請人憑《准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證》並注銷戶口。
(3)、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中隊或派出所戶籍窗口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8)廣西父母可以隨子女落戶嗎擴展閱讀: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具體規定:
1、未婚子女可選擇投靠隨父隨母遷移落戶,但已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或村居委會出具的未婚證明。
2、未滿18周歲的孫子女或外孫子女,已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區域內的學校就讀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戶。
3、父母在城市市區、縣城區范圍內無子女照顧的,其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請其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並辦理隨父母落戶。
4、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身邊有否子女限制,根據本人意願,可投靠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落戶。
5、祖父母、外祖父母確與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共同居住生活,要求投靠孫子女、外孫子女的,其孫子女或外孫子女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投靠落戶。
6、夫妻一方死亡、失蹤、出國定居、服兵役的,兒媳確與公婆、女婿確與岳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公婆、岳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並同意其投靠的,可辦理兒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遷移落戶。
7、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隨父或隨母部隊駐地申報出生並在集體戶內落戶(在部隊駐地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單獨立家庭戶),也可隨祖父母、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
夫妻一方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隨父母中非軍人一方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在部隊駐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隨現役軍人一方部隊駐地申報出生落戶。
I. 父母戶口能隨子女遷嗎
可以遷移,已父母親無法正常生活為由,投靠至子女、親人戶口上。
所需材料:內
1、你現在所在地的村(居)委容會出具你與你父母親的關系證明;
2、你現在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同意落戶證明;
3、由你寫申請遞交你現在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
希望能給你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