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有權利軟禁自己的孩子嗎
沒有權利,人身自由是最基本的權利,不管是大人還是小孩,當然學生住校或者上學並不屬於軟禁的范疇。
⑵ 父母有沒有權利干涉子女的工作生活
首先父母是有撫養自己子女至成年的義務;只所以說是義務就是應該做的;所以他內說他去告賠償撫容養費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另外說到贍養費;因為其父母現在還有經濟來源的實力;所以其子女談不上什麼贍養費的問題;包辦婚姻是一種封建遺留的習俗,不受法律保護;作為一個公民也享有人身自由的權利,即使她是未成年,其父母所有的也是監護人的權利,更何況她已經成年了!
所以從以上分析,其父一個不懂法律的人;他的做法只不過是虛張聲勢罷了!
可以找民政(民警)部門協調解決;畢竟是父母也不能腦的太僵,實在不行,他說上法庭也沒什麼好怕的!
⑶ 父母有權利趕走子女嗎
父母是否有權趕走子女要分情況而定。根據法律規定,若子女已經成年的,則父母對其就沒有法定撫養義務了。如果父母要求成年子女離開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子,子女應該離開。但如果子女上為成年的,那麼父母有義務撫養未成年子女,不能將子女趕走,否則有可能構成遺棄罪。
法律依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十七條
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其實沒有那個父母是真的想把自己的孩子逼如絕境,如果他們說出這話,說明是真的太生氣了,他們只是想讓通過這個教訓一下孩子,想讓孩子知道,他離不開這個家。
⑷ 法律上有沒有父母可以軟禁十四歲的孩子
在法律上不管誰軟禁另外一個人都是違法的行為。其中包括父母軟禁自己的孩子也是一個違法的行為。如果孩子有問題,我們作為父母來說應該積極的跟孩子溝通,而不是採用這種方式。
⑸ 父母有權利趕走子女嗎
有的老人就是自私了,處處宣誓自己的霸主地位,覺得房子是自己的名字,動不動拿房子威脅兒子!
⑹ 父母囚禁成年子女違法嗎
囚禁任何人都是違法的。
那麼,怎麼囚禁成年人呢?怎麼回事呢?如果真的嚴重到囚禁的程度,可以報警,可以求助居委會。
謝謝你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