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子女住父母的房子算租戶么戶口都在一起的
從情理分析,不算租戶,若子女已具有獨立生活能力,父母沒有明確出租子女使版用,算啃老。從法律上分權析,父母明確要交納租金(此種情形很少),就算租戶。父母明確借你使用,不算租戶。父母明確贈與你使用,不算租戶。
Ⅱ 父母的房子對子女來說算合法固定住所嗎
如果孩子未成年。孩子需要和父母一起生活,爹媽住那裡孩子就需要住哪專里。
如果孩屬子已經年滿18周歲,那麼,住房只要登記在父母名下,就屬於父母合法擁有住房,和孩子是無關的。孩子在沒有掙得父母授權同意前提,是不能住在屬於父母名下的住房的。
Ⅲ 本人無房,長期與父母同住,能算有合法穩定住所嗎
我覺得這種情況是算作有合法穩定任所的,因為房子是父母的,是合法的住所,雖不是你名下,但你有權居住。
Ⅳ 合法固定住所指的是什麼 房產證共有人視為擁有合法固定住所嗎
算。共有人也擁有房產的部分產權。你是要辦工作許可證的話,房產證共有人應該視為擁有合法固定住所,人事局應該予以認可。
Ⅳ 法律意義上的固定住所指的是什麼
法律意義上的合法固定住所范圍:
1、擁有《產權證》的自有住房;
2、具有契稅完稅證明的已購自有商品房;
3、政府房管部門直管的租賃房、政府廉租房;
4、單位分配租住的公房(憑:公房的《產權證》、與單位簽訂的租房協議、房租收據、社區民警調查報告);
5、設有集體戶的就業單位提供的固定住所;
註:上述合法固定住所每人必須達到6平方米以上。
6、父母及直系親屬的房子也應屬於合法固定住所。
(5)子女住父母的房子為合法固定的住所嗎擴展閱讀:
居住證辦理注意事項:
1. 根據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第四款規定:「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來穗流動人口居住登記信息已錄入系統,但經核實發現來穗流動人口提供虛假居住登記信息的,在系統予以注銷居住登記信息,已發放《廣州市來穗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回執》同時作廢,居住證予以注銷並收繳。
2.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賓館旅店出具的住宿證明等,或者屋主與借住人簽訂的借住手續證明。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3. 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是指戶口簿、護照、臨時身份證、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文件。
4. 代辦證件: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居住證
Ⅵ 父母名下合法的穩定住所是啥意思
意思就是說,父母長期住的房子或者買的房子就是穩定住所。
Ⅶ 父母的房子孩子有權利居住嗎
在孩子成年之前,父母有贍養孩子的義務。
所以父母的房子孩子有權利居住。
但仍然屬於父母的財產。
成年但未成家,父母有權不讓孩子住父母的房子。
源自法律規定。
根據民俗文化,一般都是可以住的。
Ⅷ 父母在城裡有房產,屬於孩子的合法固定住所嗎
如果孩子未成年。孩子需要和父母一起生活,爹媽住那裡孩子就需要住哪裡。
如果孩子已經年滿18周歲,那麼,住房只要登記在父母名下,就屬於父母合法擁有住房,和孩子是無關的。孩子在沒有掙得父母授權同意前提,是不能住在屬於父母名下的住房的。
Ⅸ 子女成年後不能再住父母的房子嗎如果父母要趕你出家門,是合法的嗎
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則表明你是共有人,房屋有你的一部分,是當然有權使用的。父母無權單方面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