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想把戶口遷到燕郊但房產證上的名字是父母的
通知原本一月中旬左右辦燕郊戶口的,現在已經可以辦理了,請看到的鄰居相互轉告
一、辦理戶口人數:
60平米以下一個名額,70-80平米二個名額,80平米以上三個名額,110平米以上四個名額。
二、辦理戶口條件:
1.房地產開發商部門的介紹信(註:開信時必須是本人攜帶本人身份證。購房合同、房產證。
2.房產證、契證原件及復印件;
3.已結婚的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原籍派出所的戶籍證明並證明遷移人的相互關系;
5.小孩醫學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96年以前出生無醫學證明的憑派出所開具的相互關系;
6.原籍派出所證明現實表現(必須註明有無犯罪記錄及有無練禁用詞語功並要求**簽字;
7.原籍縣以上計生局證明(必須註明婚姻狀況,生育幾個子女,是否違反計生政策)。
8.填審批表,按表的項目簽字蓋章(調查表中村委會註明是否為本村村民,有無違反行為;
9.生活來源證明(工作單位證明,退休證,存款,個體工商戶執照);
10.老人身邊無子女的(以照顧老人為由落戶的,不予辦理)
11.戶口遷入調查表必須由黑色水性筆填寫,調查表塗改無效。
三、辦理戶口流程:
第一步:三河戶籍科——開准遷證(帶齊上述資料)
第二步:回原籍——遷出戶口——開遷出證
第三步:燕郊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大廳內西側(102國道興達集團站)——辦理新戶口本、身份證:注原戶口本、身份證帶上、燕郊戶籍科要收回。
如有疑問請咨詢:
燕郊戶籍科電話:0316—3316925
三河戶籍科電話:0316—3175891
你應該是在需要落戶的戶籍管理處提交落戶申請,等批復以後再辦理戶口遷移
『叄』 落戶河北燕郊集體戶口父母可以隨遷嗎
想要落戶河北燕郊集體戶口,父母的戶口不可以隨遷的。
『肆』 燕郊巳買房並有房證,父母投靠子女怎樣政策
是可以的,要去派出所填寫申請,理由是投靠,就是父母投靠子女要問下你現在是農業還是非農業,要是農業的話要是要村裡的證明,關於養老保險的話,這個你就要咨詢蘇州的社保處了
『伍』 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開發區,如果有外省的農村戶口老人(父母)年滿60歲,能否跟子女隨遷戶口落戶燕郊
應該不能,
『陸』 燕郊落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燕郊落戶口需要以下手續:
1、准遷證明;
2、結婚遷入的需要提供結婚證回;
3、購房立戶需提供房答屋住房證明或者產權證明;
4、入戶申請書;
5、身份證;
6、因工作或者上學遷移戶口的,應提供相應的證明。
(6)子女遷入燕郊父母戶口申請擴展閱讀:
買房落戶注意事項
1、房屋兩證齊全是辦理落戶的主要材料,所以一定要和開發商約定好。
2、認真核對「他項權利」上關於抵押事項的記載。
3、認真核對房產證的記載,特別是面積、位置、權利人姓名以及權屬狀態等重要的信息,如果和合同約定不同,可以要求開發商說明原因。
4、購房者還應該有繳納稅費的正式發票。
『柒』 兒子在三河縣燕郊鎮有戶口父母投奔兒子可能落戶口嗎
只要兒子在那裡有自己的住房,一般來說父母投靠是沒問題的,縣鎮級單位一般都沒有戶口遷移的限制。但是需要注意一點,兒子是城鎮戶口還是農村戶口,如果是城鎮戶口就沒問題,農村戶口一般不行。
『捌』 子女投靠父母 戶口遷移具體流程
你說這種情況是絕對夠條件辦理戶口遷移的,戶籍管理規定因投靠本市直系親屬(指父母、夫妻、子女)可將戶口遷入直系親屬戶口所在地的(包括「農遷農」),入戶人提供本人及投靠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提供親屬關系證明(「農遷農」的還需提供遷入地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到當地派出所辦理就行
『玖』 燕郊戶口遷移手續要怎麼做
第一步: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所需材料: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結婚證、居民身份證。
3、遷入人戶籍證明。
4、合法固定住所證件證明;
5、申請人或遷入人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證明。
6、父母、配偶遷入的,出具退休證或《再就業優惠證》或居住地居(村)委會證明。
7、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8、《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
第二步:遷入地派出所受理並核實材料,同意遷入
第三步: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第四步: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第五步: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第六步:戶政科簽發《准遷證》
第七步:持《准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
第八步: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9)子女遷入燕郊父母戶口申請擴展閱讀:
戶口遷移所需材料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類居民遷移申報材料:
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及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申請人和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留存復印件);房產證原件(留存復印件)。
二、有相對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類,屬工作調動、招工、招干入戶的,所需材料:
工作調動介紹信或錄(聘)用通知(或報到介紹信);調動人員登記表或錄(聘)用人員審批表;錄(聘)用人員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為被企業錄(聘)用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的相關憑證。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戶口遷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