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哪些材料可以證明工齡
可以證明工齡的材料
1.合同制員工需要有單位錄用時的合同,臨時員工需要有錄用時有關部門的批復。
2.就職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3.個人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外地需先轉入)。
4.從業期間勞動合同及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從業時的工資冊復印件。
5.原單位工資介紹信(人員基本情況、原工資構成、工資發放截止時間),單位填報《工齡認定表》(申請辦公室領取填寫),須加蓋公章。
6.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機關事業單位臨時工不需要提供證照復印件。
工齡認定要求認定(變動)工齡者寫出書面報告交人事處,材料如下:
1.本人擬寫認定工齡的申請(手寫或列印都可以),並原工作單位主要領導簽字並加蓋公章;
2.原工作單位發放工資的花名表復印件(必須復印會計憑證里邊的工資表,)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章(必須提供每年的第一、六、十二月分的工資表),與原工作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提供交納養老保險繳費手冊原件及每個年度的養老保險對賬單原件。
需要本人檔案記載,招工手續尤為重要,從招工正式職工開始計算,還有繳納養老保險有關憑證。如果檔案里有中斷,比如勞教,入獄服刑等,領取疾病救濟費等不計算工齡的時間。
㈡ 辦理獨生子女證需要哪些證明
所需材料:
(一)原配夫妻: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結婚證明;孩子准生證、出生證、放環證(附帶透環B超結果證明書)證件及復印件、親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二)離婚對象: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離婚證明。
(三)喪偶對象: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喪偶的證明。
(四)再婚對象: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離婚證明,結婚證明。
註:2019年1月1日,重慶市政府發布並實施《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市政府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的決定》,決定取消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憑獨生子女證能證明工齡嗎擴展閱讀:
特殊情況的處理:
(一)夫妻一方因出國不在本地或死亡的,可由另一方給予辦理。
(二)夫妻一方為外國人、華僑或港、澳、台公民,另一方為戶籍在我省的居民,符合領取條件的,我省居民一方可在戶籍地、現居住地、工作單位所在地申請辦理,但獨生子女保健費只發放我省居民一方。
(三)夫妻雙方無法提供《收養證》的,1992年4月1日《收養法》頒布前以事實認定,由所在村(居)民委員會出具收養證明後,予以辦理。
(四)夫妻雙方原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遺失或者損毀,未再生育或未收養子女的,可以申請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五)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夫妻,再婚後未生育或未收養子女的,原證件繼續有效。
(六)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應在其生育或收養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發證機關收回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七)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或收養一個子女,在子女16周歲以內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現可申請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八)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收養一個子女,2016年1月1日後申請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應在其生育或收養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發證機關收回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追回已經領取的獎金、補助、獨生子女保健費和其他優惠、獎勵。
(九)獨生子女年齡在1981年4月30日《陝西省計劃生育暫行條例》頒布時,已超過14周歲的獨生子女父母,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按事實認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
(十)2016年1月1日以後,不再鼓勵只生育一個子女,凡2016年1月1日以後初次生育的,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㈢ 有獨生子女證可以享受什麼待遇
㈣ 我想問下獨生子女證算關系證明嗎
不算。只是證明你家是獨生子女。不過從側面也可以證明你們家的兩代人的關系。
㈤ 黨案丟失,原單位解散,有獨生子女證能證明工齡嗎
獨生子女證沒有證明工齡的功效。但是從獨生子女證辦理的日期開始,可以證明你已經參加工作了。如果相關部門認可亦可以成為工齡證明的材料供參考。
㈥ 獨生子女證的法律規定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沒有規定獨生子女不能分戶,只要是不居住在一起,就可以申請分戶。回
相關規定答:《戶籍管理條例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㈦ 獨生子女證能否作為直系親屬證明
獨生子女證能作為直系親屬證明。具體情形如下:
1、無法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曾經同戶家庭關系證明的;
2、可提供獨生子女證或醫學出生證明或公證部門出具的證明等材料;
3、可以證明直系親屬關系。
直系親屬關系證明開辦流程如下: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已注銷戶口的,提交原戶籍地公安機關所出具的戶籍記載證明;
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申請人所在單位無人事部門的,由申請人檔案所在地或上級主管部門出具親屬關系證明,申請人無工作單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本人與關系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
3、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公證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4、關系人須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護照》、通行證及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的證明;
5、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
6、不同的公證處對材料及證明的要求可能會有所不同,建議先向當地的市一級公證處咨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第一千零四十三條 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第一千零四十四條 收養應當遵循最有利於被收養人的原則,保障被收養人和收養人的合法權益。
禁止借收養名義買賣未成年人。
㈧ 獨生子女證明能否證明母女關系
證明子女關系的一般都是出生證
還有到醫院做親子鑒定
這樣就完全明白是不是母女了。
㈨ 怎麼證明我是獨生子女
在不同省份也可能有不同的規定,山東好像一般是符合以下6種情形的,可以視為獨生子女:
1、夫妻生育的唯一子女。2、無子女的夫妻合法收養的唯一子女。3、夫妻生育子女中唯一存活的,且已死亡的其他子女均未曾生育。4、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查找不到兄弟姐妹的。5、夫妻唯一子女,夫妻離婚後,一方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的。6、夫妻唯一子女,夫妻喪偶後,未再婚或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的。7、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後,又合法收養殘疾兒童的原子女。
看來你屬於第5種情況。但是不知你父母之前有沒有辦理離婚。可以到計生部門咨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