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果父母上了失信人名單,老賴,對子女有影響嗎
1、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的子女是不會受影響的。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內執行人名單信息的容若干規定》
第一條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四)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Ⅱ 父母列入黑名單對子女影響
黑名單只對本人及配偶有影響,對其他人沒有影響。子女只要個人徵信良好依舊是可以向銀行貸款的。
但是如果是未成年子女需要父母養育,父母上了黑名單,自然會或多或少給孩子帶來間接影響,比如:限制子女就讀高收費的私立學校;不能坐飛機,意味著無法帶孩子去更遠的地方或是國外旅遊;不能給孩子購買一些保險產品等。
法律依據:
《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第八條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一)散布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三)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四)因犯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
(五)有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犯罪團伙標志、有損國家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文身的;
Ⅲ 父母被法院列入黑名單對子女有什麼影響
對於失信被執行人而言,主要是對自己在行政和經濟上有所限制,對於其家人而方,主要是會禍及子女,家長是老賴,其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費後,不得有以下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限制高消費後,禁止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財產實施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行為。
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四)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Ⅳ 父母被列入失信名單 對我有什麼影響嗎
執行局把父母來列入失信黑名單,自對兒女有一定的影響,子女無法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