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干涉的婚姻。做兒女的該怎麼辦
你可以跟自己的父母說,你們要來住,是應該的,父母和子女本來就應該住在一起。我和我男朋友結婚了,他的父母也是我的父母,他們也應該來這住。你們從小就教育我要孝順父母,所以說我公婆跟你們是一樣的,我是誰也不能偏袒。你們有的他們也要有,他們有的你們也不能沒有。我們現在這住的地方太小了,暫時還住不了6個人,但你們相信我,以後一定把你們都接過來住。
關於小孩的問題,到時候你就自己盡量帶,實在忙不過來的時候,在把小孩送去給老人帶,但是你不要把小孩總是給一方的父母帶,要讓雙方的父母輪流帶。總之你在你父母和你公婆之間一定不能偏袒哪一方,一定要公正對待。
我是覺得了嘛,你還是先和你男朋友商量一下關於以後的父母的贍養和小孩的撫養問題,等你們商量好了,你們把雙方的父母找在一起,跟他們說一下你們的想法,看一下雙方的父母有什麼問題,你們好解決。不要拖到結婚了以後,到時候更麻煩。這些問題你婚前不解決,不管你換多少個男朋友,到時候還是會出問題的。
Ⅱ 父母干涉婚姻自由,能通過法律解決嗎
父母干涉婚姻自由,能通過法律解解決嗎?我因為父母都是為子女好,他干涉你的婚姻也是為你好,也是為你著想,如果你不聽父母的可以不聽,但是不能給親情嗯,到法律上去解決,因為那是你的親生父母,只要你不聽你父母的勸告就可以了,絕對不能到法律上解決,這樣就親情沒了
Ⅲ 父母干涉子女婚姻怎麼辦
問題:我是一位進城打工的農家姑娘,在工作過程中認識了同車間正式工田浩。我倆在相戀五年後決定結婚。但他父母親極力反對,並以死相挾,說我倆:門不當、戶不對,一個城裡人、一個沒戶口的農村人。田浩從小就對他母親的話言聽計從,沒有太多的主見。但我倆感情確實深厚,幾乎到了誰也離不開誰的地步。請問題:父母強行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時,子女該怎麼辦?
婚姻自由是我國婚姻法所確立的一項基本原則。是指當事人有權按照法律規定,基於本人的意志,自主自願地決定自己的婚姻問題,不受任何人的強制和干涉。你信中所說,田浩的父母親以你是農村姑娘為由,反對你倆戀愛結婚,這是違反我國法律規定的做法。只要你倆雙方有感情,完全自願戀愛結婚,任何人包括田浩的父母都不能幹涉你倆行使婚姻自由的權利。至於田浩父母的說法完全是一種落後的封建思想,是與現代人不合拍的想法,其實農村姑娘身上有很多優點,他們中有許多人興業成才。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城鄉之間的差距將越來越小,說不定有一天城裡的人們還要紛紛爭著到農村去安家呢。
你可以和田浩一道,以法律為依據,曉之以理,做好其父母的思想工作。必要時還可請當地婦聯、共青團、居委會等基層組織對其父母進行批評教育,指出他們行為的違法性。如實在暫時做不通他們的工作,你們完全可以自主結婚。如其父母採取暴力的手段來干涉,就會觸犯刑律構成犯罪,將受到法律制裁。
Ⅳ 關於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一些問題
可以到居委會請求調解,干涉子女婚姻自由是違法的。
不過如果不想鬧大,可以偷偷把戶口簿偷出來登記,順便把遷戶口的手續也辦了。
Ⅳ 父母干涉子女婚姻,怎麼辦
、婚姻自由的原則婚姻自由是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所謂的婚姻自由是保證個人在婚姻中決定選擇自己的配偶,而不是被動的被人決定,包括是否結婚、何時結婚、與誰結婚等都是自主決定的。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脅迫對方結婚的,受脅迫一方可向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限制他人人生自由的,還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二、禁止包辦買賣婚姻所謂包辦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違背婚姻自由的原則,無視婚姻當事人的意志,強迫他人的婚姻。買賣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財物為目的,包辦強迫他人的婚姻。包辦、買賣的婚姻都屬於可撤銷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對於包辦、買賣婚姻的第三者,應分情況而論,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情況嚴重的,構成犯罪,應根據刑法有關規定予以刑事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Ⅵ 父母強制干涉子女婚姻怎麼辦
中國社會男女婚姻自由,任何人包括父母都不能幹涉包辦兒女婚姻自由,你要有自己的想法,不能聽任父母的話,也可以通過社區或者村委會開證明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