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拆遷安置房離婚了,兒子可以繼承嗎
可以繼承;
《繼承法》第十條【繼承人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Ⅱ 按人口分得拆遷安置房離婚時怎麼分配
可以要求平均分配對方多得的一部分
Ⅲ 民法典父母拆遷安置離婚子女可以分割嗎
這個是無權分割的,民法再怎麼改,原則只有一個,自己個人的財產,自己有所有權,其他任何人不得侵犯,包括任何直系親屬。父母願意給是情分,不給也有法律依據。除非人沒了,分遺產,前提老人還沒立遺囑,可以法定繼承。否則都是按財產所有人的意志進行處置,其他人無權干涉。拆遷安置房的政策性較強,各個地方都有相應的政策規定。但主要考慮的還是被拆遷房屋的面積問題,或者人口問題。主張分割拆遷補償款的一方要注意收集被拆遷房屋權屬取得情況的證據。若被拆遷的房屋是私房,需要收集被拆遷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若被拆遷的是公房則要收集公房承租權是婚後取得的證據。注意收集拆遷發生地的相關拆遷政策,並據此收集相關證明材料。比如在上海,主張分割拆遷補償款的一方應證明自己作為同住人在他處並無其他公房可供居住,或者雖有公房但確系居住困難。父母的屬於夫妻共有,與他人沒有關系。父母離婚的,由父母之間協商處理或通過訴訟解決,子女成年與否都無權參與分割。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Ⅳ 父母拆遷安置房子女離婚後怎麼處理
你這個問題問的是很不清楚,是問的,得到拆遷安置房後,父母離婚呢?還是子女離婚呢?如果是父母離婚,按照協議或者訴訟判決的方式進行分割,如果是子女離婚,房子是父母的,子女離婚跟父母的拆遷房有什麼關系。
Ⅳ 父母房子拆遷,對於子女眾多的家庭應該如何分配
一、房屋拆遷子女財產分配規定是什麼?
房屋拆遷子女財產分配規定是按照公平的原則進行分配。
拆遷安置房享受土地劃撥、規劃減免等相關政策。拆遷安置房的政策性較強,各個地方都有相應的政策規定,而且實踐中,很多拆遷部門為了盡快拆遷,在執行政策時尺度不一致的情況非常多,因此案件處理中既要考慮該地區拆遷的統一的證詞,又考慮個案的具體規定,分割時應盡量公平合理。
房屋拆遷子女財產分配規定是什麼?
1、婚前一方的個人房產,婚後被拆遷安置新房
如果安置房屋僅考慮面積因素,且不存在房屋補差價問題,房屋亦未變更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安置的新房應認定為個人財產。如果用夫妻共同財產補房屋差價,所補差價的比例部分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2、婚前房產在一方的父母名下,婚後拆遷安置後,安置房登記在兒女名下
這里需要參考贈與房屋的情形。此種情況要注意子女在婚後對於房屋是否有裝潢、翻建等情形,以確定另一方是否應當予以分割。
房屋拆遷子女財產分配規定是什麼?
二、具體法律規定
婚前是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後拆遷安置
這時應當考慮婚後拆遷安置時,是否存在著出資的因素,是否存在取得部分或全部產權問題。如果沒有出資要考慮安置有無認可因素,如果是婚後共同出資,取得一定產權的,對這部分房屋產權就是夫妻共有財產。如果沒有出資問題,只是房屋拆遷後繼承承租的,離婚時雙方都有承租的權利。
由於房屋的拆遷而使得某民事主體沒有住所的,實施拆遷行為的主體,需要按照規定分配該公民安置房,此後該安置房就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故而在辦理離婚手續之前,需要協商該房屋的分配。一般協商的結果都是一方有產權,另一方獲得補償金。
房屋拆遷子女財產分配規定是什麼?
現在社會拆遷補償事項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關注,因為畢竟拆遷款項是非常多的。很多家庭關於拆遷款的分割問題會大打出手。實際上如果說房屋是屬於父母的,拆遷款項也應當由父母獲得,至於分配給子女那麼按照父母的意願進行。
Ⅵ 房子是男方父母的拆遷安置房,現女方提出離婚,房子怎麼分割,有一男
如果父母未將安置房贈與夫妻雙方,則屬於父母的財產,離婚時女方夫權要求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法釋〔2011〕18號)規定:
第十二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Ⅶ 父母沒過世,拆遷安置房寫在兒子名下,兒媳離婚,是否也要分房
因為房產是父母的,女媳又離婚了沒權利來分房。
Ⅷ 你好,婚後農村宅基地拆遷得到的安置房,離婚後如何分配。宅基地土地
得分情況來看:
1、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麼,房屋拆遷補償款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2、共同財產平均分配;
3、房產證上只有對方的名字,只要房子是在婚後購買的,就是共同財產,只有對方名字不影響你分配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根據法律規定,原來的房子屬於個人財產的,拆遷安置房還是個人財產。原來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後,雙方一般對半分割。
Ⅸ 父母的動遷安置房寫了老婆孩子的名字,離婚了怎麼判
如果涉及到補償款,補償款歸老人。安置房寫了老婆和孩子(是指夫妻中男方?),離婚後「安置房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Ⅹ 父母拆遷安置房在父母名下,離婚兒媳婦怎麼分配安置面積
父母的房,離婚兒媳婦不可能分到安置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