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農村子女與父母分開戶口需要什麼程序
一,只要你滿足一定的分戶條件,比如有單獨的房產(門牌號)那都是可以分戶的,這根戶口性質無關。
二,分戶的條件及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分戶需滿足以下條件:
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
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戶;
3、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4、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
如確實需要分戶,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鄉村組同意分戶的三級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公章,加簽經辦人姓名。
2、以本人名義提出分戶申請,並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戶申請書。
3、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產證)。
4、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貳』 我想把我的戶口和父母的分開要怎麼辦
一、分戶辦理條件
有單獨的居住場所、有單獨的經濟收入、結婚或離婚。
二、所需材料
1、申報人申請書;
2、房產證明(如未取得房產證的房主,需持已在本縣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合法制式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小區物業管理部門出具的業主已入住證明,土地證或村委會出具證明(此項證明有1種即可);
3、原《戶口薄》;
4、身份證原件;
5、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立戶的,需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明;
6、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等手續;
7、符合上述條件的單人(16周歲以上和雙軍人子女)也可立戶。
三、辦理程序
到所屬轄區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材料進行辦理。
居民個人在提交材料齊全的情況下,戶籍民警應當在1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結。
(2)子女和父母分開戶口擴展閱讀:
根據《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條 公民分戶條件如下:
(1)一家同居一處,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法》
第十二條 對常住地遷移的居民,實行遷居地居住許可證制度;
居民的戶籍檔案不再隨居住地的遷移而遷移,而是及時提交符合遷居地居住准入條件的書面證明材料,到當地戶籍登記機關申請補充登記,取得當地的居住許可證。
居民居住地臨時發生變更的,應由接待單位、接待人或其他義務人及時進行登記,並到當地戶籍登記機關申請補充登記備案。
居民的居住地在設區的市管轄范圍內變更的,可以不做補充登記,跨設區的市變更或臨時變更的,應當及時進行補充登記。
第十三條 遷居地居住准入條件,是指固定住所和穩定的生活來源,固定住所包括自有住房、公有住房和租住房,穩定的生活來源包括工資收入、經營收入、其他合法貨幣性收入及有穩定收入的投靠人。
『叄』 戶口簿跟父母的分開了,還能不能合一起,都需要干什麼手續
一、能合在一起。
二、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1)第六十八條、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請投靠遷移:
1、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限制;
2、未婚子女、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
3、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齡限制。
(2)第六十九條、公民申請投靠遷移,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被投靠人的房屋產權證或宅基地使用權證;
3、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
4、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結婚證,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證明,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書。
5、農村地區的投靠遷移需提供鄉級人民政府和村委會出具的同意接收證明。
所需材料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類居民
遷移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及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申請人和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留存復印件);房產證原件(留存復印件)。
此外,還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證;土地、規劃部門批准建房的有關材料。
購買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購銷上稅發票原件(留存復印件)。
單位租賃給本單位職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單位證明;收取房屋租金發票或有關憑證。
二、有相對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類
屬工作調動、招工、招干入戶的:工作調動介紹信或錄(聘)用通知(或報到介紹信);調動人員登記表或錄(聘)用人員審批表;錄(聘)用人員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為被企業錄(聘)用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的相關憑證。
屬軍隊轉業幹部及復員退伍軍人人戶的:軍轉幹部或復退軍人安置部門介紹信;隨遷軍轉幹部家屬安置通知書。
屬大中專(含技校)畢業生就業入戶: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普通高等(中專、技校)學校畢業證書;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
『肆』 農村戶口要和父母戶口分開流程怎麼走怎麼辦
一,只要滿足一定的分戶條件,比如有單獨的房產(門牌號)那都是可以分戶的,這跟戶口性質無關。
二,分戶的條件及程序: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分戶需滿足以下條件:
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
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戶;
3、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4、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
(二)如確實需要分戶,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鄉村組同意分戶的三級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公章,加簽經辦人姓名。
2、以本人名義提出分戶申請,並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戶申請書。
3、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產證)。
4、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4)子女和父母分開戶口擴展閱讀:
應注意的問題
根據身份證管理辦法規定,身份證姓名只能是其戶口「姓名」內容,不能製作「曾用名」等其他名稱,因此請同學們在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時一定要仔細檢查;
製作身份證,是以本人戶口為依據,因此戶口遷移證所填內容一定要與本人學籍資料所填內容相同,以免對您在校的學習,生活帶來不便;
學生在校期間無特殊情況,其姓名、年齡等戶籍內容一般不予更改。
被錄取的新生戶口辦理
憑錄取通知書,本人戶口本,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移手續,經派出所審驗合格後,簽發戶口遷移證。遷移證內各項內容必須填寫,不許有空白項,身份證號碼齊全。
新生到校報到時,向學校招生機關交驗錄取通知書,辦理入校手續,將戶口遷移證遞交學校戶口管理機關,經審查遷移證內容合格後,由學校戶口管理單位統一辦理入戶手續。
『伍』 戶口和父母在一起,可以分戶嗎
在當事人符合戶口所在地的分戶政策的前提下,可以辦理單獨立戶:
1、分戶條件:當回事人年滿18周歲答、經濟獨立、並有單獨的門牌號等;
2、當事人可以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分戶協議書等,具體咨詢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員,以對方的答復為准。
(5)子女和父母分開戶口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滿足以上條件,即可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分戶協議書等去當地派出所辦理分戶。
『陸』 農村怎麼把兒女和父母的戶口本分開需要什麼證件
一,只要你滿足一定的分戶條件,比如有單獨的房產(門牌號)那回都是可以分戶的,答這根戶口性質無關。
二,分戶的條件及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分戶需滿足以下條件:
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
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戶;
3、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4、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