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之前我沒有辦理獨生子女證,現在想辦,當地計生委不給辦理,我該找哪個部門
算了吧,你需要把節育手續辦理了才可以。現在國家鼓勵生育,你還搞撒子獨生子女證幹嘛呢?
2. 我想咨詢一下70後的獨生子女政策計生辦的電話號碼嗎
你可以把具體事情寫出來,幫你分析下,獨生子女政策目前全國大同小異。獎勵的金額有區別。
3. 計生辦不給辦理獨生子女證該怎麼辦
一,獨生子女證在小孩戶籍地辦理,具體要求可以咨詢當地計生部門,如果符合條件不給辦理,可以向上一級計生部門反映,也可以請專業的律師代理訴訟,還可以尋求當地媒體等部門的關注。
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在2002年9月1日前稱《獨生子女證》(有地區稱《獨生子女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2,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四,有下列情況的不可以領證: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4. 龍游縣農民獨生子女自交了統籌為什麼不能享受獨生子女費
農民獨生子女家庭是否交統籌和享受領取獨生子女費沒有任何關系的,因此可以負責任的告訴你不能享受獨生子女費和交統籌不會有任何關系的,應該是其它原因造成的不能享受獨生子女費,如子女超過18周歲超過18周歲停發等父母60周歲再享受,二、沒有申請辦理認證獨生子女費是需要每年申請辦理認證的,所以應該是這兩個原因之一決對不是交統籌影響的,去村委會計生辦咨詢一下就知道原因了。
5. 浙江龍游縣獨生子女補貼怎麼領取
按規定子女18周歲以前和父母60周歲可以申請辦理享受領取獨生子女費,所以是子女18周歲前和父母60周歲可以領取,
6. 我去辦了獨生子女證,他說可以免交新農合,可是咱計生局的證明下來,為什麼只有我一個人可免交
那你想免幾個人的。獨生子女費享受的時候都是夫妻雙方每人一半,那免也就每人一半,這樣處理很麻煩,所以就免整個一個人的。
7. 我父親去辦獨生子女證計生委會去派出所查我有沒有案底嗎
不會因為,這兩者沒有關系,只要你家裡的獨生子女,你父親能把所有證明朴版齊,能領取獨權生子女證,不過至於你的身份證要是留過案底也沒有什麼,開證就只是要獨生子女的所有相關證明,不會去查你有沒有案底,有案底也否決不了你是獨生子女,這樣看政策。
8. 計生辦不給辦獨生子女證怎麼辦
「村裡書記」說的沒錯。但前提是——如果你是在2016年1月1日後生育了第一個子女且不再繼續生育子女的,的確不能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原國家衛計委早就明確表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9. 請問計生委專業人事我姐只生了一小孩他今年六十歲沒領獨生證符合條件辦獨生子
如果只有一個孩子的話,那麼在60歲的時候是可以去辦理獨生子女證書的
10. 7月1日後計生委對於己享受獨生子女政策的人群有什麼調整70己後的人群一孩還享受獨生子女政策嗎
國家衛計委表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內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容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 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