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是2015年6月26日戶口遷入鄞州區鍾公廟街道長豐社區請問關於退休的獨生子女互助金可以領嗎
你是2015年6月26日戶口遷入金州區鍾工廟街道長豐社區關於退休的獨生子女互助金可以領取嗎?我覺得這個是根據單位來決定的,所以應該問你的單位
B. 獨生子女補助金
根據省計劃生育工作條列規定:
1.從領證當月起至子女年滿十四周歲止,每月領取不少於十元的獎勵費。
2.獨生子女父母為機關、事業組織職工的,退休後加發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為百分之百的不加發),獨生子女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照設區的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百之三十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
3.獨生子女父母(包括只生育兩個女孩的父母)在農村居住,在年滿60歲之後,每月各發給50元的生活補助。山東各地從2005年已陸續開始兌現。
4.獨生子女家庭在發展經濟中,可享受到政府提供的信息、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和優惠;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社會救濟、劃分宅基地等方面也將享受優先照顧。政府還提倡對農村自願終生只要一個女孩的夫妻給予重獎。
5.獨生子女死亡後未再生育並且未收養子女的夫妻,原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待遇不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給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線三分之一的照顧。
C. 2019年獨生子女獎勵扶助金為什麼沒有
獨生子女獎勵扶助金已經沒有了。
D. 獨生子女父母滿60歲獎勵扶助金每人每年.領960元需哪些證件
除河南省外,各地社保政策和計劃生育地方法規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在專退休時,增發3-5%養老金或退休屬工資,農村戶籍人員領取一次性補貼。所以說,目前流傳的滿60周歲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每年還會給予每人960元的獎勵是不可信的,是低成本的謠言,起於微信,不要相信。或者你明天就到居委會去詢問,保准碰一鼻子灰。
E. 鄞州區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鄞州區領過獨生子女獎勵費的和知道具體政策的請進來下~~~ 0點 關於調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的渠道和標準是市裡頒發的,我在鄞州區政府網站也找到了文件,具體內容詳見後面一部分。
這里我先說想問的問題是:按照市(區)里頒發的文件來看,是不是0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獨生子女獎勵費也是按照調整後的標准來領取的? 也就是說每年領取不低於100元?但是我電話咨詢了鄞州區計劃生育局相關人員,卻被告知0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獨生子女獎勵費是由當地村委一次性發放,以後也不能領取每年100元的獎勵費了(備注兩點:其一:村裡婦女主任也是這樣說的。其二:按照頒發的文件至少可以拿1400元獎勵費,我村一次性獎勵了一點點錢,連個零頭都沒有。)
以下這個是頒發的文件,我在文件下面三處地方標記了下劃線,難道說是我理解這篇文章有誤? 還請知道的朋友告知下,謝謝!!!
關於調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渠道和標準的通知
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寧波市人民政府《批轉市計生委關於推進我市計劃生育工作綜合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甬政發〔2002〕73號)精神,進一步推進我區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建設,現將全區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的發放渠道和標准等問題明確如下:
一、調整時間:發放渠道和標準的調整時間為2007年1月1日起。
二、發放標准:凡具有本區戶籍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父母可領取每年不低於100元的獎勵費,直至子女滿十四周歲。
三、發放渠道:
(一)有用工單位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用工單位發給,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發給百分之五十。夫妻一方是農村居民(包括無業城鎮居民)或夫妻一方亡故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另一方單位全額發給。停薪留職、待崗、內退人員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原單位發給。
六個月以上臨時工、合同工,用工期間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用工單位視同本單位職工全額發給。
(二)個體工商戶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工商部門發給。
(三)無用工單位的農村居民(包括無業城鎮居民)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的發放渠道按以下規定:
1.2007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獨生子女,其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列入區政府年度財政預算。
2.200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獨生子女,其調整後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各鎮(鄉)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列入財政預算並予以發給。
四、我區原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的有關政策與本規定相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2007年1月1日起按上述渠道執行,2006年12月31日前按原渠道予以解決)
