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後子女為父母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若子女明確表示購的房系贈與其父母,那就要算作父母的共同財產;若專單獨說明購的房只是贈與屬父親或母親的,那就只能算一方的財產;若子女購房的目的是屬於只供父母居住,且財產的所有權仍屬子女(子女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置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若一方明確表示用自已掙的勞動收入來為父母購房,且妻或夫一方已明確承認屬於另一方的個人財產的,那就不算作共同財產了)。
㈡ 按新婚姻法,子女為父母買房,房產的歸屬
1、二女兒買房給父親,說明是女兒贈送給父親房屋,推測出,房產屬於你父親個人財內產。不屬於容夫妻共同財產。除非當時買房的時候,你和你父親有其他協議的存在,否則只能當作個人遺產處理。
2、父親走後,只要他沒有明確指定房屋由誰繼承的,那麼按照繼承法的順序繼承。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所以房產應該分為六等分的。你父親的前妻三個子女,你父親二婚後的繼母和他的兩個孩子。
㈢ 婚後父母給子女買房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回答:婚後父母給子女買房,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看。
我國實行的是夫妻共同財產制,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均具有平等的處分權。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明確說明只贈與夫妻其中一方。
且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一的相關規定,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也即,若未明確約定贈與一方的,就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於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
溫馨提示:實踐中,父母在孩子結婚後,為孩子出資購房,在夫妻雙方離婚時就房子的歸屬發生糾紛的情況並不少見。因此,建議為了避免今後糾紛的發生,父母在為雙方出資購房時,應就該款項的性質作出明確的約定,並簽訂書面的財產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㈣ 婚後給父母買房會被看成婚後共同財產嗎
你好,一、在你和你丈夫結婚後,除非你們有婚後分別財產制的約定,那麼婚後所得財產歸各自所有,並各自享有獨立的所有權、管理權、使用權和處分權。不然,婚後,任何一方的財產也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你從你個人賬戶中取得款項也還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
二、其實並不需要你老公提供你在銀行支取現金的記錄,只要你老公證明這筆款項是你在婚後支出的即可。
三、換個角度,你老公在婚後也從自己的賬戶提取款項,再去和第三方出資買房,之後第三方把房產贈與你老公,你在這房子上有沒有權利???
㈤ 婚後父母買房寫子女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後父母買房寫一方名字,明確說明歸一方所有的不屬於共同財產。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有明確說明歸一方所有,並登記在一方名下的屬於一方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㈥ 子女婚後父母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後父母買房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資購買沒有明確表示是贈與一方子女的,屬於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財產。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㈦ 婚後父母以子女名義買房屬於共同財產么
父母以子女名義買房(實際上是贈與)分為兩種情形: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贈與所得的房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父母在贈與合同中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