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子女出錢為父母買房子,父母一分錢沒出,但房產證上寫的是父親的名字,父母死後,房子還算繼承嗎
房產登記在父母名下,屬於父母的財產。父母過世,如果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分割房產。建內議父母寫容遺囑並公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五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⑵ 父母出部分資金給子女買房,可以無條件收回嗎
如果房產證上是你的名字就不可以,如果你和父母鬧僵了到法院也不會支持你父母的最多就是你父母能證明出資的部分算你的欠款,不過自己的父母還是不要鬧到那一步的好還是商量解決吧,
⑶ 父母有錢,卻不願出一分錢幫兒子結婚買房買車。不出錢不出力,怕兒子過得好。為什麼這樣
真要出自身尋找問題,如果你需要什麼都依靠父母的話,那是啃老有什麼區別,你父母肯定就是希望你能獨立自主自力更生,不想給你太多的,幫助讓你生活在溫室里,這是對你不利的,這只是一個家庭教育個人的家庭教育問題。
⑷ 北方農村父母怎麼這樣啊親兒子結婚買房一分錢不出或者只出一點錢,卻要兒子每年寄生活費給他們養老
一看就是這北方農村父母的城市兒媳婦或者未來兒媳發的。你有兩點錯了:
1.親兒子結婚買房父母就一定要給錢嗎?從他們生下兒子,讀書,長大成人,出落到你這個南方城市優質女孩子看得中,說明已經付出了很大心血了,為什麼還要給兒子出錢買房子呢?有錢資助一下是可以的,人家老人家沒錢,賣血了給你們買房子?
2.兒子寄生活費用怎麼了?有不合理嗎?是要寄很多嗎?只要父母不大開口,有錢還問你們要錢,給些基本的生活費用還是應該的。
妞,這只是開始,大把的事還在後面,成熟一點,寬容一點。
⑸ 因為父母沒這能力買房,但是女朋友一定要,而且女朋友家一分不拿該怎麼辦
都已經有了,還怕什麼,再過幾個月,別說沒房子,你沒錢辦喜事都不怕了,她女兒挺著大肚子的時候,相信你岳父、岳母比你還擔心她嫁不出去,說不定只要你娶她,喜事她家全包了。
⑹ 父母買房幫子女買,但是子女不建議父母買,那這個時候子女需要替父母還房貸嗎
這房子不管是父母住還是子女住,子女有能力都應該幫著還房貸的,雖說子女不建建議父母買,從情感上還是要幫著一起還
⑺ 子女買房父母出錢,這幾點很重要,否則房產就歸別人了
1、避免登記在子女一方名下。很多父母給子女買房後都選擇了登記在子女一方名下,從法律上來看,不管是婚前婚後這都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但如果能登記在父母和子女名下,房產會更加「保險」!原因如下:如果房產登記在子女和父母名下,那麼該房產為父母和子女按份共有,如果有「加名」、「出售」等對房產的處置行為,都需共有人同意。這樣就能避免子女在未告知父母的情況下擅自處理房產,例如「房產加名」等。
2、簽訂贈與協議。我國《婚姻法》對夫妻財產界定有規定: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屬於夫妻一方財產。我國婚姻法規定,婚前父母出資為自己買房的,默認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明確贈與雙方的除外);婚後父母出資為子女買房的,一般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明確贈與一方的除外。所以,基於以上規定,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父母能簽訂一份贈與協議,明確出資部分贈與給自己子女,即使子女離婚,父母的出資部分也不會被分割,可以有效避免騙婚分割房產的情況。
3、父母首付或者全款購房,保留相關的出資證據。父母在子女婚後出資購房的,一般認定為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如果只是想要贈與自己的子女一方,那麼可以選擇公證。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父母給子女出資購房,應當要保留相應的購房票據,這些都可以作為將來房產分割時有效的證據。父母為子女買房實屬不易,因此一定要了解相應的規定,避免吃虧。
4、父母出資的,保留轉賬記錄和憑證,簽署出資協議。買房資金的全額或者首付由父母出資的,應該保留好,此外更應該簽署一個出資協議,明確雙方的權益以及表明出資金額與對方無關,這樣在面臨婚姻破裂之後可以保護住父母出資部分的合法利益。
⑻ 父母買房,兒子每出一分錢,房子寫了媽跟兒子的名字,現在兒子他要一半的錢,這要怎麼辦啊
依據法律規定,如果沒有特別的份額約定,兒子確實對於房子享有一半的所有權的。至於要錢,因為目前的是房屋,只能是房屋變現,如果協商不成,最好的方案就是讓兒子起訴去吧。
⑼ Re:兒女買車買房一分錢不出的父母多嗎
其實這個要怎麼樣,開明的父母都會給兒女減輕負擔,只要能夠幫助到兒女的,肯定會幫助的,前提是兒女沒有做一些對不起父母的事情,不要在此之前傷害過父母。
然後,如果父母沒有能力,這樣也是可以理解的,父母把你拉扯大就很不容易了!
如果自己能夠解決,就自己解決吧!
⑽ 父母買房 能否子女還貸
父母買房可以子女還貸。子女可以和父母聯名購買,父母出首付,孩子還貸款。有住房公積金,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 、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公積金貸款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在本市城鎮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以其所擁有的產權住房為抵押物並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即可向銀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2014年部分城市對公積金貸款的條件進行了調整,其中廈門公積金貸款演算法有變[1],額度最高80萬最低20萬,並出台房產實名登記、公積金貸款按月劃付等新規。2014年10月13日,住建部、財政部及央行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部分收費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