五、本辦法由區人口與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
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鮮花雞蛋 引用 ↑top
F. 關於獨生子女補助金如何申請發放
1 事業單位人員在本單位申領,企退人員可向單位或養老保險機構申請
2 凡西安市城鎮戶口,女年滿55歲、男年滿60歲的獨生子女父母可每人每月領取106元補助。
補助金額從2009年7月1日算起
3 附<西安市城市獨生子女父母補助金發放辦法>相關條款
一、發放范圍
戶籍地在我市的城市獨生子女父母中,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均列入補助金發放范圍。具體包括:
(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中符合領取補助金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
(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符合領取補助金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
(三)上述范圍以外的我市城市居民中符合領取補助金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
二、發放標准
補助金標准為每人每月106元。今後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時調整。該補助金不計入家庭收入。
四、發放程序及渠道
(二)企業列入發放對象的人員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在職人員(指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手續人員),本人向單位提供戶籍證明、身份證、婚姻證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填寫《西安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領取獨生子女父母補助金審批表》,經《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原發證機關屬地區縣人口計生部門審核其真實有效性並出具意見(原發證機關無法出據證明意見時,由戶籍地區縣人口計生部門對其生育狀況進行走訪摸底);確認身份無誤後,由單位填寫《西安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補助金人員花名冊》,統一報同級人口計生部門審核備案,由本單位負責發放。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由本人向單位或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提供戶籍證明、身份證、婚姻證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填寫《西安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領取獨生子女父母補助金審批表》,經《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原發證機關屬地區縣人口計生部門審核其真實有效性並出具意見(原發證機關無法出據證明意見時,由戶籍地區縣人口計生部門對其生育狀況進行走訪摸底);確認身份無誤後,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填寫《西安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補助金人員花名冊》,報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所對應的人口計生部門審核備案,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
(三)上述范圍以外的我市城市居民
由本人提供戶籍證明、身份證、婚姻證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填寫《西安市其他城市居民領取獨生子女父母補助金審批表》,經《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原發證機關屬地區縣人口計生部門審核其真實有效性並出具意見(原發證機關無法出據證明意見時,由戶籍地區縣人口計生部門對其生育狀況進行走訪摸底);確認身份無誤後,由戶籍地鄉鎮街辦、區縣人口計生部門逐級審核並填寫《西安市其他城市居民領取獨生子女父母補助金人員花名冊》,統一報市人口計生部門備案;由市、區縣財政部門安排專項資金支付,戶籍地鄉鎮街辦負責發放。
G. 申請獨生子女獎勵扶助金需提供哪些證件
滿60周歲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都將領到獎勵扶助金,直至亡故。
獎勵標准城鄉統一,父母雙方每人每月不低於80元
從2015年1月1日起,對年滿60周歲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都將領到不低於80元的獎勵扶助金,直到亡故為止。
根據規定,獎勵扶助資金由省、市、縣財政納入年度預算,按基本標準的60%、20%、20%的比例分級負擔;財政直管縣按照省、縣財政80%、20%的比例分級負擔。
按照規定,享受新政策獎勵扶助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具有本省戶籍的城鎮居民,或戶口遷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領取退休金(養老金)的原本省城鎮居民;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生育且目前現存一個子女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年滿60周歲;未享受外省(區、市)同類獎勵與扶助、國家計劃生育特別扶助以及農村計劃生育獎勵扶助的人員。
申請時間定於每年1月15日前進行。
申請人需要攜帶以下證件到戶籍所在居委會提出申請:本人身份證、戶口簿、一寸免冠近照四張,以及辦理退休手續的原工作單位出具的婚姻生育狀況證明。
對於戶口遷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領取退休金(養老金)的人員,還應提供退休證和退休金(養老金)發放部門出具的退休金(養老金)發放證明,以及現戶籍地縣級衛生計生主管部門出具的未在當地享受同類獎勵與扶助的證明,到原工作單位所在地居委會、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