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離異,子女已成年,對於父母各自再婚的繼父母,子女有贍養的義務嗎
沒有,你有贍養的義務,只是對自己的父母有義務,繼父母沒有義務,如果你的繼父或者繼母對你有扶養那你對他們有贍養的義務,沒有就不需要,就是說你父母離異你是和誰一起生活的,當時多大年齡,離異的時候就已成年,這樣你沒有義務贍養繼父繼母。個人觀點供參考。
B. 父母離異後,成年子女的贍養義務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回父母有贍養扶助答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縱橫法律網 李晗飛律師
C. 父母離婚,子女已經成年,那父母以後應當做什麼贍養義務呢 夫妻共同財產是否有子女的三分之一呢
夫妻共同財產自然就是夫妻兩個人的,沒有孩子的事兒,子女已經成年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應該結束了(還在上學的例外),下面該子女對父母盡贍養義務了,至於財產的問題么,如果沒有特殊規定(比如特別立遺囑)子女是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再婚的也有一定比例的繼承權,但具體情況要具體分析到底能分多少了
D. 父母離異後,子女對父母的贍養問題
父母離異,不影響子女對父母盡贍養義務。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專定:「子女對父母屬有贍養扶助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第三十條定:「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父母離異是父母自己的事,子女對父母的贍養是法定義務,是必須履行的,不因父母離異而終止贍養義務。
E. 60歲父母離婚,育有一女已成年,求問離婚後贍養問題
當然是違法的。只要父母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子女就應當給予贍養。
一、贍養父母是法定的義務,並不因父母的離婚而改變;
同理,父母離婚後,子女仍然是父母的子女,如果子女年幼,父母雙方都有撫養的義務。
二、贍養,不僅僅是經濟上的幫助,更多的是精神上的慰籍。
贍養父母法律規定的義務,是必須承擔的義務,當事人是無權選擇的。父母若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子女都應當給付贍養費。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無論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教育義務,還是子女對父母的贍養扶助義務,都是法定義務,人人都應依法履行。父母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條件,只需父母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即可。
事實上,父親有退休金,也無須女兒贍養,其實,老人老了,最需要的是兒女的精神慰籍。至於父母之間的恩怨情仇,做女兒的就不要摻和進去了,畢竟,親生父親只有一個,不要等到「子欲養而親不在「的時候才後悔。做女兒的,又憑什麼認定有過錯的只是父親一個人呢,事情總有前因後果,婚姻也永遠是二個人的事呀。
F. 父母離婚,已經成年的子女贍養義務是如何規定的
贍養老人要根據具體情況,不是以金錢數量確定的,如果老人有退休金已經能維持正常生活和看病,那子女只要經常去看望一下就可以了。
G. 父母離異孩子是否贍養老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專;子女對父母有贍養屬扶助的義務。子女對父母履行贍養義務,贍養是指子女在物質上和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子女作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兒子和女兒都有義務贍養父母。在司法實踐中,存在3種可免除贍養義務的情形:1、未婚或離異的成年子女無經濟收入、喪失勞動力或不能獨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無經濟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犯罪行為,比如犯有殺害子女、虐待子女嚴重的、遺棄子女的、或強奸女兒等行為的。夫妻離婚後,就沒有義務贍養對方的父母了,但是對於自己的父母,是要盡贍養義務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H. 父母離婚,子女已經成年可不可以向法院要求只贍養其中一個
1、父母離婚,子女抄已經成年不能向法院要求只贍養其中一個。因為父母子女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是法定義務,子女不能拋棄。
2、《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I. 父母離異,子女已成年,對於父母各自再婚的繼父母,子女有贍養的義務嗎
因為不知道你的家庭的具體面貌 我做幾個簡單的假設
一 血緣父母生有一雙子女
二 血緣父母離異後各自成家 血緣子女各自分配父母
三 等於是重組家庭了 那就看雙方的非血緣父母有帶各自的血緣子女沒?
都有的話 你們就得遵從法律上的規定 你們是法定的家庭關系 子女確有贍養的義務
都沒有的話 就不好說的 有些事得等出狀況了 法院受理了 才依據事實予以判罰的
只有一方帶的話 基本就屬於正常的法定家庭關系了 有贍養的義務
(反正我是沒見過父母健在的法定孤兒 你明白否 你不論怎麼樣都在這三者其一 要超出了 假如出狀況 那首先的法律取證就是 進一步界定你是屬這三者的哪種情況 再三選一 明白不) 再有我想 如果在分屬兩個家庭的血親父母都有撫養你的情況下 假如就你一個孩子 而雙方都帶有孩子 法律又站在血緣關系這層面 那就是說 你得贍養分屬兩個家庭的老人 而他們孩子也就是非血緣關系的孩子也需要贍養分屬兩個在分屬兩個家庭的老人的情況下才能做到 條件跟你對等 這就犯愁了 你可惜細想 這樣需要無限的分化無限的對等條件才能 維持的了基本的法律公正 那這就給法律製造了個不可能勝任的任務了 這就不能成就一個法理 或是依據 如果法律是尋求利益均等會趨向均等 那前面我所說的就成駁論了 明白不 法律是在講究依據具體事情依據法規在允許范圍內做一些改動或偏向的 所以要麼你這話題提的太早時機不成熟 要不在道德義務履行的情況下 不會發生糾紛 前提是你作一些禮讓 謙遜 孝心的姿態 就不會成為問題 詳細的我們可以再聊聊 很多法律層面的判決依據是視情況而定的 出不出現法律糾紛也是依情況而定的 不是你想像的問問看心理有底那麼簡單。。。
有的時候 法律本身或判決只是對被判決者的一個參考依據 並不起決定性作用的 因為裁決了還可以不執行 可解決不了沖突的本質 更可能會升級 所以法外有人情 法律解決不了的 還需要人情去變通 這就是生活 這就是生活中的中國國情 三思而後行。。
J. 父母離婚 母親不要財產 孩子由父親撫養 現在孩子已經成年 以後需要贍養母親嗎
贍養義務不因父母離婚,子女撫養權的歸屬而改變。如果母親到老了沒有勞動能力,生活困難,向你索取贍養費的話,是正當合法的。前提是你有能力贍養老人。但是贍養義務不僅僅包含金錢義務,還有探望,關心等法律所不能強制的其他形式。對於老年人來說,花不了多少錢,有了子女的經常惦記才是活下去的勇氣。母親十月懷胎把你帶到世間,你才有機會感受歡樂和痛苦。的確有的母親因為自身經歷和教育水平的局限,沒有做成合格的母親,但是你要放下心中的結,天下無不是的父母,我們不能過多的埋怨父母。當然她給你的傷痛早就無法治癒了,可是人之所以為人,就是人能夠相互理解,相互諒解。相信母親在你的記憶里不會僅僅是卑劣的,會存在些許溫暖的時刻。如果你實在放不下,將來少見她就可以了,沒有人能強制你去探望父母。但從經濟上來說,她實在沒有其他的收入,沒有其他的子女贍養,你需要出贍養費的,相信也沒有多少錢的,老年人花錢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