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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明明活著卻被子女說成去世了

發布時間:2021-12-10 23:21:28

Ⅰ 我的父母都去世了,我現在已經成了孤兒了,我活著也沒

根據你的敘述與追問,這個問題需要明確五個法律點:第一,根據《合同法》第條、《遺產繼承法》第17條第四款規定:1、如果你所說的「當時口頭協議一半是你的」,是指奶奶生前與你之間有將屬於她那一半產給你的的口頭協議。由於沒有及時辦理贈與、產證上填上你的名字等必經程序,該口頭協議在法律上應仍定為無效。2、如果你說的「當時口頭協議一半是你的」,是指奶奶生前的口頭遺囑。雖然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但由於該遺囑不符合口頭遺囑必須具備的重要形式要件(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等),在法律上應認定該口頭遺囑無效。第二,依據《遺產繼承法》第10條、第11條規定:1、屬於奶奶的那一半產,應當由爺爺和奶奶的子女等第一順序繼承人,均等分割繼承。2、孫子不屬於奶奶的法定繼承人,只有在孫子的父親先於奶奶過世的情況下,孫子才有權代替父親,繼承父親應當繼承奶奶那一半產中的遺產份額。第三,遺產法定繼承以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血緣關系和爺爺、奶奶之間的姻親關系為基本原則。1、奶奶過世時姑姑和爸爸不在場不等於他們不在世,不能成為剝奪他們繼承奶奶遺產的法定理由。同理,孫子摔喪盆只是安葬先人時的一種地方習俗,不能成為孫子繼承奶奶遺產的法定理由。2、爸爸在你年幼時拋棄你,媽媽可以在你未成年時作為代理人,追究你爸爸的遺棄罪。但不能成為你取代父親繼承奶奶遺產的法定理由。這是不同層面、適用於不同法條的兩個問題。第四,根據《物權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物權以產權登記為基本原則。由於該登記在爺爺的名下,只能認定為爺爺奶奶的共同財產。媽媽和你們四個子女一直生活在該屋內,也只能界定為借住。即使該屬於你爸爸當年所蓋,由於登記在爺爺名下,該的產權性質不會由此改變。只能由爺爺將爸爸當年蓋時的成本支出作為債務,摺合成現金支付給爸爸。且必須由爸爸親自出面與爺爺協商解決。第五,由於該的一半(屬於奶奶的那一半),已經轉化成了遺產。正常情況下,不經過遺產繼承的法定程序,爺爺一個人是不掉的。即使爺爺掉了,且人屬於善意所得情況下,爸爸和姑姑等奶奶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也有權通過法律途徑,向爺爺追償屬於自己應當繼承奶奶的那部分產份額的折價款。

Ⅱ 為什麼人能承受父母去世而不能承受子女去世

‍‍我們能受承父母的離抄去,而無法承受孩子的離去。是因為,我早早就有心理准備,父母一定會提前離我們而去,而我們從未做過孩子會提前離我們而去的思想准備。尤其是成年以後,婚姻讓我們走出原生家庭,我們對父母的依戀重心,轉移到了愛人和孩子身上,再加上有心理准備,身邊還有愛人和孩子的陪伴,所以,失去父母的痛苦程度,並不會到了一個無法讓人接受的承度。孩子先於父母走了,幾乎意外,沒人多少人能承受瞬間的意外。如果孩子是久卧病床慢慢離世,對於父母來說,有心理准備,要好的多。
‍‍

Ⅲ 有句話說的大概意思是 父母活著 子女不遠行 那句話是什麼啊

因為,自古以來,百善孝為先~父母辛勞一生將子女養大~中國人講究的是孝道,也就是父母過世時子女必須在身旁盡孝,陪老人走過最後的日子,守靈,那麼,在父母在世的時候,子女應當盡量陪在父母身邊,或者在離父母較近的地方~或專業昂可以在父母有事時及時趕到···更傷感的說~或者能趕得及見父母最後一面···不然···那會是人一生最痛苦也最懊悔的事情···

Ⅳ 老人得了癌症後,為什麼子女反倒希望他快點去世

一是花錢 二是花錢也治不好 三是治不好老人拖著也很難受 所以不如早點解脫專 我奶奶癱瘓三四年走屬的 看著她一年不如一年 尤其到後期伺候她 人快死的時候 每天出氣比進氣多 話說不出來 說出來的我們聽不懂 她自己一直流眼淚 真的恨不得馬上她解脫

Ⅳ 父母去世後,兒女們的關系卻越來越疏遠了,這是為什麼

中國自古以來就有“百善孝為先”的說法,父母健在的話,作為子女的,一般即便再忙,也至少會在過春節時回1次家,給父母買點東西,一家人過個團圓年。如果父母健在的話,兄弟姐妹們往往都會經常回家看看,齊聚一堂高高興興地聊聊天,但這樣的日子,往往會在父母去世後,會發生不小的改變。舉個例子,很多兄弟姐妹們,在父母健在的時候,關系會很好,但父母去世後,他們之間的關系可能會變得生疏,結果就是兄弟姐妹間逐漸變得疏遠了很多。老話講“家有一老,如有一寶”,大家都知道家裡有老人的重要性,那這究竟是為什麼呢?為什麼父母去世後,子女們的關系就疏遠了呢?今天,筆者就給大家好好分析一下這個問題,看看這種現象背後的原因是什麼。

Ⅵ 如果沒有父母沒有子女沒有愛人,連這世上最後一個親人也消失了,這個人還有必要活著嗎

當然要活著,為了過世的父母,親人們活著,他們都希望你活的幸福、活著漂亮。想讓他們九泉之下安息,你就得好好活著。

Ⅶ 父母都去世了,感覺什麼對我來說都不重要了,我為什麼還要活著

你只不過還沒有找到你新生活的目標而已,你有沒有妻子?有沒有孩子呢?你早晚也是要成家的生活,還是要向前看的

Ⅷ 父母活著寫了一個紙條說房子給兒子的,其他子女簽字放棄對這個房子繼承權。這個字條有沒有法律郊益

父母親筆書寫,其他子女已經簽字,均屬表達真實意願,自然有效。

Ⅸ 有的子女看起來很孝順卻發現他們的父母的身體也不是很好,甚至去世得少。

孝順與否,與父母的健康狀況並沒有確定的關系。拿孝順與父母的身體做相關性研究,邏輯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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