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獨生子意外死亡父母老了去逝能和弱水死亡的獨子葬在一起嗎
你擔憂的獨生子女的父母去世後,無人哭無人下葬的問題,確實不存在。
第一,獨生子女,第一代是70末,也就是上世紀1976年及以後出生的70後。這一代人已經45歲了。而且,當中有不少人的父母,已經去世了。
第二,80後和90後,甚至00後,獨生子女逐漸成為主流,從80後的35%,分別上升到55%和70%。
獨生子女家庭,成為主流。
第三,現在不管是農村,還是城市,紅白事,都有專業的公司和團隊在操辦,而且是完全按照以前的舊禮。
身為子女,長輩去世,除了悲傷後,一是要通知這些公司和團隊;二是准備好錢;從長輩一去世,到最後下葬,及下葬之後祭拜,全部安排得妥當。
問主啊,看來,你最近幾年,確實沒有參與過農村和城市的葬禮,不然,不可能不了解這一點兒。
當然,大家都不想參與,不想遇到。但別擔心,現在紅白事,已經形成了有專業團隊負責的情況,不用擔心,獨生子女,操辦不了。
B. 如果父母還健在,但兒子離開人世了,能有墓地嗎
您好,你的問題涉及到一個傳統習俗問題。在我國不同的地域,對下葬有著不同的習慣內做法,有的地區容遵循父母健在而子女先歿,採取的是下葬但不立碑;有的地方採用將逝者葬在家族特定去世長輩旁邊,但暫不立碑;有的地區會將未婚去世子女葬在祖墳以外地方;各種習俗、各種不同。無論如何不同,入土為安是共識,也就是說,逝者有其墓,必須的。希望能幫到你。
C. 父母一方健在,另一方死亡,子女能不能要求繼承遺產
可以要求繼來承去世一方源遺產
有遺囑按遺囑分配遺產,沒遺囑按法定繼承,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繼承,平分或者協商分割
《繼承法》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二十六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D. 現在父母去世子女需守孝多久
守父母3天,最低期限,從人死時就守孝,哭喪2天後,入陵守一天(可有人陪護(女兒月經可在家跪守累了可休息,孝夠)到入土為安,在家守孝7天為宜,然後在市區內工作3年 孝夠方可出遠門。
逢年過節記得燒紙錢 最好死後一天內請凈土做法式,要找心地純凈出家的。
E. 父母先去世,子女後去世可以葬在父母墳上頭嗎
父母先去世的,子女後去世的,按照講究一般子女是不能埋葬在父母的上頭的,一般都是在父母的腳下。
F. 我父親去世,母親健在,爺爺和後奶奶去世要我安葬,我有兩個伯父一個姑姑
你的問題太亂,只能撿的回答,不一定認你滿意。
根據《繼承法》規定,後立的遺囑,效力大於前立的遺囑,因此,你爺爺後立的遺囑如果涉及財產繼承和附加安葬條件,應認定為有效。
你母親無贍養的義務,但你有贍養的義務和代位繼承的權利。
如果你爺爺先走於你後奶奶前,你後奶奶有繼承你爺爺遺產的權利,但如果你後奶奶先走於你爺爺前,則她的子女無繼承權。
如果你爺爺再立遺囑,將樓房留給後奶奶,可以認定是贈予,也是有效的。
你現在可以和弟弟將房產辦理到自己名下,這樣就可以很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
G. 父母健在,兒女死了治喪對聯是否字筆畫缺失
一、逝者安葬的禁忌
1、逝者的服裝忌諱用緞子面料
老人們習慣把去世後穿的衣服稱為「壽衣」,過了六十歲後就有老人開始准備壽衣了。
壽衣的件數、質地都是很有講究的。件數一般是五、七、九等單數,而不會是雙數;材質上則多用綢子,因為「綢子」和「稠子」諧音,寓意後世兒孫多子,而忌諱用緞子,因為「緞子」與「斷子」諧音。
2、棺木忌諱用柳木
棺木忌諱用柳木,相傳是因為柳樹不結籽,擔心會絕後。
二、葬禮的日期忌諱選在重喪日
重喪(音CHONG SANG)重,重復,雙重之意,意思是不止一起喪事,指的是一個人去世後近則百日內,遠則一年左右,家人或者親戚中又有人相繼去世的情形。
習俗講究,舉行葬禮的日子一定要避開重喪日,以免家中再發生親人去世的情形。
三、熱孝期間忌諱走親訪友,尤其是參加喜事
直系親屬去世一百天內,最好在家守孝,除非必須,不要外出旅遊、探親訪友等,以免將自身的悲傷氣息帶給他人。
尤其是婚禮、開業、慶賀小寶寶出生等喜事,最好不要參加。
四、守孝期間,子女忌穿紅帶綠
守孝期間,古代的子女講究披麻戴孝,百日內穿白色的孝服;百日之後,穿黑色、藍色等暗色的衣服來守孝,忌諱穿紅戴綠,濃妝艷抹。
現代社會,雖然因為工作生活等原因,很多朋友不穿那麼長時間的孝服,而用佩戴「孝」字以代替;但是,還是不可穿紅帶綠。
五、守孝期間,子女忌參加娛樂活動
古時候父母去世,子女要一般要守孝三年,在這三年守孝期間,不可以舉行婚嫁之事,也不得舉行吉慶之事。
古代講究「以孝治天下」,做官的人,不論官做得多大,父母去世後,都要請假回祖籍守孝,稱為「丁憂」。如果官員不回鄉守孝,就可能受到御史彈劾,受到處分,嚴重者甚至會永不錄用。
如果官員在丁憂期間,有嫁娶、生子、分家、作樂等行為,都被視為不孝,也是會受到彈劾的。
現代社會,很多人們將守孝時間縮短,為一年甚至更短,但是都忌諱子女尋歡作樂。
H. 父母健在死亡兒女的墓碑什麼的
在父母死去前死去的子女,名字是應該刻上的,只是他的名字的顏色要用黑色或者金色 ,其他子女的名字的顏色用紅色而已
I. 父母健在兒女中的老大死了其他兒女能為老大戴孝嗎
父母健在兒女中的老大死了。其他兒女能為老大戴孝嗎?死者為大可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