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遷入子女戶口申請書
戶口遷入申請需要有正當理由,一般具備下列條件的都可以辦理遷移手續:回
1.結婚遷入
2.工作需答要遷入
3.上學遷入
4.現在新的理由有居住地有自己的房產的,也可以
你所說的社會保險問題,和戶口沒關系,不關有沒有戶口,都可以辦理的,只需要本人身份證就行了。
Ⅱ 父母戶口轉入兒子戶口的申請書
這個申請應復該以你媽媽的名義制寫。
申請書
XX派出所:
我叫XXX(女,身份證號XXXXXX,工作單位XXXXXXX),現住XXX地。
我與XXX(你父親的名字)XX年XX月結婚,後生子XX,隨其父親落戶,現子已長大,急需XXX,為方便生活,特申請將XX的戶口,遷移到我的戶口上。
特此申請
申請人:XXX
年月日
Ⅲ 父母掛靠子女戶口需要何手續
父母的戶口性質如果是農村戶口,可直接去實際居住地的居委申請填寫農轉城申請回表,原居住地或者答現居住地居委會證明父子、母子關系;遷移人的書面申請書、雙方戶口本及復印件。
如果是城鎮戶口,須向當地派出所提出申請。要提供您的房產證,原居住地或者現居住地居委會證明父子、母子關系;遷移人的書面申請書,您工作單位收入證明或者自己的營業執照等足以證明自己合法收入的證明,遷移人戶口本及復印件。
Ⅳ 父母戶口投靠子女需要哪些條件
父母戶口投靠子女需要帶上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遷移戶口申請書、房屋產權登記證、親屬關系證明,辦理遷入手續。
戶口遷移,是中國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公民常住地發生變化以後,應將戶口遷移到現住地,即進行戶口遷移。我國戶口遷移政策內容十分廣泛,涵蓋了幹部、職工及其家屬、學生、軍人及其家屬等各類群體。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
跨區遷移,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後呈分局審批。經分局審核同意後,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父母子女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Ⅳ 父母戶口投靠子女,子女申請怎麼寫
具體應當咨詢當地公安機關,以山西省為例,可申請辦理父母投靠成年子女遷移戶口。
根據《山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第六十八條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請投靠遷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限制;
(二)未婚子女、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
(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齡限制。
第六十九條 公民申請投靠遷移,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被投靠人的房屋產權證或宅基地使用權證;
(三)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
(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結婚證,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證明,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書。
(五)農村地區的投靠遷移需提供鄉級人民政府和村委會出具的同意接收證明。
Ⅵ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你好!
1、投靠人女性滿55歲,男性60歲。
2、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出具回身邊無子女照顧證明答。
3、個人落戶申請。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戶籍證明。
5、被投靠人單位證明或辦事處證明。
6、被投靠人身份證復印件。
7、離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Ⅶ 父母投靠子女戶口申請書怎麼寫
申請書
我叫復XXX,今年XX歲,住XXXXXXXXX,身份證號制XXXXXXXXXXXXX,由於我父母(寫清父母的詳細情況)年老體弱,身邊沒有人照顧,特申請將我父母在XXX地的戶口,遷移到我戶口上。
禮
申請人:XXXX
XX年XX月XX日
Ⅷ 父母投靠子女戶口遷移申請怎麼寫
申請書
我叫XXX,今年XX歲,住X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由於我父母(寫清父母的詳細情況)年老體弱,身邊沒有人照顧,特申請將我父母在XXX地的戶口,遷移到我戶口上。
禮
申請人:XXXX
XX年XX月XX日
(8)父母申請子女戶口擴展閱讀:
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Ⅸ 父母的戶口遷到子女戶口上怎麼辦理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須知:
一、辦理條件
1、子(女)為本市常住戶口,子女戶口因購房遷入,需常住戶口滿3年。
2、父母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3、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所需材料
1、父母戶口簿、身份證。
2、在本市子女戶口簿、身份證。
3、子女與父母的關系證明(由父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或公證機關出具的關系公證。
4、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憑證。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一套。
三、辦理程序
1、父母戶口從本市外移入市內的,申請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由派出所核准。
2、父母戶口從市外遷入本市,申請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戶政科申請,經公安分局核准後,簽發戶口准遷證。
3、經核准遷(移)入人員,憑准遷憑證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戶口遷(移)出後,到擬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對證明材料齊全的,戶籍民警應當場受理並開具回執單。
四、辦理時限
市外戶口遷入本市,公安分局7個工作日辦結,並簽發戶口准遷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