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計劃外生育的一個孩子有獨生子女證可以領取獨生子女獎勵費嗎
沒明白你什麼意思,如果說你這個孩子是計劃外一孩,那麼在規定時間內領取結婚證就可以變成計劃內,這樣有獨生子女證的可以領取獎勵,但如果你是計劃外二孩,那麼不管這個孩子是計劃內還是計劃外,你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自動作廢。
2. 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證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城鎮的找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農村的找計劃生育服務中心(村委會)
3. 計劃外生育一小孩,可以申領獨生子女證嗎,需要准生證么
據你反應的情況,你應當是生育第一個子女,且自己認定為計劃外生育。 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沒有一胎違反政策一說。 如果你是非婚生育第一個子女,或者婚前生育第一個子女。這種行為要參考地方計劃生育條例,並且按照條例規定積極配合處理,你可以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4. 計劃外生育的是不是一個孩子也沒有獨生子女證啊
是的,,但是如果達不到生育條件,比如說非婚生育,你即使只有一個孩子,你也是領取不到獨生子女證的
5. 南通地區十七周歲還可以領獨生子女證嗎
可以的。
根據南通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資料,http://www.nthfpc.gov.cn/publicservice/apply_detail/21
【辦理項目】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准備材料】
1、結婚證或婚姻證明
2、身份證
3、戶口簿
4、孩子出生醫學證明
5、本人照片一張
【辦理單位】戶籍所在鎮(鄉、街道)計生辦
一、怎樣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可以共同向孩子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辦事處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依法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的,以及依照本條例規定生育兩個孩子,其中一個孩子死亡,以後不再生育的,也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申請人憑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孩子出生醫學證明、夫妻雙方與子女合影照片一張(單方申領除外)向孩子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計劃生育辦公室提出辦理申請。材料齊全隨到隨辦。
二、領證夫妻具體對象包括哪些?
(一)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孩子的;
(二)依法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的;
(三)依照《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了兩個孩子,其中一個孩子在未生育子女前死亡,以後不再生育的。
此外,屬於下面三種情形的也可以單獨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再婚夫妻中依法只生育一個孩子的一方;
(二)再婚夫妻中一方系離婚者且只生育一個孩子,未育且不再生育的另一方;
(三)夫妻婚後生育一個孩子,離婚或喪偶後,沒有再婚的一方。
三、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享受多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從領證之年起至孩子十四周歲止,每年各領取二十元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或者在領證時按照上述標准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四、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的領取,按照哪些規定執行?
(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支付;
(二)農村居民由鄉(鎮)財政支付,縣(市、區)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三)其他人員由其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財政支付。
6. 南通市區怎樣辦理獨生子女證
需要你的身份證、戶口本、出生證明到街辦就可以辦了
7. 計劃外生育一小孩,可以申領獨生子女證嗎
應該可以,前提是小孩已經入了戶,且不滿十六周歲! 辦理的條件和程序都在這里: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 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不予發證。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程序 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喪偶或離婚對象的領證程序: (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其他情況的領證程序: (1)夫妻雙方的常住戶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戶口在外地的,經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後,按照「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辦理。 (2)夫妻一方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另一方為本市城鎮常住戶口的。
8. 辦理計劃生育證明需要「獨生子女證」嗎
辦理計劃生育證明,一般都是在戶籍所在地鄉鎮或街道計生辦進行。而當事人的計劃生育情況,計生辦應該是知道並掌握的(他們應該建有育齡婦女生育檔案),有否向辦證對象發放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他們應該也是清楚的(該證本就由他們發放)。
因此,辦理計劃生育證明應該不需要當事人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