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雙方父母都有單位不在單位辦理獨生子女證在社區辦有什
本來就應該在社區辦理。
帶好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以及孩子的戶口本、出生醫學證明,到夫妻戶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區申請辦理。
今後是否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分三種情形:
一是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仍可以辦理。
二是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但遺失或損毀的,持證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現戶籍地鄉鎮(街道)計生辦申請補領新證。
三是對子女在兩孩政策實施後(2016年1月1日之後生育)出生且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不再納入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范圍。
『貳』 一直沒辦獨生子女證
一直沒辦獨生子女證可以補辦。從2016年1月1日開始,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鼓勵公民按政策生育。因此,2016年1月1日後只生育一個子女的本市戶籍公民,將不再獲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2015年12月31日之前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符合條件的,仍可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流程如下:
1、申請 :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則上由夫妻共同申領。喪偶未再婚和離婚未再婚等特殊情況,也可以個人身份申請辦理;
符合條件的夫妻如實填寫《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提供夫妻個人一寸免冠照片各5張,交由村(居)委會或單位審核,向夫妻一方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或居住地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請辦理;
實行人事代理的獨生子女父母可在女方戶籍或者工作單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請;
夫妻雙方或一方由於戶口多次遷移、多地流動、人戶分離和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未覆蓋的空白區域等原因造成信息難以核查的,夫妻雙方可作出婚育情況書面承諾,需加蓋手印;
2、審批:
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辦理;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及時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登記建檔;對不符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條件的,做出不予辦理的書面決定,並及時告知申請人;
3、告知 :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給夫妻雙方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同時,應當以書面形式告知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村(居)委會;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依法享受各項獎勵優惠政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叄』 獨生子女證是必須辦理還是可辦可不辦的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所在社區)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社區)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肆』 為什麼今天去辦理獨生子女證不給辦理
1、2016新政後,國家明確取消獨生子女證的辦理,對於年政策出台之前辦理的獨生子女證還是可以根據當地政策正常享受補貼。
2、按照規定,該證在子女18周歲之內皆可辦理。只要是201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孩子,尚未辦理獨生子女證的,仍然可以辦理。而2016年1月1日後出生的孩子,按照新政,將不再給予辦證。
3、辦理須准備如下資料: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書》原件(一式三份);本市辦理的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證》;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雙方當事人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以及第一個子女的入戶證明;雙方單位(無業人員及農民到戶口所在地村、居)出具的婚姻生育情況證明。
4、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
1)、符合條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需雙方提出申請,所在單位(村、居)核實後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村、居填寫《申請書》。《申請書》需本人填寫,不得代替。
2)、《申請書》一式三份,由夫妻雙方單位(戶口所在地村、居)分別蓋章後,送女方戶籍街鄉計生辦,符合條件的,為其填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將申請書交雙方單位、街鄉計生辦各保存一份。
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街鄉統一編號並加蓋街、鄉計生辦的公章。
『伍』 沒有辦獨生子女證怎麼辦
1.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應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戶籍所在村(居)民委員會證明,由夫妻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予以審核辦理。
2.未生育過子女的單身公民,收養一個子女,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應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明文件或者單位或者村(居)收養一個子女證明。
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丟失或者子女十八周歲前未辦理的,可以補辦。
華律網
獨生子女證制度是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國家對承諾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書面認可文件(類似於《結婚證》),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後,向國家承諾不再生育子女,國家發給你一個證書,證明你向國家作出過承諾,國家出台相應的獨生子女獎勵政策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就作為一個享受該政策的一個重要憑據。該制度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頒布實施將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各省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具體規定存在差異。主要差異表現在《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格式全國沒有統一,申請表格,辦理機關或有不同,具體申請條件也不盡相同。獎勵項目、標准也各不相同。已知的辦理時的一次性獎勵費和獨生子女保健費項目名稱全國基本統一。
『陸』 為什麼我有單位,單位說不辦理獨生子女證, 去居委會又叫我開單位沒辦理獨生子女證的證明
這是兩個問題,一是誰有權出證明?二是獨生子女獎勵由誰出?根據現行的計劃生育管理的法律法規和獨生子女政策,婚姻狀況、獨生子女狀況等等,均已社會化管理,找社區,找基層派出所,找民政部門,一般都能解決出具證明材料問題。
至於獨生子女獎勵問題,又是一個概念。按月度、按年度、獨生子女父母老年退休享受一次性補貼等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即可。
『柒』 雙方父母都有單位不在單位辦理獨生子女證在社區辦有什麼影響
沒什麼影響,獨生子女證本來就應該在社區辦理的,獨生子女證是國家機關頒發的,其他哪個單位也沒權頒發獨生子女證。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簡稱「獨生子女證」)是頒發給終生只生育一個孩子的父母的,辦獨生子女證,應該在孩子申報戶口之後,夫妻雙方到各自的戶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區申請辦理。
『捌』 沒辦獨生子女證怎麼辦
沒有辦獨生子女證,如果是在國家開放二胎以後,也就是說在2016年1月份以後出生的,是沒有獨生子女證的,如果在這之前沒有辦獨生子女證,是可以補辦獨生子女證的。
『玖』 沒有辦獨生子女證怎麼辦
截止2019年5月9日,不能再辦理獨生子女證。青海省2018年1月1日起,全省統一停止新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青海省衛生計生委關於進一步規范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有關事項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對於1982年5月3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只生育一個子女,以往未領取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現自願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限定在2017年12月31日前辦理,逾期不再辦理。2018年1月1日起,全省統一停止新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需提供資料:
(一)對於《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丟失,申請補辦的,須在原發證機關查詢辦證記錄,有辦理獨生子女證的登記記錄,並有獨生子女證號的,可予以補辦獨生子女證,使用原證號。
(二)個人《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丟失,原辦理機關無辦證記錄,現申請補辦,其個人戶籍所在地或其工作單位有曾經享受獨生子女相關政策記錄的,獨生子女證發證機關將記錄復印留存後,可持雙方戶籍所在地村委會(社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證明或雙方單位證明,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設時限,提供相關資料可隨時補辦。
按照規定,2017年12月31日前新辦理和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在辦理之前所有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待遇均不予補償。辦理以後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可開始享受相關政策。辦理或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由發證機關收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停止享受相關政策。
(9)單位不辦獨生子女證擴展閱讀:
2019年1月1日,重慶市政府發布並實施《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市政府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的決定》,決定取消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019年3月15日起,河北省停止新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下稱《光榮證》)。夫妻雙方或一方戶籍在河北省行政區域內,2016年1月1日(不含)前依法領取了《光榮證》,但因保管不善造成《光榮證》損毀、丟失的,可以申請補辦。
根據四川省衛計委【2016】11號文件,獨生子女光榮證於2016年7月31日後已經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