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外地農村戶口的父母可否遷投靠到戶口在京的子女
如果你母親年滿六十周歲,並且老人的生活主要有你照顧和贍養,那麼,你就可以帶著有關證件向當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會得到批準的。
Ⅱ 父母隨遷投奔在京子女必須是父母雙方都遷嗎
你說父母隨遷投奔在京子女必須是父母雙方都簽吧,這個我還沒問過,這個必須得到當地派出所去問一問,才能知道怎麼回事。
Ⅲ 外地父母投靠北京子女要求多大歲數能變北京戶口
1.夫妻均達到離、退休年齡並同時提出申請(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
55周歲,女滿50周歲);
2.申請人已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並辦理離、退休手續;
3.申請人外省、市、(縣)無子女;
滿足以上條件 就可以申請了
Ⅳ 外地父母投靠子女落戶北京,需要哪些證件,准備哪
外父母投靠子女落戶北京,需要這些條件:夫妻均達到離退休年紀已退休;老人投內靠北京子女,必須滿足被容投人是獨生子女或者其他子女的戶口都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這幾個地方。你的條件,你的父母不能夠投靠,你不能夠在北京落戶。
Ⅳ 我想問一下外地父母投靠北京子女都享受什麼待遇
沒什麼待遇,看病掛號費太貴不優惠,老人身體不好了,頻繁去醫院,這掛號費太坑人。
Ⅵ 如何辦理父母投靠在京獨生子女入戶
需要滿足父母達到離、退休年齡並同時提出申請,才可以辦理父母投靠子女進京入非農業戶口。
離休、退休人員投靠子女進京入非農業戶口
(一)受理條件:
1.夫妻均達到離、退休年齡並同時提出申請(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
2.申請人已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並辦理離、退休手續;
3.申請人外省、市、(縣)無子女;
(二)審批程序:
申請人應持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縣)局審核,市局批准後辦理(對符合本市老年人投靠子女入戶條件且被投靠子女系獨生子女的,由分縣局審批即可辦理入戶)。
(三)須提供的證件證明:
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共同簽名);
2.申請人的《(離)退休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單位人事部門查檔證明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及子女情況證明;
4.被投靠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5.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
6.子、女因大學畢業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戶籍政策戶口進京的,須提供審批單位批準的進京批件復印件並加蓋單位人事部門或勞資部門公章;
7.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Ⅶ 關於外地父母來京投靠子女的醫保問題,謝謝!
醫保是不能改到北京的。
實際操作是這樣的:
已經退休的,享受退休醫療待遇,身邊子女在北京定居的,回參保地的醫保中心申請退休人員醫保異地安置,辦好後就可以在北京選擇一到兩家定點醫院就醫,如果看病,費用先自己墊付,然後再回參保地醫保中心報銷。
Ⅷ 請問外地老人可以投靠子女辦北京戶口嗎
子女是北京戶口的可以
請參考:
離休、退休人員投靠子女進京入非農業戶口
(一)受理條件:
1.夫妻均達到離、退休年齡並同時提出申請(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
2.申請人已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並辦理離、退休手續;
3.申請人外省、市、(縣)無子女;
(二)審批程序:
申請人應持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縣)局審核,市局批准後辦理。
(三)須提供的證件證明:
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共同簽名);
2.申請人的《(離)退休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單位人事部門查檔證明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及子女情況證明;
4.被投靠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5.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
6.子、女因大學畢業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戶籍政策戶口進京的,須提供審批單位批準的進京批件復印件並加蓋單位人事部門或勞資部門公章;
7.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Ⅸ 外地父母投靠子女落戶北京,需要哪些證件,准備哪
你好,投靠子女的條件:
1.夫妻均達到離、退休年齡並同時提出申請(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
2.申請人已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並辦理離、退休手續;
3.申請人外省、市、(縣)無子女;
備註:北京市現行戶口政策要求,老人投靠北京子女必須滿足被投靠人是獨生子女或者其他子女的戶口都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這幾個地方。另外父母兩個人必須一起提出投靠申請,如果一方已經過世,需要提供死亡證明。
(二)審批程序:
申請人應持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縣)局審核,市局批准後辦理。
(三)須提供的證件證明:
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共同簽名);
2.申請人的《(離)退休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單位人事部門查檔證明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及子女情況證明;
4.被投靠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5.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
6.子、女因大學畢業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戶籍政策戶口進京的,須提供審批單位批準的進京批件復印件並加蓋單位人事部門或勞資部門公章;
7.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如果有幫助,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