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離婚之前,想把房子過戶給兒子應該怎麼辦理手續
前言:現在在婚姻糾紛上有越來越多的問題,如果夫妻在離婚之前想把房子過戶給兒子應該怎麼辦理手續呢?
按照過戶回執上給定的時間,子女可以帶上自己的身份證和過戶回執到房管局領證,這樣就完成了正式的過戶。
㈡ 離婚時,將夫妻共同房產贈送給了孩子,事後父或者母能否撤銷
離婚,受傷害最大的是孩子。為了補償孩子,有些夫妻在離婚時會把房屋或者其它財產留給孩子。雙方在離婚協議中約定的此類內容,離婚後一方是否可以反悔呢?我們結合案件來分析一下。
綜上所述,父母離婚時,將財產贈與給未成年子女視為具有道德義務合情合理,也符合法律精神。本案中,萬先生在離婚時將房產贈與給兒子萬小弟,離婚後意欲撤銷贈與,不應被支持。
㈢ 婚前父母贈與孩子的房產離婚後屬於他們的共同財產嗎
1.婚前父母明確贈與自己孩子的房產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婚後父母已經明確專約定歸一屬方,該房產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離婚不參與分割。
結婚前父母的贈與,如沒有明確是贈與給夫妻二人的,屬於個人財產。但另外提醒一下你,贈與房產應當交付使用實際佔有,並且辦理了房屋過戶登記方能成立。否則,該贈與隨時可以撤銷。撤銷或者沒有充分證據證明贈與成立,該房產依然屬於父母的財產,在父母過世之後作為遺產由所有繼承人繼承。你婚後繼承所得的財產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㈣ 婚內父母贈予一方的房產,離婚時另一方有權分房產嗎
婚內父母贈予一方的房產,離婚時另一方應該是沒有權利分這套房子的,具體最好去咨詢一下律師!
㈤ 婚後父母如果給其子女贈予房產該怎麼做
1、可以簽訂贈與協議,註明將房款只贈與自己子女一方,另一方無需簽訂即可;
2、婚後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
這種情況,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方的子女,離婚時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部分應認定為出資子女的個人財產;如登記在雙方名下,需要夫妻之前簽訂協議,否則將視為對雙方的贈與;
3、婚後一方父母全額出資,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則視為對子女一方的贈與
㈥ 父母贈予的房子離婚時子女有權處置嗎
如果父母贈與時未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則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贈與所得的房產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