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黑龍江哈爾濱獨生子女優待政策有那些
《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依法生育一個子女後自願不再生育的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享受以下優待:
1、從領證之月起至子女滿18周歲止,每月發給不低於1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或者給予相應待遇;
2、在社會救濟、扶貧、以工代賑、生產資料供應、技術培訓等方面優先照顧;
3、農村安排宅基地優先照顧。
4、符合再生育條件而自願不生育的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經縣級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核,除享受獨生子女家庭優待外,一次性發給不低於三百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或者給予相應待遇。
5、《條例》規定,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退休時享受相應的補助。未實行養老保險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各加發退休費標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6、企業和實行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2000年2月1日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本條例實施後退休的,由其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三千元的一次性補助;
7、2000年2月1日及以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由所在單位在領證時為其一次性辦理相當於本人一個月工資額的獨生子女父母補充養老保險。
8、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獨生子女死亡後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規定的獎勵外,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5000元的一次性補助;
⑵ 哈爾濱人5o歲退休了怎麼能領到獨生子女費
有獨生子女證的退休人員可以到社保局進行登記會把獨生子女費連同工資一起打到卡里
⑶ 想知道: 哈爾濱市 哈爾濱市下崗職工現已退休獨生子女費找誰要 謝謝
一部市區內都是去找街道辦的
⑷ 黑龍江對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政策
二我們夫妻雙方退休後都沒一次性領取補住那3OOO千元錢問應該到那裡去領
⑸ 哈爾濱退休獨生子女問題
應該是原單位給予結算,如果不結算到辦事處去領,但是一般不會給你的。
所以還是要找單位的上級部門。
⑹ 在哈爾濱退休,戶口在沈陽,退休後的獨生子女費應該在哪個地方領
退休後的獨生子女費我認為應該在哈爾濱領取,因為你的人事關系都在哈爾濱,只能在哈爾濱領取,要是關系能轉到沈陽,那就可以在沈陽領取獨生子女費了。
⑺ 大集體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給嗎給多少黑龍江
我的單位屬於大集體企業在柳河可戶口所在地在通化市東昌區應該去哪裡取這個獨生子女費
⑻ 哈爾濱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是什麼
一、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依法生育一個子女後自願不再生育的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享受以下優待:
(一)從領證之月起至子女滿十八周歲止,每月發給不低於十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或者給予相應待遇;
(二)在社會救濟、扶貧、以工代賑、生產資料供應、技術培訓等方面優先照顧;
(三)農村安排宅基地優先照顧。
二、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符合再生育條件而自願不生育的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 ,經縣級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核,除享受獨生子女家庭優待外,一次性發給不低於三百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或者給予相應待遇。
三、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規定退休時享受以下優待:
(一)未實行養老保險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各加發退休費標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二)企業和實行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2000年2月1日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本條例實施後退休的,由其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三千元的一次性補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由所在單位在領證時為其一次性辦理相當於本人一個月工資額的獨生子女父母補充養老保險。
(三)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獨生子女死亡後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規定的獎勵外,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五千元的一次性補助;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適當幫助。
(四)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在農村逐步建立獨生子女父母養老保險及其他有利於計劃生育的社會保障制度。
四、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按下列規定支付:
(一)夫妻雙方為職工的,由雙方所在單位各承擔百分之五十;
(二)一方為職工,另一方無工作單位,或者喪偶的,由職工所在單位全部承擔;
(三)城鎮其他人員,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解決;
(四)離開原工作單位的人員,有聘用單位的由聘用單位承擔;沒有聘用單位但尚未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由原單位承擔;沒有聘用單位且已經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按照第(二)項和第(三)項之規定處理;
(五)農村居民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承擔。
⑼ 哈爾濱退休一次獎勵3000獨生子女費在那領取
在單位領,找勞資辦理
⑽ 哈爾濱市2005年退休人員的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企業和實行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2000年2月1日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版2003年1月權1日後退休的,退休時享受由其所在單位給予的不低於三千元的一次性補助。 不知您在2010年2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是否與新的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如未與新單位建立勞動關系,達到退休年齡時不享受3000元的獎勵優待政策;如與新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且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由新單位給予的不低於三千元的一次性補助。