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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獨生子女獎勵標准

發布時間:2021-12-07 04:51:38

Ⅰ 2020年江蘇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有哪些獎勵政策

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
有哪些獎勵政策,
如果是企業參保人員退休,
每月都會有相應的獨子費打入養老金內,
其他的確實還沒有出台相關的政策支持。
你可以到政府人民來訪辦咨詢。

Ⅱ 江蘇獨生子女一年獎勵多少錢

第三十二條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從領證之年起至孩子十四周歲止,每年各領取二十元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或者在領證時按照上述標准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獎勵金的具體標准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

Ⅲ 江蘇獨生子女獎勵標准能漲多少

根據《江蘇省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自願終身不再生育且落實有效節育措施的,可領取《獨生子女證》,憑證享受以下優惠待遇:
(一)從領證之年起至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每年可領取不低於四十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二)獨生子女在入托、入園、入學、醫療、招工、分房、安排宅基地等方面可享受優惠和照顧。
第二十六條 獨生子女父母是雙職工的,獎勵金由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一方屬職工,一方屬純農業人口或城鎮待業人員的,則全部由職工所在單位負擔。
前款獎勵金,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在職工福利費項目中列支;農業人口在鄉(鎮)統籌費中列支。
獨生子女父、母是個體工商戶的,獎勵金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從個體工商戶中統籌解決。統籌標准由政府有關部門核定。
第二十七條 凡領取《獨生子女證》,按規定年齡退休的職工,加發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但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終身無子女或者領取《獨生子女證》後子女死亡又不再生育的,按規定年齡退休後,可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百發給退休金。
第二十八條 對符合本條例規定允許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自願只要一個孩子,領取《獨生子女證》的,所在單位應給予表彰,並給予物質獎勵。

Ⅳ 江蘇省獨生子女父母滿50歲獎勵

按規定獨生子女父母60周歲才可以帶有關證件手續申報領取獨生子女獎勵金,50歲不能領取。

Ⅳ 江蘇省獨生子女補貼有哪些

江蘇省獨生子女的補貼有:

1、從領證之年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年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或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根據《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辦法》第二十九條

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從領證之年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年各領取二十元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或者在領證時按照上述標准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獎勵金的具體標准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

其中,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可參考政府文件《省政府關於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的實施意見》等條例規定。

2、農村部分家庭領取補助金。

根據《關於全面推行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意見的通知》

一、獎勵扶助對象

(一)年滿60周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農村居民:

1、只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

2、未生育而依法只收養一個孩子的夫妻;

3、符合我省生育政策規定、經批准生育兩個孩子,其中一個孩子在未生育子女前死亡後不再生育或收養孩子的夫妻。

(二)只生育一個孩子且孩子已死亡而又未再生育和收養孩子、年滿50周歲的農村居民。

已超過上述規定年齡的,以政策開始執行時的實際年齡為起點計算。

符合條件的,均可申請領取。

3、獨生子女傷殘補助金。

根據《江蘇省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實施意見》

(一)扶助對象。

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制度扶助的對象是:我省戶籍人口中獨生子女死亡或傷、病殘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對象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女方年滿49周歲。已經超過49周歲的,從政策開始執行時的實際年齡為起點計算;

2.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

3、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後出生;

4、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5.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殘疾,傷、病殘等級達到三級(含三級)以上。

符合條件的,均可申請領取。

此外,各區的獎勵金、補助金等不大相同,可參考各區人民政府文件《XX市人口與計劃生育XX》、《市政府關於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的XX》等相關條例。

Ⅵ 江蘇計劃生育獎勵政策

根據《江蘇省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自願終身不再生育且落實有效節育措施的,可領取《獨生子女證》,憑證享受以下優惠待遇:
(一)從領證之年起至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每年可領取不低於四十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二)獨生子女在入托、入園、入學、醫療、招工、分房、安排宅基地等方面可享受優惠和照顧。
第二十六條 獨生子女父母是雙職工的,獎勵金由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一方屬職工,一方屬純農業人口或城鎮待業人員的,則全部由職工所在單位負擔。
前款獎勵金,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在職工福利費項目中列支;農業人口在鄉(鎮)統籌費中列支。
獨生子女父、母是個體工商戶的,獎勵金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從個體工商戶中統籌解決。統籌標准由政府有關部門核定。
第二十七條 凡領取《獨生子女證》,按規定年齡退休的職工,加發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但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終身無子女或者領取《獨生子女證》後子女死亡又不再生育的,按規定年齡退休後,可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百發給退休金。
第二十八條 對符合本條例規定允許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自願只要一個孩子,領取《獨生子女證》的,所在單位應給予表彰,並給予物質獎勵。

Ⅶ 江蘇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有哪些獎勵政策

江蘇省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後,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資的百分之五每月增發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或者為其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根據《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6年規定:
第二十九條 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從領證之年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年各領取二十元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或者在領證時按照上述標准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獎勵金的具體標准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的領取,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支付;
(二)農村居民由鄉(鎮)財政支付,縣(市、區)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三)其他人員由其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財政支付。
第三十條 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後,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資的百分之五每月增發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或者為其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Ⅷ 江蘇省農村獨生子女父母60歲後獎勵標準是多少

經受了火的洗禮泥巴也會有堅強的體魄.

Ⅸ 2020年江蘇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有哪些獎勵政策無工作居民退休人員有無獨生子女費

獎勵?年滿六十是怎麼個了不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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