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給婚後子女名義全額買房,父母有權收回嗎
父母可以憑借出資購房的憑證要求全額補償。
2. 父母贈與子女財產房屋 可以要回嗎
父母贈與房屋的行為 因為經過房屋登記而生效。父母在一定情形下有權撤銷贈與,但需要提供必要的證據。《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3. 父母贈與子女的房子還能收回嗎
看什麼條件下贈予的,是單純的贈予還是有約定的贈予,是否已經完成過戶,具體說明情況才好判斷能不能要回來,該怎麼要回來。
4. 父母贈與子女的房子還能收回嗎
你好,父母贈與房屋的行為 因為經過房屋登記而生效。 父母在一定情形下有權撤銷贈與,但需要提供必要的證據。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補充: 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父母是不得撤銷贈與的 追問: 原先拆遷前,是私房,那時沒有產證,後分得的房屋產證上父母自願寫子女名字,但事後父母否認,聲稱自己不知道產證上沒有自己名字的事情,那之前也能算做贈與嗎? 回答: 那屬於侵權 不屬於贈與 補充: 父母可以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該情形之日起兩年內 起訴子女 要求返還房屋的部分所有權 《民法通則》 第一百一十七條 侵佔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返 還財產,不能返還財產的,應當折價賠償。 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 償。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
5. 父母贈與子女的房產後悔了可要回嗎
你好:
1、第一百九十二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回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答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如果沒有上述三個條件,或者超過1年了,那就很難撤銷了。
2、動遷,戶主是父母,那麼子女的戶口是否在裡面,如果戶口在裡面的話,子女也是有份額的,分到的房子不完全屬於父母。動遷的時候,是否有內部家庭協議,父母同意將自己的份額贈與給子女,或者同意由子女享有產權?如果沒有這些內容的話,房子的份額父母還是有機會可以要回的,比如稱辦理動遷手續都是子女去辦理的,具體怎麼辦,辦理什麼都不清楚。夫妻可以要求分割房產,取得部分房款後,自己另找地方住。
3、目前父母生活困難,可以直接起訴法院,要求子女承擔贍養義務,支付贍養費。
6. 父母贈予子女的房產可以收回嗎
未辦理產權變更手續的贈與是否可以要求繼續履行,贈與方能否撤銷贈與(一)夫妻在婚前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約定將一方個人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但沒有辦理過戶手續,依照物權法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合同法關於贈與一節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因此在沒有辦理過戶手續之前,夫妻之間贈與房產可以撤銷。(二)贈與一方將其個人所有房產約定為夫妻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但未辦理房產的加名登記,如果贈與協議經過了公證是不可以撤銷的,如果沒有經過公證,是可以撤銷的。三、已經將一方個人財產變更為另一方個人名下房屋的性質,離婚時應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除非受贈方侵害了贈與方或贈與方近親屬的利益,或者贈與行為導致贈與人生活困難,才可以考慮撤銷贈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7. 父母贈與子女的房產後悔了可要回嗎
如果已經交付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2、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否則就要不回來了
8. 父母贈與孩子的房產能收回嗎
一般情況下,在還沒有辦理過戶手續時,父母可任意撤銷贈與孩子的房產。當過戶手續已經辦理後,房屋所有權已經變更為被贈與對象,很難撤銷贈與。但在以下三種情況發生時,就滿足了撤銷贈與的法定情形,贈與人可依法撤銷贈與。
一、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其要點有兩個:
1、受贈人實施的是嚴重侵害行為,而不是輕微的、一般的侵害行為;
2、受贈人侵害的是贈與人本人或其近親屬,包括配偶,直系親屬(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兄弟姐妹;
3、如果侵害的是其他親友則不在此列。
二、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
其要點在於:
1、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
2、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能力,而不履行對贈與人的扶養義務;
3、如果受贈人沒有扶養能力或者喪失了扶養能力的,不產生贈與人撤銷贈與的權利。
三、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其要點在於:
1、贈與合同約定了受贈人負有一定的義務;
2、贈與人已將贈與的財產交付於受贈人;
3、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在附義務的贈與中,受贈人應當依約定履行其所負義務;
4、在贈與人向受贈人交付了贈與的財產後,受贈人如不依約履行其義務,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具體可參照下圖:
在發生撤銷贈與的情況時,贈與人可在一年之內依法進行撤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的規定,贈與人的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也有權撤銷贈與,但時效為六個月。
該內容只在北京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