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繼承父母的房產〉,老婆也有份嗎
老人生前的合法財產只能由第一順序人:配偶、子女、父母來繼承。因此,子女的配偶是沒有繼承權的。但是,依據《民法典》(法律)1062條第4項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所得的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配偶對夫妻的共同財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受益和處分的權利。但如果,老人生前立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所有的,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配偶一方就無權佔有、處分該房產的權利,但使用和收益權是可以享有的。
參考資料內容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律)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B. 父母的房產繼承時,子女的配偶有繼承權嗎
父母的房產繼承時,子女的配偶有如下情形,可以分割遺產或繼承遺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四條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C. 繼承父母的遺產配偶有份嗎
夫妻一方繼承的遺產,一般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是被繼承人確定是讓一個人繼承的,或者夫妻之間有約定繼承的遺產是個人財產,就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
D. 父母遺產子女的配偶有繼承權嗎
父母的遺產,子女的配偶無繼承權。
繼承權只發生在配偶、子女、父母之間。子女的配偶不是法定繼承人,不享有繼承權。
E. 子女繼承父母的遺產後,其遺產算是子女跟其配偶共有財產么
一般情況下,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其中一方所繼承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F. 父母遺產,子女繼承後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繼承遺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分為兩種情形:一、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繼承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二、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遺囑繼承、且在遺囑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G. 房產繼承人的配偶有份嗎
如果沒有遺囑確定遺產只歸夫或妻一方所有,繼承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配偶當然有份額。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