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保險理賠時如何開具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
保險理賠的時候有收益人的,理賠時確保投保人合法權益需要證明雙方關系才可以理賠,如果只需要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就到學校開證明或者到父母戶口的街道派出所開,或者到戶口當地的村委開具。詳情如下:
一、開具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已注銷戶口的,提交原戶籍地公安機關所出具的戶籍記載證明;
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申請人所在單位無人事部門的,由申請人檔案所在地或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申請人無工作單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本人與關系人之間的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
3、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公證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4、關系人須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護照》、通行證及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的證明;
5、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
當然,不同的公證處對材料及證明的要求可能會有所不同,建議您先向當地的市一級公證處咨詢。
每一個縣市都有公證處 ,沒有明確的地域限制。
二、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格式
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
XX公證處:
我單位職工(或我村村民、社區居民)XXX,男(或女),X年X月X日出生,生前住X,於X年X月X日在X因X死亡,其親屬關系如下:
1、XXX的父、母親姓名X,X年X月X日出生,現住X。(或父、母親姓名X,X年X月X日在X因X死亡)。
2、XXX的原配是X,X年X月X日出生,現住X。(如原配偶已死亡的請寫明死亡時間,離婚的請寫明離婚時間)。
XXX的原配去世後(或離異後)是否再婚。(如再婚,請寫明再婚配偶的姓名、出生時間、現住址)。
3、XXX與原配所生養的全部子女(包括收養子女)的姓名、出生時間、現住址。
XXX再婚後,與再婚配偶所生養的全部子女(包括繼子女)的姓名、出生時間、現住址。
XXX共有上述X個子女,無其他子女。(如有子女已死亡的,請寫明何時何地因何死亡,已死亡子女的配偶和子女的情況)。
4、XXX的兄弟姐妹的姓名、出生時間、現住址。(如有已死亡的,請寫明何時何地因何死亡)。
5、XXX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姓名、出生時間、現住址。(如已死亡的,請寫明何時何地因何死亡)。
出證明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
出證明人的姓名:_______
職務: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三、親屬關系的簡介
親屬是基於婚姻、血緣和法律擬制而形成的社會關系。我國法律所調整的親屬關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孫子女和外孫子女、兒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如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親屬不等於家庭成員,有親屬關系的人可能分屬於多個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員並不絕對有親屬關系。
根據親屬關系發生的原因,可以將親屬分為配偶、血親和姻親三類。血親包括自然血親和擬制血親,前者是指出於同一祖先具有血緣聯系的親屬;後者是指彼此本無該種血親應當具有的血緣關系,但法律因其符合一定的條件,確認其與該種血親具有同等權利和義務的親屬,如繼父母與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就是擬制血親。姻親是指除配偶外以婚姻關系為中介而產生的親屬,包括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配偶的血親的配偶,姻親之間只有在法律特別規定的情況下才具有權利義務關系。
血親還可以分為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前者是指生育自己的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後者是指彼此間具有間接的血緣聯系,除直系血親以外的親屬。
❷ 親屬關系證明在哪裡開哪些人屬於親屬范圍
在我們進行開具親屬關系證明的時候,可到原出生申報戶口的派出所查出生證專。出生證上明確其父親、母親姓屬名,由該派出所戶籍出具相關證明材料。開具親屬關系證明需提交的材料: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已注銷戶口的,提交原戶籍地公安機關所出具的戶籍記載證明;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3、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公證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4、關系人須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護照》、通行證及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的證明;一般情況下,我們是需要到當地的派出所進行出具的,而且,我們在進行辦理的時候,是需要攜帶好身份證、戶口本等證明身份的材料的。另外,如果我們委託他人進行辦理的話,是一定要進行出具委託書的。
❸ 父子關系證明怎麼開去哪開
在我們進行開具親屬關系證明的時候,可到原出生申報戶口的派出所查出生證版。出生證上明確權其父親、母親姓名,由該派出所戶籍出具相關證明材料。開具親屬關系證明需提交的材料: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已注銷戶口的,提交原戶籍地公安機關所出具的戶籍記載證明;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3、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公證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4、關系人須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護照》、通行證及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的證明;一般情況下,我們是需要到當地的派出所進行出具的,而且,我們在進行辦理的時候,是需要攜帶好身份證、戶口本等證明身份的材料的。另外,如果我們委託他人進行辦理的話,是一定要進行出具委託書的。
❹ 親屬關系證明在哪辦理
開具關系證明可到原出生申報戶口的派出所查出生證。出生證上明確其父親、母親姓名,由該派出所戶籍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親屬關系證明的有效期
以公證書上所載為准。如未說明,一般是長期有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條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第三條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遵守法律,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
第六條公證機構是依法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
(4)2015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在哪裡開擴展閱讀
無需、不予開具證明的有:
1、居民身份證從15位升至18位後,原號碼不變,需要證明是同一人的,相關單位可登錄互聯網自行查詢核對,無需公安機關出具證明。
2、持有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等合法證件,要求派出所出具身份信息證明的,派出所無需再出具身份信息證明,因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是公安機關為公民發放的法定身份證件。
3、居民身份證丟失證明,公安機關對丟失居民身份證的補辦沒有附加條件,丟失即可給予辦理,同時可辦理臨時身份證,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證明。
4、保險事故證明,保險公司內部有專人負責,派出所不予出具證明。
5、各類證件、印章的丟失證明,是否丟失派出所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證明。
❺ 母子關系證明怎麼開到哪裡開需要哪些手續和證件
母子關系證明到當地派出所開具即可。具體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已注銷戶口的,提交原戶籍地公安機關所出具的戶籍記載證明;
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申請人所在單位無人事部門的,由申請人檔案所在地或上級主管部門出具親屬關系證明;申請人無工作單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本人與關系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
3、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公證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4、關系人須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護照》、通行證及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的證明;
5、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當然,不同的公證處對材料及證明的要求可能會有所不同,建議先向當地的市一級公證處咨詢。
(5)2015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在哪裡開擴展閱讀:
不在一個戶口本上親屬關系證明進行手續如下:
1、和父母不在一個戶口簿(和父母未曾在同一戶口的情況)上若需要證明親屬關系,只可以帶上本人身份證原件,出生證明原件,父母身份證原件等資料到當地公證部門辦理親屬公證。
現階段,公安部門不再出具親屬關系證明,對於父母跟本人在同一戶口簿上面的,公民可以直接提供戶口簿原件用於證實親屬關系;對於父母跟本人不在一個戶口本上面,戶籍部門無法查詢到親屬關系是有權不給予開具戶籍證明。
因此公民只可以帶上父母身份證原件,本人戶口簿原件,身份證原件,出證明原件等資料到當地公證部門辦理親屬關系公證。
2、《關於改進和規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公民在辦理相關社會事務時,無法用法定身份證件證明的事項,需要公安派出所開具相關證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辦理。主要包括下列9類情形:
3、親屬關系證明。曾經同戶人員間的親屬關系,歷史戶籍檔案等能夠反映,需要開具證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實後應當出具。
❻ 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怎麼開
用現在的戶口,父母戶口和你的戶口分離在中國是正常現象,如果只需要證明不需要戶口本,就到學校開證明或者到父母戶口的街道派出所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