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婚的男女父母雙方的子女能結婚嗎
不可以哦........這樣你們不是已經是兄弟姐妹的關系了嗎??...........不行哦
B. 父母是再婚,那麼彼此的子女可以結婚嗎
可以,但須證明彼此沒有血緣關系
C. 在法律中二婚男方子女可以和女方子女可以結婚嗎
二婚男方子女可以和女方子女是可以結婚的,只要雙方沒有直接的三代直系或旁系血親即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3)父母再婚雙方子女能結婚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D. 再婚父母的子女之間可以結婚嗎
1)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緣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專同母異父的半屬血緣的兄弟姐妹。異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雖然在名義上也以兄弟姐妹相稱,但實際並無血緣關系。 (2)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輩旁系親屬,包括叔、伯、姑與侄兒、侄女,舅、姨與外甥、外甥女。 (3)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輩旁系親屬,包括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國家的依據是血緣關系 上述情況不存在的血緣關系,可以結婚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望採納
E. 父母是再婚的,雙方的子女能結婚嗎
不是近親結婚就不違反
有好多不是父母兒女一塊結婚的嗎。
F. 父母二婚雙方兒女可以結婚嗎
可以。父母雙方都屬於再婚,受到法律保護。而他們的子女,也可以結婚,組合成一個全新的家庭,最大的好處就是省資金。
G. 婚姻法規定再婚父母子女是否能結婚
只要沒有血緣關系,不是三代以內的近親,法律上可以結婚,但是在倫理道德上畢竟還是姻親,一般不宜結婚
H. 家的N次方 再婚父母雙方子女能否婚配
呵呵 可以的 這樣的情況生活當中很多 如果自己不在乎 關別人什麼事情呢 但這畢竟是電視劇 什麼得按主流的方向發展 所以稍微涉及倫理道德的地方 自然會掐死
補充:呵呵 認真的孩子 很多東西 不是按照規則來的 很多東西都是約定俗成的 很難說清 雖然你的觀點有道理 但換算到生活當中 有的人還是有所顧及的 產生感情的本來就不多 堅定一點的就在一起了 所以在生活中也能看到這樣的例子 不堅定的 就分開了 什麼類型都有
I. 再婚父母的子女之間可以結婚嗎
可以,只要不違背婚姻法的強行性規定。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