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子女無力贍養生病老人,老人兩口欲輕生,該怎麼辦
作為子女,贍養老人是一種義務,更是一種責任。近日,在河南南陽,一對年邁的夫婦在橋旁邊打電話邊哭,附近的民警擔心老人落水,於是便前去勸告老人,得知老人因沒有錢再繼續做透析,四個子女因無力救助相互推脫,導致兩位老人相約准備輕生。民警與其子女聯系後將老人送回女兒家中。還有一位老奶奶,姓劉,今年76歲,鄠邑區玉蟬鎮人,輕生時因洪水被困在河道上。據老奶奶所說,她的4個兒子均不願意贍養她,去年她摔斷了一條腿,至今還沒有痊癒,今年老伴又去世了,於是做出了跳河輕生的舉動。
父母陪伴著子女成長,子女長大了,就該報答父母的恩情,不應讓父母產生輕生的想法。子女如若不履行義務,會受到譴責和制裁。法律對於老人的養老問題和子女應盡的義務都有相關的規定,最後的時刻,父母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訴訟。
❷ 兒女有重大疾病還有贍養老人義務嗎
子女有贍養老人的法定義務,如子女贍養確有困難的,可以向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尋求幫助,並可申請當地政府提供救助。
《婚姻法》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 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 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六條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應當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為老年人服務。
第十一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贍養義務包括物質供養,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個方面。
一是,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或者租賃關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二是,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三是,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生活。贍養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變化而消除。
四是,子女不僅要贍養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關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給予扶助。當年老、體弱、病殘時,更應妥善加以照顧,使他們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❸ 個別子女有重病贍養父母怎麼分配
兄弟姐妹之間應該相互體諒理解。個別子女有重病,他已自身難保,無力在贍養父母。有能力的子女應多承擔贍養父母的責任。
❹ 子女不贍養父母怎麼辦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老人既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同時又是一項法律義務。對於子女無能力贍養老人的情形,並不能因此而要求國家來養.對於子女無力贍養老人的,可以讓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盡贍養的義務.具體情況,請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依據進行核實確定.子女贍養父母是法定的義務,義不容辭,毋庸置疑。盡贍養義務包括多方面的,既有經濟的,也有體力的,還有精神的。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無贍養能力,只限於無責任能力人。因此,不能說缺乏經濟實力,或自己體弱多病,或沒有時間照顧老人就是無贍養能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八條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❺ 成年子女生病不能工作,父母有義務撫養嗎
1 父母義務撫養子女是指成年後,我國標準是指18周歲。
2 如果說子女因先天或者後天內引起的殘疾,或精神類病變,容自己無力照顧自己的。父母做為監護人,是有責任義務照顧的,畢竟血濃於水。
3 我國在校大學生,父母理應撫養至大學畢業,這個是我國當父母重大特色。
❻ 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是否還有贍養父母的責任
你的岳父岳母自己沒有收入、也沒有自理能力,就不必贍養父母了,老人的其他有能力的子女應該承擔贍養義務的
而你們作為第三代,也是沒有法定贍養義務的。你們只要贍養好你們的父母就行了。
《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國《婚姻法》也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
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盡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
請注意:有經濟能力的子女,對喪失勞動能力,無法維持生活的父母,應予以贍養。
自己也沒有經濟能力,就不需要贍養了
❼ 子女成年後因疾病喪失勞動能力父母有贍養義務嗎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從法律規定可以看出,無論父母是否離婚,父親撫養子女、子女贍養其父都應是雙方當然的義務。從你所寫的情況看,在你的成長階段,父親沒有盡到撫養義務,在此種情況下你將來是否要承擔對父親的贍養義務,對此法律法規並沒有明確的規定。但從司法實踐中看,如果你父親在你成長階段確實是無力盡到撫養你的義務,那麼在他年老時,你仍然有贍養他的義務,應適當承擔你父親的部分生活費用;如果你父親有撫養能力而故意不盡撫養義務,當他年老時,你有權拒絕他的贍養要求。
而且你所說的申請斷絕父女關系無論是從基本的親情,還是從法律角度,都是不可能的。這種血緣關系是與生俱來的,這跟是否有重婚和家庭暴力是沒有關系的。
❽ 子女喪失勞動能力生活不能自理不能贍養父母的還能繼承父母的遺產么
可以繼承父母的遺產。並且由於喪失了勞動能力,自己的生活不能自理,在繼承父母遺產的時候應該適當多分一部分。
❾ 子女得了重病沒有能力贍養老人怎麼辦
贍養人來應當履行對老年人源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老人既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同時又是一項法律義務。對於子女無能力贍養老人的情形,並不能因此而要求國家來養.對於子女無力贍養老人的,可以讓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盡贍養的義務.具體情況,請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依據進行核實確定.子女贍養父母是法定的義務,義不容辭,毋庸置疑。盡贍養義務包括多方面的,既有經濟的,也有體力的,還有精神的。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無贍養能力,只限於無責任能力人。因此,不能說缺乏經濟實力,或自己體弱多病,或沒有時間照顧老人就是無贍養能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八條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❿ 如何判定子女無力贍養父母
認定子女無能力贍養父母的方式:
1、無經濟能力,即子女收入不足以支撐正常的生活水平;
2、無生活能力,即子女因殘疾、疾病等因素導致其生活無法自理;
3、無行為能力,即子女為不符合贍養人條件的未成年人;
4、其他認定子女無能力贍養父母的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三十七條
依法負擔被監護人撫養費、贍養費、扶養費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銷監護人資格後,應當繼續履行負擔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